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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rlo 在 PTT [ Divorc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6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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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我看不太懂,所以你不想負擔小孩子未來任何費用,要完全05/03 22:04
10F→: 同意斷絕關係是嗎?然後怕對方到時候來要東要西?05/03 22:04
1F→: 如果妳真的想好好過自己的人生,建議妳就當沒這筆,有的04/30 01:52
2F→: 話就是撿到的,不然就去找專業律師諮詢吧04/30 01:52
1F→: 我覺得妳括弧那些都可以不用打了,不用念法律系,直接去04/23 00:22
2F→: 諮詢律師吧,問律師要怎麼蒐證04/23 00:22
3F→: 而且我真的看不懂最後一段主詞到底是誰,妳的學生嗎?是04/23 00:24
4F→: 妳打的113嗎?老師通報了社工會介入吧04/23 00:24
5F→: 被性侵的是誰?這已經不是113可解決的問題了04/23 00:26
6F→: 另外我也不懂,學校主任不是才是最好被搞的?錄音錄影都04/23 00:27
7F→: 是證據啊,就乾脆鬧大還講啥?04/23 00:27
1F→: 你們這樣只教會小孩見人說人話見說鬼話04/02 16:37
9F推: 因為太針對性了吧,他也沒發什麼太出格的言論,只是活在03/29 07:21
10F→: 自己的世界裡把這當個版看得很煩而已03/29 07:21
36F推: 他聽不進去的啦,因為他根本就不承認自己有問題,有問題03/18 09:08
37F→: 都是其他人03/18 09:08
5F→: 你兒子到時也有自己的意見了,建中也不是沒有自己租屋在02/28 17:45
6F→: 外的遊子02/28 17:45
1F→: 你不是適合一個人,你是過太爽逃避責任01/08 12:21
3F→: 驗傷照片可能是傳給這位朋友看的啊,至於可能是本人po文,10/14 11:20
4F→: 欸,我漏了這個可能性了XD10/14 11:20
51F→: 身為旁觀者看妳的描述真的覺得女方其實也沒有很無辜...10/13 23:34
52F→: 暴力當然不對,但是又折回去拿衣服也是給對方製造機會吧10/13 23:36
53F→: 前任夫妻之間的事情就已經很難扯清楚了,你還介入10/13 23:39
54F→: 她前夫應該不是第一次對她施暴了吧?她還不了解嗎?孩子帶10/14 00:20
55F→: 了就走啊,小孩要的東西再買一份就好了,為什麼還要去敲門10/14 00:20
56F→: 給對方施暴的機會?10/14 00:20
57F→: 男方施暴很混蛋沒錯,問題是清官根本難斷家務事,警察來了10/14 00:22
58F→: 也不能做什麼,只要妳朋友沒有硬起來搶孩子,這種狀態報警10/14 00:23
59F→: 只會讓關係越來越僵,對小孩就好了嗎?10/14 00:23
60F→: 你po文除了公審前夫,然後大家齊聲討伐男方很混蛋外,對女10/14 00:25
61F→: 方的困境有任何用處嗎?喔,有啦,上面有前輩提供怎麼和前10/14 00:25
62F→: 夫對簿公堂的方法,問題是你學妹敢放手一搏嗎?10/14 00:25
63F→: 她讓自己的孩子處在一個暴力的環境甚至讓孩子目睹暴力的經10/14 00:28
64F→: 過,身為一個媽媽我覺得這才恩湯咧10/14 00:28
65F→: 明知道對方會暴力對待自己,明明這場衝突是可以避免的,卻10/14 00:32
66F→: 讓它發生,我不覺得這是什麼母親為孩子爭取權利(爭取什麼10/14 00:32
67F→: 權利啊?把玩具衣服帶到媽媽家的權利??)10/14 00:32
68F→: 就你的描述看來,男方沒有對小孩不好,所以我也不知道你的10/14 00:35
69F→: ”男方怎麼這樣對小孩”的結論哪來的,他不爽的人是前妻10/14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