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esuisviolet
作者 jesuisviolet 在 PTT [ marriag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6則
限定看板:marriage
看板排序:
257F→: 每次看到這種的都會想:po文的這方條件是有多差?07/05 13:17
258F→: 原po心裡想的應該是:我都浪費18年了,人生有幾個107/05 13:17
259F→: 8年可以浪費?還不趕快止損,迎向新人生。傻到還要07/05 13:17
260F→: 簽字結婚那就是真傻,確實是沒有什麼好說的了。(07/05 13:17
261F→: 看完鬱悶到不行。。。。。07/05 13:17
33F→: 會一起看片哦,只是之前都是在說好的情況下,這次05/13 14:48
34F→: 完全無預告,殺得我措手不及。我知道哭很掃興,但05/13 14:48
35F→: 是當下真的止不住淚水。05/13 14:48
71F→: 謝謝大家不同的聲音,很感謝。我稍微澄清一下,這05/13 15:06
72F→: 篇寫出來不是為了檢討我老公,反而是想盡量平衡報05/13 15:06
73F→: 導,只是我只能提供關於我想法的部分,不能代替我05/13 15:06
74F→: 老公發言。(看到比較有攻擊性的文字,我第一時間05/13 15:06
75F→: 還是想躲到老公身後呢)05/13 15:06
6F→: 我的文字並不是要表達離婚不好,正是因為當局者迷03/22 08:36
7F→: ,所以希望原po能清楚的思考再做決定。選擇本來就03/22 08:36
8F→: 在個人手裡,若不是真心希望事情往好的方向走,我03/22 08:36
9F→: 也不用花時間寫這篇回文了。狀況是不是非得走到離03/22 08:36
10F→: 婚?每個家也不同,是有機會經過評估探討來釐清的03/22 08:36
11F→: ,只不過當然不是上來網路世界尋找答案,這裡所有03/22 08:36
12F→: 的發言都帶著各種色彩和背後的故事,無法切合原po03/22 08:36
13F→: 的需要。03/22 08:36
7F推: 專業、用心,推!06/01 06:44
998F噓: 你們根本不是夫妻,寫這麼長是在兒戲嗎?你們分開09/13 15:10
999F→: 叫「分手」,不是「離婚」。不管你心裡怎麼認定,09/13 15:11
1000F→: 法律上的認定就是這樣!09/13 15:11
10F推: 推!雖然原原po實際情形不見得能複製文章裡的做法09/07 10:17
11F→: ,但這樣「想拯救自己」的心讓文章裡的人重新找回09/07 10:17
12F→: 尊嚴與快樂。希望原原po不要只停留在上網發文抱怨09/07 10:17
13F→: 環境,好好想想接下來的路要怎麼走,設定好明確目09/07 10:17
14F→: 標(如:搬離婆家),再去找出方法執行並達成。要09/07 10:17
15F→: 不然在這裡吐苦水再多也無法讓自己真正脫離痛苦。09/07 10:17
2F推: 這篇的脈絡可行,但先決條件是原原po必須是個冷靜05/26 22:20
3F→: 且頭腦非常清楚的人;他所處於/暴露在的壓力環境會05/26 22:20
4F→: 讓一般人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及正常的反應,這點也05/26 22:20
5F→: 必須考慮進去。05/26 22:20
16F推: 除非你和你太太願意去尋求諮商的幫助,要不然這個05/26 00:46
17F→: 婚可以離了。但你要有心理準備,你太太也只是在複05/26 00:46
18F→: 製她父母的行為對你施暴,你真正提出要分開的時候05/26 00:46
19F→: ,她又不見得會同意了…大致是這樣的情形。保護孩05/26 00:46
20F→: 子絕對是正確的,唉。05/26 00:46
128F推: 沒有登出婚姻的決心,就真的不要再把先生和他做的01/19 17:29
129F→: 事當一回事了,他根本跟妳想/認識的他不一樣。記得01/19 17:29
130F→: 讓他把「付清」的責任盡到就好,並且記得這絕對不01/19 17:29
131F→: 是妳的錯;如果妳實在氣不過想跟他算清楚,記得白01/19 17:29
132F→: 紙黑字,嘴巴講講(沒有存證)的在法律上一點用也01/19 17:29
133F→: 沒用。01/19 17:29
14F推: 同意樓上,大人的事不該牽拖孩子。01/11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