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aulle1974
作者 gaulle1974 在 PTT [ ca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4則
限定看板:car
看板排序:
3F推: ie不行 chrome可以02/06 02:50
4F→: 新介面每上傳一次就要再次認證信箱 違規地點也不再有02/06 02:53
5F→: 空格填寫 如果要寫詳細 違規項目似乎只能選其他02/06 02:55
6F→: 台北市民如果還是卯起來檢舉 新介面只會讓個分局交通02/06 02:57
7F→: 組或各派出所交通業務承辦人更難過02/06 02:57
21F推: 台北市檢舉專區最近改版 以後不容易檢舉多項02/02 15:58
68F推: 這種在台北市某些區還有機會再檢舉一次未停停車格成立11/30 03:53
38F推: 其實很簡單 錄影加拍照就可以解決了09/20 04:47
39F→: 照片裡的EXIF一定有資料 錄影則可以順便找附近可辨識09/20 04:48
40F→: 地點如招牌門牌路牌一起錄進去 可以讓警察更快成案09/20 04:49
41F→: 網狀線要拍到駕駛座無人才能成立 也許3分鐘也能成立09/20 04:51
42F→: 台北市檢舉不需要在照片加工時間 他們會看EXIF09/20 04:52
43F推: 如果是手機檢舉 最好選有光學防手震功能的手機09/20 04:58
35F推: 交叉路口用完了還可以透過google地圖找門牌當違規地點07/13 02:36
36F推: 這個還可以試試看檢舉違停車道,違停車道和併排停車07/13 02:46
37F→: 不一樣, 我在台北市碰到這種情況一次檢舉2次都有過07/13 02:47
38F→: 不過是台北市別的區,這區不清楚.07/13 02:48
39F推: 如果想檢舉違停車道,最好倒帶看地上有沒有箭頭07/13 02:51
40F→: 然後看能不能在20mb內上傳.07/13 02:51
41F推: 如果右邊前後有空車位還可以再檢舉未停停車格07/13 03:04
42F→: 至少在台北市的人口密集區這些檢舉是可以成立的07/13 03:05
9F推: 第一個網址至少要同一角度2張證明停止狀態05/22 01:24
10F→: 然後違停人行道不需要證明駕駛座有人, 至少台北市是這05/22 01:26
11F→: 樣05/22 01:26
12F推: 第二個網址無解,由此也能知警察現在不願意開單的原因05/22 01:29
53F推: Bboykeyes, 幾年前有判例只拍違停紅線1張被申訴到法院05/22 01:33
54F→: 車主理由就是滑行,結果居然申訴成功,從此之後大概全台05/22 01:34
55F→: 灣的違停紅線都要車頭車尾各一張還要證明駕駛座無人05/22 01:34
56F→: 才能成案,這也是從此之後警察都不太想開違停紅線的原05/22 01:35
57F→: 因,被申訴要被罵,嚴重的還要被罰影響考績升遷,05/22 01:37
58F→: 如果你是警察你願意嗎?想檢舉還是要符合違規條件05/22 01:38
59F→: 我忘了說,被申訴成功的是警察舉發違停紅線,不是檢舉人05/22 01:40
60F→: 那張還是直接拍車頭,車頭有隔熱紙所以看不到駕駛座05/22 01:41
62F推: 如果一台車違停紅線旁的行穿道, 不管駕駛座有沒有人05/22 01:43
63F→: 只要拍至少2張證明停止狀態, 都能檢舉違停行穿道成功05/22 01:44
64F→: 至少台北市是這樣,如果駕駛座無人, 那就車頭車尾都拍05/22 01:45
65F→: 或是錄影證明駕駛座無人,這樣還可以檢舉違停紅線05/22 01:46
66F→: 甚至如果把行穿道全部停滿,擋住全部人行道行進方向05/22 01:47
67F→: 也可以用錄影或拍照再檢舉一次,這個也是一個角度就可05/22 01:48
68F→: 以上這些我都在台北市檢舉過,一個違停我甚至可以檢舉05/22 01:49
69F→: 4次都成案05/22 01:49
70F→: 行穿道和人行道只要同一角度拍至少2張就能成案05/22 01:51
71F→: 原因很簡單,汽車沒有停在行穿道人行道的路權05/22 01:51
72F推: Js1233,並排停車駕駛座有人要車頭車尾各照2輪, 第2輪05/22 02:00
73F→: 要隔超過3分鐘, 建議你還是當作沒看到算了, 太累人了05/22 02:01
74F推: 我個人認為違停紅線在所難免,總是會有些急事無法找05/22 02:15
75F→: 車位,但是違停有行穿道的紅線就很混蛋了05/22 02:16
76F→: 我忘了,無人還可以再試試檢舉一次違停交叉路口十公尺05/22 02:18
77F→: 處,用檢舉違停紅線的圖去檢舉就可以了,大多數的紅線都05/22 02:19
78F→: 是直線,只有行穿道的紅線是交叉路口.05/22 02:20
13F推: 用電腦檢舉吧05/06 15:16
23F推: 這個即使違停行穿道也不會成案, 因為即使你知我知大家04/08 03:44
24F→: 都知道這車違停行穿道, 但是照片看不出來. 這種角度04/08 03:44
25F→: 我有檢舉過, 因為圖片沒有明確事實, 所以都不成案04/08 03:45
26F→: 如果能錄影到完整過程, 大概可以檢舉紅燈越線04/08 03:48
102F推: 其他縣市我不知道,但是台北市不需要再加工時間上去04/06 01:08
160F推: 回L640304 所以我才說其他縣市我不知道, 台北市確實04/06 13:13
161F→: 不需要另外加工, 幾個一線分局也不希望檢舉人加工04/06 13:14
162F→: 我看你有些照片是在馬路上拍的, 應該是以行人角度拍攝04/06 13:16
163F→: 其實我很羨慕開車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行人檢舉容易被04/06 13:16
164F→: 發現, 容我提醒各位車主, 如果萬不得已需要違停一下04/06 13:18
165F→: 拜託不要停行穿道旁的紅線, 台北市有些行穿道旁有劃04/06 13:19
166F→: 自行車道,如果我過馬路發現有車違停在行穿道和自行車04/06 13:20
167F→: 專用道的話, 我會分開檢舉的.04/06 13:20
168F→: 違停行穿道和自行車道不需要車頭車尾各自拍照04/06 13:21
169F→: 只要同一位置多拍幾張就可以檢舉了04/06 13:21
170F推: 有的車一邊停行穿道一邊停人行道, 這種停法在台北市04/06 13:29
171F→: 也可以分開檢舉04/06 13:29
173F推: 台北市會看提供資料裡的EXIF, 所以不需要再加工04/06 13:34
216F推: 我之前在這個版一篇文章看到有人說用電腦檢舉才是內行04/07 02:02
217F→: 說的一點都沒錯.用電腦除了多視窗方便,還能利用地圖04/07 02:03
218F→: 查附近門牌,對於多項檢舉非常方便04/07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