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nickyeh
作者 hnickyeh 在 PTT [ ServiceInfo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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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只覺得那老闆腦袋有問題,想也知道那樣做會得罪其他客人06/25 10:28
38F推:我在做服務業時,最討厭不守規定又堅持別人配合他的客人06/25 10:23
7F→:沒錯,調解委員說我媽簽和解和我簽是一模一樣,即使我不願05/18 23:16
8F→:因此我才放棄提起告訴,還找新聞記者投訴他們05/18 23:18
9F→:沒想到我資料都具備,記者寧可報墊腳石大夜班趴在桌上睡05/18 23:19
10F→:也不願意位我伸張正義05/18 23:19
11F→:還有一次被蘋果記者酸,說你既然都和解了,這樣不厚道05/18 23:27
12F→:問題是我並沒有和解,是他們用奧步讓我媽簽名,強迫我和解05/18 23:28
16F→:其實我最多才領27000,因為試用期一滿,他就把我轉成工讀05/19 00:13
17F→:現在想想當時要是知道他們是如此差勁,連工讀都不幫他們站05/19 00:14
24F→:我媽後來也很後悔,說是不希望我上法庭舟車往返,勞心費力05/19 11:54
25F→:再加上當時那三個人在我離開調解室一直慫恿我媽簽名,就05/19 11:55
26F→:簽了.事後我去問縣政府的法律志工,他們說我如果告他們,05/19 11:57
27F→:對方拿出和解書,我如果不承認我媽的簽名,我媽會變成偽造05/19 11:58
28F→:文書,我不想害我媽,所以只能讓我把委屈吞下去,自認倒楣05/19 11:59
29F→:順帶一提,當時是民國99年,我26歲,說出來有點不好意思05/19 12:03
37F→:由於我不會修改PPT的文章,也希望能讓更多要找工作的社會05/20 14:23
38F→:新鮮人能看到我的經驗,因此我在巴哈重新修改錯字、論述05/20 14:24
39F→:如有不妥請見諒!網址如下:05/20 14:24
40F→: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91&snA=14440&s05/20 14:28
51F→:感謝dophinn大,如此用心,實在受益良多^^05/2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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