[問題] 房屋押金糾紛

看板LAW作者 (kira)時間13年前 (2010/07/27 1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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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號退房時 打電話給房東叫他來退我押金 她說他沒有空 到時候再用郵寄給我 今天是27號 時間已經過了20天 房東打電話跟我說 我房間太髒亂 要扣一千元(合約上有寫) 我當初還叫兩個朋友一起幫我整理 他們也都能做證 而且那間房間很容易長灰塵 又過了那麼多天 當初他如果能於當日來看 若不滿意我可以馬上整理 而且髒亂一詞 內容跟範圍客觀上非具體明確 我跟兩位朋友都覺得已經整理好了 所以安心回嘉義 請問這樣子房東能主張什麼而扣我一千元嗎? 我承租了他套房4年了 每次電費他都沒拿台電電錶 每次叫它帶都不帶 有一次還沒經過我的許可 就侵入我房間讓客戶看房 我也沒有以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提告 它卻因為這1000塊再跟我說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6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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