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anklau
作者 hanklau 在 PTT [ Salar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35則
限定看板:Salary
看板排序:
2F→: 如果面試你的主管就是那間外商的員工,那間外商把你轉掛01/05 15:14
3F→: 派遣的行為是違法的01/05 15:14
11F推: 退保是10日後,年資應該是未滿一年吧?最後離職日、薪水12/28 21:01
12F→: 和資遣費都算到退保日1/4的話,公司確實是合法的,另外12/28 21:01
13F→: 公司應該是這10天按一般薪資計算,只是免除你來上班的義12/28 21:02
14F→: 務,所以也不是預告工資。細節可以打電話詢問地方勞工局12/28 21:02
37F噓: 就服法第5條第1款認為星座、血型跟前面列舉一長串的項目01/22 23:49
38F→: 都是就業歧視,日商面試官拿出來問還仔細考慮當然是違法01/22 23:49
35F推: 勞基法17-1條,如果要派公司跟你面試,你到職後可以跟要01/07 14:12
36F→: 派公司要求轉換為正職員工,要派公司還不能拒絕,所以不01/07 14:12
37F→: 會在你到職前跟你接觸01/07 14:12
17F推: 勞基法第22-1條,A派遣公司欠薪還是得先找地方勞工局,01/05 22:19
18F→: 最後才能讓B公司付薪水01/05 22:19
19F推: 另外補充的部分,如果是要求新簽約的派遣公司錄取前一家01/05 22:27
20F→: 派遣公司的派遣勞工,B工廠應該也違反勞基法第17-1條01/05 22:27
2F推: done11/20 21:11
12F推: 就回答你有什麼能力讓你覺得值月薪6萬03/15 11:09
13F→: 一開始開高一些,如果對方最後砍得太低,就拒絕啊03/15 11:10
14F→: 反正他們也都說可談,談不來就算了嘛03/15 11:11
17F推: 不去,事後加碼向勞工局投訴吧03/11 23:34
9F推: 是,違法,但違反的是就服法03/05 19:12
2F推: 這樣資遣你太明顯了11/14 23:46
4F→: 如果你曾書面告知主管B懷孕一事,cc到自己私人信箱,到11/14 23:48
5F→: 時候被資遣時才有證據證明他們意圖用懷孕當資遣理由11/14 23:49
6F→: 接著在家安心養胎,另一方面找勞工局,再打僱傭關係存在11/14 23:51
7F→: 訴訟,應該會勝訴,待業的這幾個月薪水依舊照算11/14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