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官助理與四等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10年前 (2013/11/03 19:33), 編輯推噓3(4125)
留言3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時間拉長4到6年就得看出你的決定正不正確 4-6年年資的法助 vs 4-6年公職年資已升任委五公務員相比,哪個好? 選法助有三個不確定因素 1.不確定何時備到 2.不確定配到哪個單位、哪個法官,民庭、刑庭、執行? 3.不確定三等民國幾年考上 好的法官帶你上天堂,不好的法官讓你回家吃自己,遇到包大人就是天天包 法助工作也是多又雜,如果想把法助當成公費K書中心 這只不過是一個美麗的遐想 明年的四等必定比今年更難考 律師、法官、其他司法公職,考試日期已經錯開 這兩年考上律師又回頭衝司法四等的不在少數 同時報考律師又報考司法四等的人更多 不確定三等民國幾年考上,是一個風險很高賭注 除非打包票明年一定考上司法三等公職 否則考五年十年還在考司特三等的人多的是 誰也不知道今年是不是今生最接近上榜的一次 ※ 引述《ns954411 (ns954411)》之銘言: : 敝人有幸,今年有矇到四等司特(沒有司法加給的職位) : 以及有排到兩個法院的法官助理後備名單 : 目前小弟攻讀碩士班中 : 最終目的是想要可以考上三等.. : 但是目前卻陷入了兩難 : 法官助理雖然不是正式公務員 : 但是卻比四等薪水高,而且不出包幾乎都續聘 : 而且,拿到碩士學位後,兩者薪水差異更大... : 可是公務員卻更有保障、福利 : 如果是各位, : 會怎麼選擇??? -- 無法無相無人無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1/03 23:22, , 1F
精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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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0:31, , 2F
推,我也是法助和四等都考上選四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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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5:02, , 3F
法助爽的很爽,操的很操,可以碰碰運氣。運氣差的,除非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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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不然不要猶豫,快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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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混個4等,都比法助操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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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7:44, , 6F
給原po個小情報,現在高院民庭有些老闆操助理操很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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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54, , 7F
如果只打算做1-2年 選法助 時間再拉長就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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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55, , 8F
司四要操也是加班加個沒完 法助工作反而比較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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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5:18, , 9F
說好的打臉呢?結果自己被打腫臉趕緊偷刪文維護形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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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可以解釋公務員唷!這麼經典的搞笑以為大家健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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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5:20, , 12F
http://ppt.cc/wNgp http://ppt.cc/toUC 偷刪更丟臉而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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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1IOv3P5x #1IOvANfh #1IP4m1vn 讓大家經典總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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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5:51, , 14F
專打臉被打腫臉還偷刪文,好好笑喔!有種再刪推文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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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8:11, , 15F
voidedc這裡是公開場合 我可以對你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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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在網路亂講話是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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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8:14, , 17F
你現在以推文指摘傳述有損他人名譽之事 你刪都刪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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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8:28, , 18F
如果你用公務電腦上班發言 再加上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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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8:31, , 19F
所謂偷刪丟臉打腫臉 是你個人傳述意圖損害他人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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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8:34, , 20F
上述文章完全與你無關 顯然你的誹謗犯意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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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為了滿足貶損他人名譽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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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9:42, , 22F
好好笑,我貼的都是你自己公開寫過的文章,毀損你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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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9:43, , 23F
所以意思是你自己寫的文章毀損你自己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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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9:44, , 24F
要告去告啦!套用你的理論,明知不構成犯罪是不是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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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9:45, , 25F
一般人可以用不懂法律來規避"明知故意",但既然你這麼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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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9:46, , 26F
法律,相信庭上應該有充分心證認定你是故意誣告他人!
11/05 19:46, 26F

11/05 19:48, , 27F
我還有完整備份你唾罵網友的推文,如果我這叫毀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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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9:48, , 28F
到時候就揪團一起玩,以為只有你念過法律?
11/05 19:48, 28F

11/05 20:12, , 29F
刑法157意圖漁利挑唆他人訴訟 版規先去看看 再講懂法
11/05 20:12, 29F

11/06 23:01, , 30F
其實我覺得告不成
11/06 23:01,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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