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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turtl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32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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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依法而言.請問房東.他同意就搬.不同意就無解了.畢竟租約09/15 17:17
5F→:上租的不是3萬那間.你個人是無權作主那間該不該由你入住09/15 17:18
1F推:我個人認為業者的作法已經很合理了.不然你的希望是什麼?09/15 15:36
4F推:事實上你不會感覺你要求改單的時間慢的太離普了嗎?09/15 22:05
5F推:而且星期六宅配那才回你時.我想帳單早就寄出去了吧@@09/15 22:16
6F→:事後,宅配說免收這家運費與代收費與更單費和退325給客戶09/15 22:17
7F→:我個人認為業者的作法真的很合理了.不然你的希望是什麼?09/15 22:17
8F→:畢竟你改單之時.宅配早把東西送違.並依寄送單上的要求幫09/15 22:18
9F→:你代收費用325.這一切都是依你單據上的要求而處理的吧.09/15 22:20
1F→:你有需要我會都留給你.反正房子也不是我的名字XD(我爸的)06/26 09:16
2F→:對了.提一下好了.你中文要加強一下.免的被人家笑=-=因為08/27 21:53
3F→:不過我相信這版應該給了你很多的自信心才對XD08/28 20:16
4F→:轉文過來才發現.原PO回文是一篇重複回到死形的.一字不差06/28 17:10
5F推:我發現這版是怎麼大家都鬼打牆除非照台電收費.不然就是黑08/06 17:39
6F→:說的義正詞嚴的.好像房東收你錢就該死的樣子是怎麼.08/06 17:40
7F推:XD..上站10次..二樓的..你說對了..真的是新手也06/25 13:52
8F→:樓上的..可以請教一下..你有本尊或分身ID嗎?不然你這ID重07/10 12:28
9F→:(  ̄ c ̄)y▂ξ你用吧.反正對會浪費的人怎麼算錢都一樣啦07/09 23:39
16F→:(  ̄ c ̄)y▂ξ你用吧.反正對會浪費的人怎麼算錢都一樣啦07/09 23:39
10F→:而且..6樓的作法你有興趣就作吧.自己小心感冒吧XD07/09 23:39
17F→:而且..6樓的作法你有興趣就作吧.自己小心感冒吧XD07/09 23:39
11F推:我只回你.變更納稅的義務人責任給房客是合法的.就這樣...09/12 11:24
27F推:我只回你.變更納稅的義務人責任給房客是合法的.就這樣...09/12 11:24
12F推:依法或是說依理.我是房東我會不理你.我只保有我答應過你07/08 15:12
13F→:的一切條件.旦也會要你照你答應的約定來走.所以不管你暑07/08 15:13
14F→:假住幾天.一個月就是收1000元就對了..當然..你自己裝了電07/08 15:14
15F→:表也不會影響我的收費標準..因為這條件是你自己同意的...07/08 15:14
19F推:請問你?你的推文第一句是依據那條站規?麻煩告知解惑一下?07/10 20:29
20F推:而且我發現.你特愛歪曲我的文意.像我那時詛咒別人感冒了?07/10 20:32
34F推:╮(﹀_﹀")╭算了..我幫你一把好了....................09/12 13:56
42F推:要報稅自然會給..不然你真當拿租約沒收據你能報嗎?06/27 00:45
44F推:好吧..我等你去按鈴控告就是了@@旦請問你要告什麼?06/27 00:49
58F推:那簡單..如果小組長認為有.大家一起去游泳吧.我沒意見09/15 17:10
59F→:而且.你不少推文都有斷章取義的感覺.這部份由小組長自己09/15 17:11
60F→:去看你給的文章原文.自會有判斷.其他就由小組長判斷吧09/15 17:12
61F→:還有建議你先了解一下版規.看什麼才是版規所禁止的吧09/15 17:14
4F推:中永和的水直接煮沸還不能飲用的話.台灣應該沒有可以直接09/15 14:00
5F→:沸就能飲用的自來水了吧@@因為他是吃翡翠水庫的水.而翡翠09/15 14:01
6F→:水庫應該是台灣水資排的上名的水庫了吧@@09/15 14:02
10F推:中永和加起來60萬左右的人口吧.幾乎都是直接煮沸喝才對吧09/15 17:05
16F→:@@翡翠水庫的水不能直接煮沸來喝.那我喝石門水庫的怎麼辦09/15 20:39
1F推:其實你說不知道有點OOXX..用想也知道1740能買200本的書?09/15 11:40
2F→:當廢紙論斤來賣你也不止1740吧@@09/15 11:41
7F推:那換的方式說吧.合約你都簽名了.請老實的照合約內容付錢09/15 12:52
8F→:吧.合約內容你簽名就表示同意,不然合約你簽名作什麼=-=09/15 12:54
2F推:廠商有權拒絕換雨傘給你.因為過失責任在你身上而非在廠商09/15 10:05
3F→:依法而論如果你一拿到傘就檢查.那不就沒這個問題了嗎?09/15 10:05
7F推:要主張是瑕疪品就需要舉證.你舉的出來嗎?09/15 20:37
10F推:依民法356條就好了.原PO拿到手時就該檢查.不檢查就認同他09/15 21:40
11F→:接受該物品.廠商有權依據此條文拒絕換貨.在說原PO真想舉09/15 21:41
12F→:證.我真的想不出他怎麼舉.怎麼證明不是他用壞的.難道就交09/15 21:41
13F→:出一把雨傘的屍體就能證明這是瑕疪品嗎?不如你教教我怎麼09/15 21:42
14F→:舉證先吧..偉大的版主..09/15 21:42
7F→:簡單點.請作出取捨.把一些東西處理掉吧09/15 10:58
5F推:基本上.頂著梁的牆都不建議動.而且所謂的結構牆.最少在我09/15 10:54
6F→:舊家那而言.也才20-22公分(8吋牆)左右=-=也沒到29.509/15 10:56
7F→:如果你想省鑑定費用.那簡單點.請不要動那面牆.不然真出事09/15 10:56
8F→:你花出去的錢一定是你所負擔不起的費用09/15 10:57
8F→:那簡單點吧.不用理他.讓他去申訴吧.因為消基會沒有公權力09/13 14:46
9F→:可言09/13 14:48
3F推:其實如果只有3米左右.應該不會影響到你使用熱水才對吧@@09/17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