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ighlander
作者 highlander 在 PTT [ PublicServa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8則
限定看板:PublicServan
看板排序:
52F推: 執行署要自己拿著封條去查封房屋土地,不要再幻想了11/20 08:09
53F→: 每月都有績效管考大會,績效交不出來就等著被洗臉11/20 08:10
40F推: 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已經規範了,其他規範都是多餘05/13 15:45
20F推: 法助有代開庭的舉個手吧?05/05 00:19
16F→: 勞基法去翻一下好嗎,誰跟你說民間企業就可以任意資遣05/01 07:51
26F→: 原文是有寫到「懶」字嗎?自紮稻草人會很爽嗎?05/02 01:30
27F→: 原文也沒寫到「檢察官」,種香蕉你也可以生菜瓜出來05/02 01:33
28F→: 要不要把檢察署跟執行分署是什麼機關先弄清楚再放炮?05/02 01:37
22F→:民事執行是私權,不能隨便叫分局,執達員職責就是拘提05/18 09:47
23F→:怎麼拘當然是搏命去拘阿,這也是眾人只看薪水高的盲點05/18 09:48
8F推:替代役委外是做傳繳報結寄信,1+2是書記官或執行員的事12/14 23:39
9F→:書記官再怎樣混也不可能都丟給委外替代役做12/14 23:40
10F→:除了不怕死,章亂蓋,擺爛等著出包的人另當別論12/14 23:40
10F推:台北執行署要坐對外櫃檯,院方是完全內勤辦公室12/11 17:45
11F→:執行署每個月都有業績壓力,沒達到開會被公開抓出來批12/11 17:46
12F→:5分鐘路程選新北院才是王道12/11 17:47
28F→:新進書記官請記得你是第一年接業務12/08 19:06
29F→:我倒是不會做了很多年之後告訴人家新人接股很輕鬆12/08 19:07
30F→:還想請假就請假想補習就補習,只會把業務搞爛搞死自己12/08 19:07
31F→:逾期率也在績效指標內,接到幾萬件逾期一兩年的股12/08 19:08
32F→:會爽到哪去真的是看不出來,不點卷,移交清冊你敢簽名12/08 19:09
33F→:不怕死你就簽,前手搞丟的全算你的頭上12/08 19:10
34F→:執行分署的統調要看考績,可以擺爛看看調不調得走12/08 19:12
35F→:執行分署會不定期做卷的抽查,時候到了你找不出來看看12/08 19:15
36F→:台北的轄區包含金門,該查封就是要去現場查封12/08 19:19
37F→:現場查封不弄清楚回來就被執行官電,不是每件都只有12/08 19:19
38F→:一個地號乾乾淨淨,一件十幾個地號的現場查封都有12/08 19:20
39F→:有些人運氣好接到乾淨股,或是複雜案件擺著不做12/08 19:22
40F→:等到執行時效逼近逾期未結案要被彈劾了,才來緊張12/08 19:22
41F→:查封案件可能還有地院併案,也不是想拖就可以拖著不管12/08 19:26
42F→:中南部值得選,但是想選天下第一署或天下第一院12/08 19:33
43F→:家住旁邊沒話講就是選,想輕鬆請記得你是新人12/08 19:33
44F→:資深書記官輕描淡寫一件事,你可能搞三天都還沒搞出來12/08 19:34
45F→:第一年就學人家輕鬆,保證你被執行官天天電12/08 19:37
46F→:書記官績效爛直接就拖累執行官,你覺得他會放過你嗎12/08 19:37
47F→:更不用講每月開會全部的人都在場公開點你的股名出來批12/08 19:38
48F→:對了填台北分署第一年不能統調,想回家至少待兩年12/08 19:50
49F→:而且要你的考績12/08 19:50
53F→:北三院能拿到離家近的先選,通車是每天要承受的負擔12/08 21:02
54F→:操100%跟操99%的兩難選擇,其實這只是一個迷思罷了12/08 21:04
55F→:補充一點台北執行分署的書記官要坐櫃檯直接面對當事人12/08 21:08
56F→:院方紀錄科是完全內勤辦公室不對外,兩者有顯著差異12/08 21:09
57F→: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對外櫃檯天天應付債務人來吵架12/08 21:10
59F→:士林的本院是刑庭,內湖院區民庭沒有空調,我只能說12/08 23:49
60F→:兩個我都不想選...12/08 23:49
61F→:家住中南部還不如選新北...12/08 23:50
15F→:voidedc這裡是公開場合 我可以對你提出妨害名譽告訴11/05 18:11
16F→:不要以為在網路亂講話是沒事的11/05 18:12
17F→:你現在以推文指摘傳述有損他人名譽之事 你刪都刪不掉了11/05 18:14
18F→:如果你用公務電腦上班發言 再加上行政懲處11/05 18:28
19F→:所謂偷刪丟臉打腫臉 是你個人傳述意圖損害他人名譽11/05 18:31
20F→:上述文章完全與你無關 顯然你的誹謗犯意明確11/05 18:34
21F→:就是為了滿足貶損他人名譽之目的11/05 18:34
29F→:刑法157意圖漁利挑唆他人訴訟 版規先去看看 再講懂法11/0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