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b576
作者 gb576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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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保險公司這樣作的法律依據何在?04/16 14:13
3F→: 自問自答:"保險公司要調閱保戶過去病歷等資料,依法也只限04/16 14:23
4F→: 於與爭議案件同一疾病或療程,不能無限制地任由保險公司,04/16 14:25
5F→: 調閱該保戶過往曾就醫醫療院所的所有資料。04/16 14:25
6F→: 文字轉自:http://tinyurl.com/jejlkgg04/16 14:27
7F→: 善意提醒:不認真妳就輸了。不想陪保險公司玩,只能乖乖就範04/16 14:35
7F→:請直接打給核保的承辦人,被延件的確實原因,問承辦人要怎麼07/07 06:41
8F→:作才能承保,或已確定無法承保,透過中人(業務)傳話,很有機07/07 06:44
9F→:會"好事多磨"。07/07 06:53
6F→:"最大誠信契約的邏輯",那就直接理賠即可,何必再查既往歷?06/03 14:05
7F→:"曠日廢時且所費不貲",所以把這些成本轉嫁到急須用錢的保戶06/03 14:07
8F→:就合理了?06/03 14:08
22F→:"最大誠信契約的邏輯",那就直接理賠即可,何必再查既往歷?06/03 14:05
23F→:"曠日廢時且所費不貲",所以把這些成本轉嫁到急須用錢的保戶06/03 14:07
24F→:就合理了?06/0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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