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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turtl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32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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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請問租約的問題 以及 開收據報稅 的問題?
[ rent-exp ]7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tonyo - 發表於 2008/06/19 22:49(17年前)
5Fhiturtle:合法.誰管你新房東說什麼.舊房東只需依租約來走就對了06/19 23:58
[問題] 合約未列出的物品房客需負責嗎??
[ rent-exp ]19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smai - 發表於 2008/06/19 22:42(17年前)
16Fhiturtle:依法.你處分了不屬於你的東西.所以你需要負賠償責任.因為06/20 00:00
17Fhiturtle:你不是物品的所有人.所以...旦你想凹租約沒寫你就凹吧.反06/20 00:01
18Fhiturtle:正房東不退就要上法院.真上了法院.依這篇PO文輸的也是你06/20 00:01
[經驗] 小蝦米的心聲
[ rent-exp ]32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gigiy1234 - 發表於 2008/06/18 21:55(17年前)
2Fhiturtle:這事..不要說我是房東..旦只看單方的評論..不足為信..06/18 22:12
[討論] 同一層的住戶要求收清潔費...
[ rent-exp ]11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evavsme - 發表於 2008/06/18 21:07(17年前)
5Fhiturtle:不是明定在租約中的錢..請直接拒付就好06/18 22:13
房東提供的套房租賃契約
[ rent-exp ]11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vormissen - 發表於 2008/06/18 13:10(17年前)
1Fhiturtle:簡單點來看.你同意就簽約.不同意就不要租.這世上沒所謂真06/18 13:14
2Fhiturtle:正公平的合約存在.所以請作決定吧..就這樣06/18 13:15
[問題] 關於電子產品的法令申請要求
[ consumer ]18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terryluan - 發表於 2008/06/17 16:14(17年前)
2Fhiturtle:說真的你的問題在我所有的十多個USB週邊上沒一個有遇到過06/17 22:17
3Fhiturtle:我最小的USB碟還是32MB的..現在一樣頭好壯壯06/17 22:18
[討論] 還沒給租金前可以縮短租約嗎?
[ rent-exp ]1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zhaoyan - 發表於 2008/06/16 19:57(17年前)
1Fhiturtle:直接問房東不是更快更簡單06/16 20:11
Re: [請問] 可以在部落格引用某人po的文章 加以討봠…
[ PttLifeLaw ]33 留言, 推噓總分: +10
作者: hotwingking - 發表於 2008/06/16 19:43(17年前)
1Fhiturtle:全文轉載不一定符合你所謂的合理使用..06/16 19:48
2Fhiturtle:在同一討論區內.我會認同回文式的引用視同合理使用.旦不06/16 19:49
3Fhiturtle:同的討論版..就算你註明出處..一樣是個是充滿了爭議06/16 19:50
7Fhiturtle:新聞是個人是不同的二個個體.真要談.層面上跟本完全不同06/16 20:03
8Fhiturtle:其實這問題最明顥是在小說類的文學之上..很多作者很喜歡06/16 20:03
9Fhiturtle:在網上打小說..你套上一個評論的虛名.就私下亂轉..改天這06/16 20:04
10Fhiturtle:本小說真出版了..告都告死你=-=誰管你啊..你整本小說都轉06/16 20:05
11Fhiturtle:你說合理就是合理使用..那被告時你就會了解...06/16 20:06
13Fhiturtle:是不是評論..那請問你的標準在那?到那個程度才叫評論?06/16 20:08
14Fhiturtle:就因為轉文的人認定他是..那他就算是評論了嗎?06/16 20:09
16Fhiturtle:你應該了解為什麼我不就.報導.教學.研究這幾個合理使用的06/16 20:12
18Fhiturtle:的規範比較明確..爭議性小..旦評論這點就大了.一般人也只06/16 20:13
19Fhiturtle:會適用到這一點為多數..旦你自己也說不出標準在那?06/16 20:14
20Fhiturtle:你如何說服到時的文章作者..你整篇的轉PO是合法合理的呢?06/16 20:15
21Fhiturtle:我舉的小說是在出版前被轉文.就像一般的PO文.誰知道未來06/16 20:34
[討論] 店面出租
[ rent-exp ]5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mauricew - 發表於 2008/06/16 14:36(17年前)
3Fhiturtle:有電動門會比較方便..建議裝一裝吧..隨便也用個10年以上06/16 14:49
[請益] 屈臣氏
[ consumer ]32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leonian - 發表於 2008/06/15 02:53(17年前)
2Fhiturtle:對方的作法合情合理才對.那來的不盡合理.畢竟交易的當下06/15 17:35
3Fhiturtle:對方就直接明確的表明..憑發票取貨..沒理由你當下同意這06/15 17:35
4Fhiturtle:條件就是合理..事後你自己弄不見發票就變成了不合理=-=06/15 17:36
5Fhiturtle:真認為不合理,當下就該表明..而非事後才在抗議06/15 17:37
19Fhiturtle:XD對..我也不是說原po..是在說S板主的理論 :)06/16 08:58
20Fhiturtle:一心只想把自己的過錯賴成是店家過失的怪理論06/16 08:59
22Fhiturtle:你自己在看一次你自己的推文先吧=-=看你自己是不是不停的06/16 14:25
23Fhiturtle:把問題推諉成是因屈臣氏的問題..才會造成消費者的問題06/16 14:26
26Fhiturtle:沒錯.就像有人只能接受自己當澳客確不認同人家開黑店一樣06/17 09:57
27Fhiturtle:而且.你也認同版大是在硬凹對吧.XD怎麼大家都這樣認為呢06/17 11:32
31Fhiturtle:對.有機會.我會向你好好學習.如何義正詞嚴的批判別人06/18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