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uang123
作者 huang123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7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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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中技學院+台中護專=台中科大,已經是不爭的事實!03/18 20:47
23F推:1.使用者付費 2.非註冊必要條件 3.公開收支名細02/18 17:08
24F→:此3點校方做的到,學生心服口服!但校方現在......02/18 17:10
9F→:若如O大所言,亂舉例?!也請拿出校方目前收費合法的證據!!02/18 17:12
11F→:那請問O大,你覺得校方現在收的網路使用費合法嗎?佐證呢?02/18 17:19
19F→:依規定網路使用費得依1.使用者付費2.非註冊必要條件02/18 17:26
20F→:3.公開收支明細 ,這三點收費規則,校方明顯違規!你說的02/18 17:27
21F→:公平原則,在我看來只是「齊頭式的假公平」罷了!!!!02/18 17:27
22F→:你認為合理,也請你拿出適當的法規來佐證,而非一昧認為02/18 17:31
23F→:你大學四年有繳,這筆費用繳納方是從頭到尾都應該怎樣!!02/18 17:31
30F→:依現行法規校方明顯違法,O大所言「沒時間查法規」,這點02/18 17:46
31F→:真讓我想不透,那您先前對網路使用費的評論,又有何依據?02/18 17:47
32F→:如果沒有,請不要一昧認定校方目前收費是合理合法的,好嗎?02/18 17:48
42F→:無論在學或工作,都應該隨時注意自身權益是否被剝奪!02/18 18:18
44F→:O大若認定在此討論無意義,又為何浪費時間,在此長篇大論呢02/18 18:20
4F推:萬能科大壓迫學生的受教權!侵犯言論自由!02/13 21:12
2F→:如果校方不採納,那不用無憑無據強制徵收網路使用費了嗎?02/10 13:07
3F→: 是02/10 14:22
1F推:校方此作為,明顯不當連結,惡意逼繳"網路費",完全違反02/09 20:28
2F→:非註冊必要條件、使用者付費原則02/09 20:29
4F推:這是校方在學生於非上課時間使用時必須驗證的,如果校方02/09 22:13
5F→:做不到,那又有何依據收取「網路使用費」呢?02/09 22:14
6F推:依據屏商技學則第十章 畢業,也沒有規定沒繳"網路使用費"02/09 22:35
7F→:不得畢業,校方明顯違反自行訂定之學則!!02/09 22:35
8F→:資料來源: 屏商技教務處法規-附設專科部學則02/09 22:37
12F推:依據教育部規定,相關"設備及其維護費",應當列入雜費收取02/10 13:20
13F→:並不得以使用費名義,額外收取02/10 13:21
14F→: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規定:02/10 13:22
15F→:第五條 學校不得以代辦費或使用費之名義,收取下列費用:02/10 13:23
16F→:一、教學設施設備使用費:學生上課或教學活動必須使用之02/10 13:23
17F→:設施或設備。02/10 13:23
1F推:web.studenta.npic.edu.tw/files/11-1028-2004.php02/08 11:09
5F→:用字遣詞符合校方目前做法不是嗎? 不法:不依教育部法規02/06 23:43
6F→:無信:不信守公開承諾,且強硬技巧性列入註冊必要條件!!02/06 23:44
10F→:所以o大希望當校方恐有行政缺失時,學生出來誇獎校方02/07 22:58
11F→:讓校方高層爽、開心嗎?02/07 22:58
35F→:o大相信這不是以偏概全,而是校方經費運用模糊不清,懂嗎?02/08 11:13
36F→:教育部明定使用費必須專款專用,並且公佈"使用明細",校方02/08 11:18
37F→:做到了嗎?沒有,不免讓人懷疑有沒有用在該用符合規定地方?02/08 11:19
40F→:如果待人處事的態度,事不關己、"沒什麼好在意",不懂得02/08 22:08
41F→:維護自身的權益,那才真的很有可能,連個"屁"也沒有!!02/08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