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tsu999
作者 ketsu999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8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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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你要申請的應該是失業給付,是不影響申請,只是差在有05/06 13:29
2F→: 條件限制,不知道你符不符合而已05/06 13:29
3F→: 至於要去那間上班,我想你應該自己作主05/06 13:31
3F→: 用了十四條更領不到資遣費吧?05/10 00:56
1F推: 你老闆可能看的是我沒看過的版本05/05 03:24
3F推: 首先非公傷是可確定的,你弟跟老闆是否有告知先請病假?05/04 13:16
4F→: 再來要問表弟傷勢是否住院?期間約多久?05/04 13:18
5F→: 你弟是否跟老闆有協議先退勞健保?或表明短時間無法工作05/04 13:23
6F→: ,這些都有關係,雖然就你上述來看,是有違法,但還是要05/04 13:23
7F→: 問清楚比較好05/04 13:23
1F→: 那6.5天是補你以前少給你的吧?還要加上你的105年的特04/26 15:20
2F→: 休04/26 15:20
3F→: 還是會有折抵現金?還沒跟妳說的?04/26 16:08
4F推: 妳105年的不是還沒休嗎?04/26 17:36
5F→: 怎麼看最低限度105年也要給到七天,而不是那種算法;我誤04/26 17:53
6F→: 會了,以為妳公司那麼好,還會多補給妳假04/26 17:53
7F推: 要照妳公司的算法,請他加上105年的來算才公平04/26 18:01
1F推: 勞基法十二條可以參考看看04/26 12:01
2F→: 裡面若有符合的,可以不給資遣費04/26 12:02
3F→: 十一條可以利用第二或第五款來資遣,但要收集證據04/26 12:07
4F推: 兩百五十箱的蛋應該也要十幾萬了吧?虧損04/26 12:10
5F→: 既然是會計出貨,而不是經手他人,責任自是落在會計身上04/26 12:24
1F推: 準時上下班就好了,工作前準備跟收尾都算工時04/26 11:54
3F→: 沒錯哦,包括下班後開會簡討也不行的唷04/26 13:01
1F推: 1.不行,2.合理喔,看妳朋友要不要讓公司好做而已04/19 15:56
1F推: 妳三月八號到職,算二十四天的錢給你?你老闆是好人了吧04/12 18:43
2F→: !04/12 18:43
3F→: 請事假不是扣薪,而是不用給薪。04/12 18:45
4F→: 請自己先理清思緒想想04/12 18:47
1F推: 不合法04/10 16:20
2F推: 源頭是清潔公司,不是電子廠04/10 16:22
3F→: 跟外包沒關係04/10 16:22
7F推: 如果沒意外,是一定會知道是誰投訴的04/12 13:24
8F→: 這案件處理起來,結果可能是案主離職拿到部份和解金(不04/12 13:30
9F→: 多)而已04/12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