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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misui 在 PTT [ Pos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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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Marginalman16348Boy-Girl6188MobileComm4644MenTalk4361marriage3521CVS2441WomenTalk1719FITNESS1611Road_Running664e-shopping536BeautySalon470Headphone378Post214poem194talk190CATCH189Aromatherapy145Tainan144clmusic140teeth_salon109e-seller102swim75Lifeismoney68graduate61ask51facelift47Doctor-Info44China-Drama33Sub_DigiTech31Gossiping30movie29Nurse25Jolin18creditcard17Hate17MobilePicket17Chat82gether16Coffee15Ramen15BuyTogether14ChineseMed14heart14shoes14MakeUp12Android8ComGame-Plan8Facebook8C_ChatBM7Eng-Class7L_SecretGard7AllTogether6KoreaStar6Aviation5hypermall5car4Violation4C_GenreBoard3CAFENCAKE3stationery3T-ara3BTS2Key_Mou_Pad2San-X2StupidClown2AzurLane1C_Chat1Chiayi1KoreanPop1medstudent1PC_Shopping1Stock1Tennis1<< 收起看板(72)
1F推: 刪得好,我一直想何時要刪,也可以水桶呀。 4:55說不收12/02 10:32
2F→: 件刁難、包裹從肩膀的高度掉下去就沒發生過呀?不可質疑12/02 10:32
3F→: 你的apple post哦。真實在我身上發生唯一的PTT和諧事件,12/02 10:32
4F→: 紀念一下囉。12/02 10:32
6F推: 我想起來了,幾年前這句話叫請吃PTT秋高氣爽大閘蟹12/02 15:44
5F推: 郵局是不給寄的。我之前要寄有詢問過,確定是不行的11/30 10:28
13F推: 問過電池移掉可以,變成單純機械品就可以,0800客服說哦12/01 16:46
14F→: ,因為當時我算是退貨,移掉電池算是動過新品手錶,所以12/01 16:46
15F→: 後來算了。如果你不是要退貨可嘗試看看,1.先打0800確認12/01 16:46
16F→: 、2.一切弄清楚再去窗口-就是double check12/01 16:46
18F推: 不會啦希望有幫到你啊12/01 18:22
20F推: 要看素質去看我文章呀11/28 22:55
21F推: 高素質、高品味、高學歷,三高應有盡有,你要什麼高都有11/28 23:02
22F→: ,身高很高、腳才很長、步伐很大,才能走到那跟到那,做11/28 23:02
23F→: 錯事是我嗎?真是高素質呀11/28 23:02
24F→: 還有一堆路人疊起來也很高11/28 23:03
27F推: 不知道,你板路人越來越過份了,我好後悔,幾年前沒投訴11/28 23:23
28F→: ,連無辜的人文章也不放過,好過份好過份好過份好過份好11/28 23:23
29F→: 過份11/28 23:23
30F→: 我等下再貼CVS文章代碼,路人疊起來有5樓那麼高了11/28 23:26
31F推: CVS文章代碼 #1Q6jZRRc11/28 23:35
32F→: 標題 超商商品都賺一倍以上利潤嗎?11/28 23:35
33F推: 跟別人有關嗎?又要說沒證沒據,當然沒證沒據,看這樣就11/29 00:00
34F→: 知道他當初有多過份,還要懷疑什麼嗎?算了,等下我高血11/29 00:00
35F→: 壓11/29 00:00
36F→: 連台南板都有去,你們自己說不是你們的路人嗎?算了,你11/29 00:03
37F→: 們當然為自己的路人。11/29 00:03
38F→: 我自己寫沒證沒據沒證沒據沒證沒據沒證沒據沒證沒據沒證11/29 00:05
39F→: 沒據11/29 00:05
40F→: 素質素質素質素質素質素質素質,看到素質兩個字,毛就突11/29 00:08
41F→: 然飛快長出來,毛毛多11/29 00:08
43F推: 我沒喝過酒呢,去看CVS文章呀,反正都路人意見,知道我看11/29 00:45
44F→: e-shopping板多久了嗎?ptt什麼模式我會不知?你們也不可11/29 00:45
45F→: 能不知,也是11/29 00:45
46F推: 還經歷民進黨網軍爆出來、合購板一堆賣家員工開合購,找11/29 00:51
47F→: 很多好朋友開合購、推文製造熱潮,開合購吸引路人真合購11/29 00:51
48F→: 賺錢呢?還要再說什麼嗎?11/29 00:51
49F→: 還有我輩子還沒喝過一滴酒呢11/29 00:53
50F推: 別人是無辜的耶,你真的有看完cvs那篇文章,再摸著你良心11/29 01:05
51F→: 說,什麼都沒有發生,一切都是單純是路人,S大也這麼說的11/29 01:05
52F→: 話,我就聽,我沒記錯Id你是那位理性員工吧11/29 01:05
53F推: 不然路人亂我,我來亂你們11/29 01:17
57F推: 你怎麼不看你們板路人走到那亂到那?別人文章下還不是這11/29 12:10
58F→: 樣?不然我之前有在推文嗎?11/29 12:10
59F→: 我也很煩耶,牽扯到別人做什麼11/29 12:11
60F→: 反正我上面有打,說不知也沒關係,早說post當然為post板11/29 12:14
61F→: 路人11/29 12:14
62F→: 最好是不知所云啊11/29 12:16
67F推: 對呀post有錯過嗎?一天一蘋果,一天五蔬果,增加身體健11/29 19:45
68F→: 康值,不可質疑你的apple post.一點也都不可怕啊11/29 19:45
69F→: 真的是盛氣凌人,連別人cvs文章都不放過,不知檢討,良心11/29 19:58
70F→: 是什麼?大概就是apple post吧,明示暗示什麼沒說過,社11/29 19:58
71F→: 會就是這樣,做錯事這麼理直氣壯,還一堆小手段,講崩潰11/29 19:58
72F→: 、可怕太客氣了啦,不都直接說該去看xx了。不用這一直改11/29 19:58
73F→: 變方式呀,反正都是apple post板路人意見,最中立值得信11/29 19:58
74F→: 任啦11/29 19:58
75F→: 還有那是氣哭呀?被一個50多歲的人,在郵局內4:55被刁難11/29 20:08
76F→: 不給寄,叫氣哭啊?我當時年紀較小,是無助的哭,被刁難11/29 20:08
77F→: 到不知所措,因為只有我一個人非郵局的人對兩個郵局員工11/29 20:08
78F→: ,真是佩服極了,我怎麼哭,你也可以改,對啦,怎麼不改11/29 20:08
79F→: 成我在局裡嚎啕大哭30分,崩潰更徹底不是更好?11/29 20:08
82F推: 來apple post 板談素質mmmm 看那幾個ID真的很不 SY11/30 16:51
96F→: 這就樣就可以了,終於有個人說是沒品的行為呢?我只是覺12/01 11:45
97F→: 得apple post 板應該知道在講素質時,不久前高素質路人在12/01 11:45
98F→: cvs板是怎麼做的,我在這裡推文,沒拉這篇原po下水哦。那12/01 11:45
99F→: 篇是在攻擊原po哦?你來攻擊我就算,何需攻擊別人?完全12/01 11:45
100F→: 不一樣的事,我不需要apple post 認同,認同什麼?我在告12/01 11:45
101F→: 知而已,高素質的人行為,如果你分不出那裡本質不同,我12/01 11:45
102F→: 現在就跟你說,這篇有人在攻擊噓這篇原po嗎?拿我和那些12/01 11:45
103F→: 人相提並論?心偏向那,怎麼看也是不會公正。我再說一次12/01 11:45
104F→: 別人是無辜的。12/01 11:45
105F→: 為了自己的私人恩怨,拉別人去被板眾攻擊,這件事不嚴重12/01 12:01
106F→: 啊?12/01 12:01
107F→: 不過是吃定網路找證據不容易而已,這篇有人在攻擊原po嗎12/01 12:01
108F→: ?這篇不是在他文章下推文,有人說到他嗎?順便說我怎麼12/01 12:01
109F→: 哭你也可以改呀,看到素質就覺得好笑。不喜歡,原po刪掉12/01 12:01
110F→: 這篇,不就船過水無痕。12/01 12:01
111F推: R大我想你和他們是不同的,我沒要你們支持我什麼,不要拉12/01 12:16
112F→: 別人下水或被攻擊,也是,跟你們說也是無法改變路人們的12/01 12:16
113F→: 行為,我想我的確是沒必要跟post板說,不喜歡請原po刪文12/01 12:16
114F→: ,請繼續閱讀文章和推文吧,與你們無關呀。12/01 12:16
115F推: 最後路人們商量好就寄信給我,不做cvs的事了,牽扯別人,12/01 12:41
116F→: 我就post文章都刪掉,這篇也刪一刪就無痕了,決定好就寄12/01 12:41
117F→: 信給我,到此為止。等你們下班決定,還是用line商量不是12/01 12:41
118F→: 很快?12/01 12:41
1F推: 有存局候領11/28 23:42
2F推: 或者租郵政信箱專門收信,不貴的,其它請板上回答你了11/28 23:46
20F推: 存局候領是包裹自行掌握時間的,我們掛號信、信用卡帳單11/30 10:36
21F→: ,都是一律郵政信箱沒問題的11/30 10:36
2F推: 沒什麼好擔心的,在台灣的消費Q都好解決,電話拿起來打下11/16 18:43
3F→: 去問就是了,樓上好巧呀11/16 18:43
2F推: 恭賀你11/16 06:49
3F推: 是那位K大嗎?讓我知道郵局是依法行政拆開檢查印刷品一年11/15 18:36
4F→: 而已,post是站在法律的制高點、可進可退,要我向寄件方印11/15 18:36
5F→: 要求不要寄印刷品的K大嗎?11/15 18:36
6F推: 又來亂入了,只有在領消費券時,原住址主人才會來聯絡改11/13 12:54
7F→: 地址呢。11/13 12:54
8F推: 認真的,還有一個方法,寫查無此人,交給郵差和管理員,11/13 13:12
9F→: 退回收件人最有效,還有真的告訴你,一定要退回去的,不11/13 13:12
10F→: 是只是單純困擾而已,法律上雖然他自己不改地址,有些人11/13 13:12
11F→: 還是會找來要收件的信函,好像還上過新聞,所以無論什麼11/13 13:12
12F→: 信我之前的做法一律退回,這是保護自己的做法哦,不要怕11/13 13:12
13F→: 麻煩,大大給它寫上去,查無此人。11/13 13:12
14F推: 是退回寄件人才對,DM老被拆開,所以分心了字打錯了,今11/13 13:19
15F→: 天不哭哭啊,改小哭哭啊!11/13 13:19
24F推: 不贊成打電話去罵人,其它不是很清楚,但通常執行處就是11/13 18:49
25F→: 法務是會很積極找到債務人的,所以通常催繳很快不會再收11/13 18:49
26F→: 到,DM就是大大紅筆寫下去“查無此人”,打去客服說這個11/13 18:49
27F→: 地址不要再寄也是一種辦法,以上認真的回答。以下原po可11/13 18:49
28F→: 跳過下面要會意才看得懂,不是針對原po的。基本上現在地11/13 18:49
29F→: 址所住的收件人依法不可“拆開檢查”前位所住之收件人之11/13 18:49
30F→: 收件物,不像郵局員工是“依法行政拆開檢查” “印刷品11/13 18:49
31F→: ”啊。我前面又說錯了,不是亂拆DM,是依法行政拆開檢查印11/13 18:49
32F→: 刷品,合法、合情、合理。情理法在郵局員工心中滋長著,11/13 18:49
33F→: 不知為何我也感動起來了。11/13 18:49
36F推: 不,我現在想法改變了,蠻想知道她依據post板的說法與支11/13 22:19
37F→: 持一切都是不小心之意外和maybe還沒發生過,還要依法行政11/13 22:19
38F→: 檢查印刷品多久,一切都合情、合理、合法。我喜歡守法的11/13 22:19
39F→: 人,更不會阻止別人遵行法律而為之的任何行為,也不改地11/13 22:19
40F→: 址啦。我會繼續理解她、接受她一切充滿情理法不得已而為11/13 22:19
41F→: 之之檢查DM,並非是對專櫃一本DM商品有興趣想購買又不自行11/13 22:19
42F→: 上網站看優惠活動,也沒多久只是翻閱一年而已,再來與pos11/13 22:19
43F→: t板板友分享我的心得。其實打這麼多好累,先休息啦。11/13 22:19
44F→: 原po看在我有提供我的經驗,原諒我佔你的文章版面好嗎?11/13 22:20
45F→: 不好意思的。11/13 22:21
46F推: 早安,我一向支持郵局員工的,證明一下~~11/14 07:40
47F→: https://imgur.com/a/smi8d11/14 07:41
48F→: https://imgur.com/a/8lEfM11/14 07:41
51F推: 我說會分享心得的,別急!!!11/14 22:22
54F推: 謝謝你H大,我們現在搬到新地方,不是以前有管理員的大樓11/15 07:14
55F→: ,我文章有說很確定了,細節、剩下的先不透漏。其實我們11/15 07:14
56F→: 家就是一開始也不在乎這種事,不然也不會這樣一年,是後11/15 07:14
57F→: 來有些post板板友拼命說什麼什麼之類的,就是沒發生啊、11/15 07:14
58F→: 無聊、影音檔、還回文說尊爵不凡、一切合法,還要求寄件11/15 07:14
59F→: 方不要寄印刷品、印刷品之錯。結論,我就開始覺得有些好11/15 07:14
60F→: 笑,真的半夜笑到睡不著,所以開始覺得我的文筆文風要符11/15 07:14
61F→: 合post風氣、風格才行。因有些post板友推文、回文,實在11/15 07:14
62F→: 太.....amazing 了,用各式各樣的觀點不要說除罪化,哦還11/15 07:14
63F→: 真的有,k大說合法。白話文->沒發生過,郵局員工都是耐斯11/15 07:14
64F→: 的,拼命找可降低是郵局問題各種說法見解,大概是這樣,11/15 07:14
65F→: 總之我現在有空,天天就來看post板郵務新觀點。最後補充11/15 07:14
66F→: 我文章本來問一問就要刪掉的。11/15 07:14
67F推: 起床沒戴眼鏡 ,是透露才對,我才疏學淺才導致如此,請見11/15 08:37
68F→: 諒,對了,真的也不想管這種事,所以來這裡哭哭啊。11/15 08:37
69F推: https://i.imgur.com/mz3Jy0y.png11/15 08:51
12F推: 1.找賣家要確認,你說聯絡不上2.追蹤碼就是顯現結果公司11/14 18:19
13F→: 簽收->已是事實,說沒有沒有用哦,已收不還->侵佔,物品11/14 18:19
14F→: 不在郵局方不該要求郵局補償,因知商品應在某公司3.不承11/14 18:19
15F→: 認-報警調郵務路線監視器,包含收貨路段,收貨地址,有沒11/14 18:19
16F→: 有路段監視器證明該公司簽收4.因你物品是完成投遞順序是11/14 18:19
17F→: 這樣5.回歸到最後是寄件人寫錯地址,物品仍是被侵佔了哦11/14 18:19
18F→: ,要找回不是找郵局。6.最後找不回,想向郵局賠償這件事11/14 18:19
19F→: ,也是可以呀,我個人認為應擺在向某公司追回貨件或賠償11/14 18:19
20F→: 之後,個人淺見,順序是如此,以上都按照文章和推文內容11/14 18:20
21F→: 來回答。11/14 18:20
22F→: 7.不管地址對不對,都是某公司收了你的貨件哦11/14 18:21
23F推: 8.是我也覺得沒必要花這麼多時間,所以把證明該公司簽收11/14 18:48
24F→: 資料準備好,看要不要報警找警方來約談,該某公司才會認11/14 18:48
25F→: 真找貨件,貨品真不見800多相信該公司會賠償,有時就是這11/14 18:48
26F→: 樣,天下掉下來意外之事,該公司是應要找出誰簽收下的。11/14 18:48
29F推: 所以都要聯絡上賣家才行,簡單方式和該公司協調尋找,但11/14 19:33
30F→: 原po說都試過了,要不排除公權力介入,上才有述1~8點,通11/14 19:33
31F→: 常警衛是一起簽收的,最後請賣家出示當初寄件單(文件)。11/14 19:33
32F→: 能力淺薄最多如此。11/14 19:34
38F→: 補充法律上罪名是“侵占”,以免後面參考文章的人有錯誤11/15 08:40
39F→: 資訊,特此更正。打錯字哭哭啊。11/15 08:40
30F推: 真心,遇到上級壓只能忍,政風都叫自己人,有具體事證嗎11/14 11:44
31F→: ?要她調走要有證據、決定性的證據、不會被握手的證據,11/14 11:45
32F→: 在我看來上級會說小事哦,以上真心認真發言,希望你冷靜11/14 11:45
33F→: 行事。11/14 11:45
37F推: 要排解壓力哦,真的,你很痛苦她不痛不癢。我會努力,多11/14 19:46
38F→: 看我在post寫的文章。我也明白無法給與你實質幫助,但加11/14 19:46
39F→: 油哦!!!11/1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