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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ports1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3則
限定看板:LAW
[問題] 實體門市遇到客人強硬要店家退費
[ LAW ]16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karin7718 - 發表於 2019/06/16 18:42(5年前)
15Fjsports1: 問你老闆啊,問鄉民幹嘛?你老闆不管是要往她身上潑屎,06/17 14:49
16Fjsports1: 或是看他是正妹所以要包養她,都不關你的事啊06/17 14:49
Re: [問題] 如何追回前男友的借的錢
[ LAW ]39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sky123232 - 發表於 2018/06/27 23:46(6年前)
32Fjsports1: 要錢還想省時間嗎?一個月薪水有沒有五萬?一整個月天天06/28 18:38
33Fjsports1: 作這件事可以拿回十萬 很賺了06/28 18:38
[問題] 管委會委員的資格
[ LAW ]5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tsukimikusa - 發表於 2018/05/20 00:37(6年前)
1Fjsports1: 他既然是區分所有權人 依第3條第8款就是住戶了05/20 00:47
[問題] 中華民國法律權益促進協會
[ LAW ]24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queenerica - 發表於 2018/05/04 22:31(6年前)
18Fjsports1: http://tinyurl.com/y753xkyv05/05 00:57
[問題] 民法188條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經濟狀況
[ LAW ]5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peaceandlove - 發表於 2018/05/03 23:18(6年前)
4Fjsports1: 可以看看他一月時問了什麼問題,再決定是否需要花三行05/04 09:23
5Fjsports1: 推文來回答05/04 09:23
[問題] 在手遊上 遊戲ID打出我的全名+侮辱字眼
[ LAW ]25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universowhat - 發表於 2018/04/30 22:01(6年前)
6Fjsports1: 你提告的目的是什麼? 基本上這不是重罪 不可能入監04/30 22:36
7Fjsports1: 提告的話 反而程序上可能會造成你跟對方有接觸的可能04/30 22:38
8Fjsports1: 客服會把對方ID改掉的話 不是已經解決到問題了嗎?04/30 22:38
[問題] 臉書遭冒名發布不雅言語及照片消失
[ LAW ]27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iphone13 - 發表於 2018/04/21 10:03(6年前)
8Fjsports1: 連斷絕連絡都不敢的話 又如何能用法律手段解決呢?04/21 22:31
12Fjsports1: 你去告了她更會來鬧事,這要走法律程序很簡單,但你要04/22 11:23
13Fjsports1: 有心理準備會一直受騷擾04/22 11:23
19Fjsports1: 不是沒辦法制止 但前提是你不能比對方還怕這件事見光04/22 13:44
20Fjsports1: 你愈怕事 對方就更會得寸進尺04/22 13:44
21Fjsports1: 當然 如果你真的不能讓這件事見光 那就去用不能用光的04/22 13:45
22Fjsports1: 方法處理04/22 13:45
[問題] 協商代辦合法嗎?
[ LAW ]29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obey82 - 發表於 2018/02/23 18:32(6年前)
23Fjsports1: https://goo.gl/j6QBk802/24 15:43
[問題] 案件沒傳喚被害人就判決被告刑期
[ LAW ]69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peaceandlove - 發表於 2018/01/19 22:13(6年前)
38Fjsports1: 大家可以先搜一下原po一週前問了什麼問題,再決定有沒01/20 13:52
39Fjsports1: 有必要回答01/20 13:52
63Fjsports1: 對啊 真糟 革命吧01/21 16:42
[討論] 鄭性澤案-誰擦拭了凶槍上的指紋
[ LAW ]43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shyuch - 發表於 2017/11/05 10:11(6年前)
5Fjsports1: 誰說沒指紋就代表兇手是現場還活著的人 第三人也可以滅11/05 10:37
6Fjsports1: 證啊 這可能的第三人可多了哩11/05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