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ifrankya
作者 hifrankya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3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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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F噓: 小孩晚睡固然不好,老公也沒教育小孩早點睡也並非04/02 20:09
319F→: 完全對,但都不是老婆能家暴的理由…….很多事情都04/02 20:09
320F→: 是有「底線」,越過了紅線無論理由再充足也一樣,04/02 20:09
321F→: 不會把錯的事情變成是對的,不然老公上班壓力大累積04/02 20:10
322F→: 回家家暴老婆就合理?不可能吧……04/02 20:10
349F→: 今天因為引爆的原因是小孩老公,以後會不會是工作上04/03 10:50
350F→: ?累積的壓力是可以「討論」沒錯,但如何「釋放壓力04/03 10:50
351F→: 」是自己的人生課題,無論是誰引起的,都不該用這04/03 10:50
352F→: 種方式來「舒壓」,當然也不是說這樣就要離婚,而是04/03 10:50
353F→: 老婆得重視這個問題,這個問題絕對比小孩晚睡還嚴04/03 10:50
354F→: 重許多04/03 10:50
359F→: 因為我自己就曾是家暴受害者,所以我能明確的告訴你04/03 12:46
360F→: ,晚睡造成的傷害絕對遠小於家暴所造成的,我有自04/03 12:46
361F→: 殺的念頭是小二就有了,現在能走出來基本上已經讓04/03 12:47
362F→: 知道我過去的人感到很不可思議了,所以完全不認同「04/03 12:47
363F→: 家暴」有任何理由可以「容許的」,我自己也有孩子了04/03 12:47
364F→: ,我跟我老婆說過,我們再怎麼不爽,我堅決不會用「04/03 12:47
365F→: 家暴」來處理,出現就是離婚沒有第二句,可能陰影04/03 12:47
366F→: 太大,完全不希望自己孩子受到一樣的傷害04/03 12:47
382F推: 沒事,我看到您的回文願意與大家好好討論,所以才會04/03 19:43
383F→: 有感而發的說出自己的過去,當然其實我已經算原諒他04/03 19:43
384F→: 們了,因為最後他們有去醫院治療,所以我成年後他04/03 19:43
385F→: 們也對我道歉過,他們明白自己是個失敗的父母,但04/03 19:43
386F→: 很慶幸我沒走歪去作奸犯科04/03 19:43
117F噓: 原來家暴只要是「第一次」而不是「每天」,就不能叫04/02 20:18
118F→: 「家暴」,真的是學到了欸,邏輯好棒喔!04/02 20:18
119F噓: 老公有錯,但情緒無法控制到出現暴力行為更扯04/02 20:21
174F噓: D大好了啦,快去sh9下面留言跟她說老公第一次砸桌子04/03 00:28
175F→: 不算家暴喔!04/03 00:29
183F→: 但你說「第一次」不算,一樣的狀況很多次才算,這04/03 09:26
184F→: 個邏輯我實在不懂,難道第一次外遇不算外遇,要第二04/03 09:26
185F→: 次以上才算嗎?要嘛都不是,要嘛都是,很難懂?04/03 09:26
186F→: 先生絕對有錯,但如果情緒失控可以砸東西,那就「越04/03 09:31
187F→: 界了」04/03 09:31
190F→: https://i.imgur.com/C6FTgpb.jpg04/03 09:42
191F→: 所以砍一刀不算砍人,砍很多刀才算?04/03 09:44
192F→: 做錯事不是第一次就不叫「錯事」,我問的是這個邏04/03 09:45
193F→: 輯,同理,如果這樣不叫「家暴」天天翻也不該叫家04/03 09:45
194F→: 暴04/03 09:45
199F→: 所以一直翻桌一樣不能叫家暴啊…..(如果你認為這04/03 10:04
200F→: 種不算的話)04/03 10:04
212F→: 請問你律師朋友專精在哪個領域的法律?家事法庭的04/03 10:31
213F→: 嗎?我認識的現任檢察官朋友是有「實務經驗」在家04/03 10:31
214F→: 事法庭,他一般會勸,但如果要申請家暴令基本上是會04/03 10:31
215F→: 過的04/03 10:31
256F→: 說自己50歲是想表示什麼?想表示以前的時代確實這04/03 11:31
257F→: 樣不叫「家暴」倒是真的啦,現在呢?你真的敢保證04/03 11:31
258F→: 百分百拿不到?拜託updated 一下啦04/03 11:31
260F→: 當然可以取消啊,但要有推翻前面核發的論點才會撤銷04/03 11:34
261F→: 啊,但你先前的言論是「根本不會成案」,連家暴令04/03 11:34
262F→: 都下不來欸04/03 11:34
269F→: 我朋友沒敢說一定申請成功,但成功機率不低,而你04/03 11:36
270F→: 當初的說法是「不會成功」,可能你真的很有自信?04/03 11:36
271F→: 但正常懂法律的很少會給保證說一定怎樣,除非完全04/03 11:36
272F→: 來亂的那種才會給保證04/03 11:36
280F→: 不一定律師都這樣啦,我朋友除了那個檢察官以外,04/03 11:45
281F→: 還有另一個一樣台大法畢業的職業律師,他之前幫我告04/03 11:45
282F→: 人也只敢說應該很有機會,但我們該怎麼準備才能說服04/03 11:45
283F→: 法官,最後定讞確實拿到該有的賠償,所以我才會覺得04/03 11:45
284F→: 好的律師不會給保證,但會「盡力」去幫客戶辯護04/03 11:45
289F→: S大,你以為家暴法還在民國80多年代以前,法不入家04/03 19:37
290F→: 門的時候?以為只有打到對方才叫做「家暴」?現在只04/03 19:37
291F→: 要有蒐證,只要出現像這種有暴力行為、言語上的暴力04/03 19:37
292F→: ,都能申請保護令,別在一直覺得這沒什麼04/03 19:37
293F推: 你能接受你老婆不告她是你的事,但就事論事來說,04/03 19:39
294F→: 原文的狀況是有蠻大的可能申請到保護令,如果他想04/03 19:39
295F→: 申請的話04/03 19:39
10F→: 同意do大,我不敢說我脾氣多好,但我再怎麼生氣就是04/03 10:42
11F→: 「離開現場」不會有想要「破壞東西」,這是底線問題04/03 10:42
43F推: 重點是要有病識感,如果一直覺得自己沒問題,去諮04/03 01:51
44F→: 商、身心科怎麼會有效果?04/03 01:51
46F推: 這暴力傾向還不明顯?為了孩子為了妳自己,要求他去04/03 00:13
47F→: 諮商或身心科,不然真的要考慮分開比較好04/03 00:13
18F推: 推,我真的很訝異有人認為女生力氣小、或是認為翻04/02 20:25
19F→: 桌不叫家暴、甚至還認為叫家暴太誇張太嬌貴…….原04/02 20:25
20F→: 來台灣的平權教育是這樣,難怪男性家暴通報會少得可04/02 20:25
21F→: 憐,因為這種風氣下,女性被家暴才會受到重視,男04/02 20:25
22F→: 性則會被恥笑04/02 20:25
55F→: 這已經是家暴了吧…..再怎麼樣也不能動手丟東西或搞04/02 04:41
56F→: 破壞04/02 04:41
245F推: 原來掀桌、摔壞東西不能叫家暴(這樣也叫嬌貴???04/02 09:45
246F→: ),那要砸在身上才能算就是了?還是砸在身上要稱作04/02 09:45
247F→: 「意外」?04/02 09:45
257F推: B2大,他老公是「做家事」,被你說成看聊天電視?你04/02 09:47
258F→: 要不要再看一次文章?04/02 09:47
270F推: 所以?情緒失控就能翻桌?那老公情緒失控能不能翻04/02 09:52
271F→: 桌?老婆不要太嬌貴阿,講什麼幹話….04/02 09:52
286F推: 現在只要是老婆情緒失控就是合理的,翻桌什麼的又沒04/02 09:55
287F→: 什麼,別那麼嬌貴,老公只敢大聲說話就是罪該萬死就04/02 09:55
288F→: 對了?04/02 09:55
302F推: 所以第一次就該體諒?那第一次外遇要不要體諒?家04/02 09:57
303F→: 暴就家暴,沒有所謂的第一次就該體諒,跟外遇一樣,04/02 09:57
304F→: 這就是底線問題,再怎麼失控都不該「丟東西洩憤」04/02 09:57
307F推: 所以長期累積就能摔東西?那老公長期累積壓力也能摔04/02 10:00
308F→: 嗎?04/02 10:00
309F→: 不要老婆可以老公不能欸04/02 10:00
323F推: 真的,磨合勒….動手就直接錯了還有什麼情有可原….04/02 10:10
324F→: .如果情緒失控到會動手的人,根本就有「暴力傾向」04/02 10:11
325F→: ,要嘛直接去身心科看能不能治療,不然根本不定時04/02 10:11
326F→: 炸彈04/02 10:11
342F推: 可以很怒,甚至罵人,但動手就真的是底線問題,就04/02 10:21
343F→: 跟外遇一樣,連一次都不該出現,沒有所謂的「情緒04/02 10:22
344F→: 失控」所以「情有可原」04/02 10:22
345F→: 男女都一樣,動手就是「錯了」04/02 10:22
354F→: 因為看到一堆邏輯詭異的雙標人,真的很好笑04/02 10:25
356F→: 真的很難想像追求平權的時代,卻有人一直認為女方家04/02 10:26
357F→: 暴是合理的04/02 10:26
369F推: M大,還有人認為翻桌而已哪叫「家暴」呢,稱這種叫04/02 10:31
370F→: 家暴「太嬌貴」04/02 10:31
421F推: 真的,我以為正常的成年人都該知道再怎麼生氣,也04/02 10:38
422F→: 不該「動手」,但原來這麼多人認為第一次就可以?04/02 10:39
423F→: 或是只要壓力累積就可以?真的有夠可笑04/02 10:39
4F→: 但再怎麼樣也不能丟東西或搞破壞吧….這根本有暴力04/02 04:39
5F→: 傾向了欸04/02 04:39
101F→: 哇K大,那男女對調的話是不是只要是「第一次」都能04/02 09:41
104F→: 被原諒?老公在外面工作壓力太大,回到家老婆唸到爆04/02 09:41
105F→: 炸就能掀桌嗎?信不信這種情況更多人會說快逃,老04/02 09:41
106F→: 公有暴力傾向,想等著被揍嗎?換成媽媽就變成情有可04/02 09:41
107F→: 原?別鬧了好不好,家暴就是家暴,跟外遇一樣本來就04/02 09:41
108F→: 不能夠有「任何一次」,要嘛去身心科治療,不然真04/02 09:41
109F→: 的有暴力傾向更恐怖04/02 09:41
151F噓: 哇,原來家暴還要分力氣大小,那Josh真的該死,被前04/02 10:02
152F→: 妻打而已又沒什麼,反正女生力氣小不能叫做「家暴」04/02 10:02
153F→: ,男生摔東西家暴就成立!真的雙標好棒棒!04/02 10:02
171F噓: 難怪男生被家暴都不敢說,因為說了就會被靠北說「女04/02 10:07
172F→: 生力氣小」欸,真的笑死,家暴還要分力氣大跟力氣小04/02 10:07
173F→: ?那要不要分一拳下去有100lb以上才能叫家暴,未達04/02 10:07
174F→: 叫打情罵俏?04/02 10:07
177F→: c大,我老婆應該真的有辦法XDD但還好她知道我的底線04/02 10:24
178F→: ,一旦動手就是離婚沒別的路(雙方都有婚前協議),04/02 10:24
179F→: 所以再怎麼生氣就是吵架而已04/02 10:24
6F→: 1. 也要律師願意辦,不要以為NIW很好辦,像VC只接成功03/30 10:28
7F→: 率高的 2. 沒律師的話我是不知道你的請願書要怎麼寫到03/30 10:28
8F→: 能說服審查官啦 3. 不是絕對要PhD,但如果專長領域有03/30 10:28
9F→: 需要發表的話(如理工方面),最好有paper在手並有一定03/30 10:28
10F→: 量的引用,如果沒有發表(如藝術方面),那就要提出夠03/30 10:28
11F→: 優秀到讓美國政府認為你很好的證據,這些只是NIW要求03/30 10:28
12F→: 而已,EB1A只會更難03/30 10:28
1F→: 就被遣返而已嘛,反正沒有移民或來美國玩的打算也無所03/27 00:26
2F→: 謂,頂多浪費機票跟派別的人再去03/27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