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uh72113
作者 huh72113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506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全部Gossiping3775hair_loss161Anti-ramp100car95biker48home-sale47NBA41HatePolitics34Nets31Kings26J-League19dog16Boy-Girl11WomenTalk8CCRomance7PublicIssue7Board-Police4joke4NTUOralBio974IA3KOTDFansClub3BigPeitou2Koei2L_PTTAvenue2marvel2pet2Salary2YOLO2AllTogether1Aquarium1Baseball1Beauty1BikerShop1CarShop1CGSH87th_3151ChangHua1CMU_BST011CMU_M491CMU_M501CSMU-M-SPORT1Doraemon1DPP1DYU1Ecophilia1Examination1facelift1first-wife1FJU-EE-2006A1GossipPicket1HSNU_11121Kaohsiung1KS91-3051KS96-3021KS96-3141LTK1Mavericks1media-chaos1Militarylife1movie1NCU97ME-B1NTUMEB961NTUmed911pharmacist1SCU-BM-93B1SCU_ACC_96A1sex1SMSlife1talk1Teacher1Tech_Job1TFSHS68th3161TigerBlue1twin1TWproducts1tyart1WorldCup1<< 收起看板(76)
18F推: 其實餐廳老闆可以提刑事告訴毀損罪帶民事賠償05/13 00:50
24F推: 法律歸法律 無行為能力人犯罪其法定代理人需負完全責任05/13 00:59
27F→: 對喔 我講錯了 忘記那小孩才三歲 現在講的是刑法05/13 01:01
32F推: 抱歉 我記錯是媽媽戳的 中華民國刑法 未滿14歲不罰05/13 01:25
34F推: 民法187 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05/13 02:06
35F→: 責任 忘記在講刑法抱歉05/13 02:07
36F推: 在回怎麼告得動三歲小孩那句05/13 02:13
39F推: 想起來了 被這篇最後兩行搞混''最大責任就是三歲小孩的05/13 05:21
40F→: 父母 戳破音響的也是''我以為是媽媽戳的 另外毀損故意05/13 05:22
41F→: 在原文的新聞裡面有''有意觸摸音響,一度出聲制止''那一05/13 05:23
42F推: 段 套用在媽媽身上毀損故意該當另外民法187無行為能力人05/13 05:36
43F→: 是單單回覆twdvdr的留言05/13 05:38
44F→: 抱歉 有點混亂05/13 05:39
8F推: 雖然你ID不正確 不過這篇觀念正確05/12 21:02
516F推: 單方說法先採保留態度 不過盤查的確很容易侵犯人權05/12 20:40
525F→: 你可以這樣做 先跟該警局申請 ''實施臨檢盤查民眾異議記05/12 20:41
544F→: 錄表'' 然後跟新北市政府提訴願 看結果如何之後在提行政05/12 20:43
546F→: 訴訟05/12 20:43
600F推: 盤查很容易侵害人權 舉個例子 警察看到正妹可不可以依法05/12 20:48
608F→: 盤查 或是警察連續盤查正妹犯不犯法?05/12 20:48
6F噓: 你在火星有沒有朋友?05/12 19:52
15F推: 不好意思 台灣人對畜生的偏見頗深 真的很羞恥05/12 18:23
5F推: 郭先定義他說的''太多''是多少以上稱為''太多''05/12 18:21
800F噓: 郭董吃了誠實豆沙包 有內鬼05/12 18:18
6F推: 整個系列文 你這篇算很中肯的了05/12 18:01
49F推: 要看當初警訊筆錄的內容 除非以不證方法取得自白 或是被05/12 16:25
52F→: 告提出證據受到脅迫或當天精神狀態不佳導致自白內容錯誤05/12 16:28
54F→: 之類 否則具有證據能力05/12 16:29
57F推: 看新聞他們在警局就做好損害賠償的協議了 看起來是想推05/12 16:36
58F→: 翻自白 這種事很常見05/12 16:39
29F推: 雙和醫院05/12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