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ICHBINMANN
作者 ICHBINMANN 在 PTT [ Lawy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9則
限定看板:Lawyer
看板排序:
18F推: 年底繳之前的吧,好像沒理由不繳12/14 09:40
14F推: 用答辯狀處理就好,若真的不出席會擔心,其實可向法院03/14 09:38
15F→: 要求讓被告視訊開庭,法院應該不會拒絕03/14 09:38
3F推: 要就去當個幾年熟悉實務流程,否則這樣做法沒意義,12/22 10:00
4F→: 我自己是老闆,會選當過書記官的是因為他熟悉實務判斷12/22 10:00
5F→: 標準,書狀通常也比較符合實務格式,不是因為考上「12/22 10:00
6F→: 書記官」這資格,因為要用人的緩急不同,很急就會選經12/22 10:00
7F→: 驗較佳的,不急就會選年輕學歷好的,你把考上「書記官12/22 10:00
8F→: 」當成加分資格明顯是誤會,對我來說台大碩士加分,12/22 10:00
9F→: 尤其是公法的加分(因為我們自己多半不熟)、英文能12/22 10:00
10F→: 聽說讀寫加分,剩下比較次要。12/22 10:00
11F推: 不過當過執行科書記官的,直接錄取了12/22 10:02
1F推: 可能是怕姓名完全相同而可以年紀識別吧,畢竟其他公開03/16 16:42
2F→: 資訊是登錄法院,很容易重覆也不好識別03/16 16:42
6F推: 讚05/30 11:19
9F→: 感謝各位大德的回覆,小弟銘感五內12/23 13:01
11F推:他最近又一個律師離職 據我所知 他們可能傾向請有照的09/15 12:40
18F推:江律師也是開VOLVO的阿 其實他們一直都缺人 只是有沒09/16 14:43
19F→:有適合的人選 缺是一定有的 只是要不要而已 他們兩三年09/16 14:44
20F→:前還有五個律師 這兩年走了不少 但案件沒變少 有缺人09/16 14:45
21F→:待遇不差 江律師跟蔡律師人都不錯 會跟年輕人討論問題09/16 14:46
22F→:不過台南同道間相處都很和善 我覺得不錯09/16 14:47
5F推:不過是否給予具保好像不會開庭吧...07/29 16:47
39F推:不過我個人認為 傳聞法則在台灣實務的目的 就在要求檢07/13 00:32
40F→:察官必須對敵性證人主詰問 而由辯護人反詰問 這也是為07/13 00:32
41F→:麼很多學者對於159之1第2項未經對質詰問,還是虛經詰07/13 00:33
42F→:問才有證據能力的理由 個人淺見 而且實務上 如果爭執證07/13 00:34
43F→:據能力 尤其是敵性證人的話 一般檢察官都會傳比較多07/13 00:35
9F推:很故意喔 哈哈07/08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