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farriss
作者 farris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3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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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F推: 推05/25 22:41
125F推: 好的馬上來退01/24 13:47
166F推: 你貼完文20分鐘左右他大概掉40個讚一分鐘掉兩個01/24 13:52
125F推: 好的馬上來退01/24 13:47
166F推: 你貼完文20分鐘左右他大概掉40個讚一分鐘掉兩個01/24 13:52
103F噓: 超噁心的要推啥01/24 13:48
19F推: https://goo.gl/ac4x8N 端傳媒編輯不是講得很清楚了04/08 15:25
12F推: 要護航的人,意思是說沒有通聯紀錄就等於沒有打電話03/16 10:58
13F→: 於是陳守煌自己承認在簽結前接到王金平電話,就不算數03/16 10:59
22F推: 有通聯=有電話,不表示 沒通聯=沒電話03/16 11:56
23F→: 如果王金平用屬下的電話打給陳守煌,就不會有通聯紀錄03/16 11:56
24F→: 既然陳守煌都承認王金平有事前致電了,到底在護航什麼03/16 11:57
26F→: 沒有「大家去想」,而是陳守煌承認有接到王金平電話03/16 11:58
33F推: 關說有無影響不上訴,是從林秀濤的證詞看出來,林秀濤說03/16 12:03
34F→: 她原本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03/16 12:03
1F推: 這不是戰過了嗎? 怎麼證明柯建銘是「明知為有罪」?03/15 11:25
2F→: 關說不上訴,跟濫權不起訴是兩回事。03/15 11:26
14F推: 不知道今天要看到幾篇OP03/06 15:34
34F推: 陳師孟不是說法官辦綠不辦藍嗎?今天司法又活過來啦03/06 15:17
6F→: 當然是「無刑事之不法」,因為關說司法是無罪的03/05 18:29
7F→: 要有對價關係的關說司法才有罪,北檢查不到對價,自然不03/05 18:30
8F→: 起訴,這不是討論到爛掉了03/05 18:30
10F→: 北檢是查有無對價啊。03/05 18:32
14F→: 不是啊,北檢是查不到「對價」的事證,檢評會認定有關說03/05 18:33
16F→: 有對價關說就像高志鵬林益世,這有罪,沒對價關說就像蕭03/05 18:33
19F→: 仰歸法官關說自己兒子的案件,這沒有刑事罪。03/05 18:33
23F→: 圖利他人一般要以金錢上的利益為前提。既然柯二審被判無03/05 18:34
25F→: 罪,很難證明關說不上訴有何「利益」,了解了嗎?03/05 18:34
32F→: 圖利有別的構成要件啊,要有確定的利益。03/05 18:37
34F→: 濫用職權,請問是刑法上的那一條罪?03/05 18:37
36F→: 柯建銘本來就二審無罪,那麼不上訴有何確定的利益?03/05 18:37
37F→: 對啊,有看過譯文的人,對於關說沒什麼好懷疑的吧03/05 18:38
40F→: 你既然不知道那一條罪,怎麼會說濫用職權有罪?03/05 18:38
42F→: 司法關說,就像蕭仰歸法官關說他兒子一樣,是無刑事不法03/05 18:39
43F→: 可能符合公訴罪是有無對價關係啊03/05 18:39
52F→: 王勝訴是國民黨開除黨員程序不符合民主原則,不是沒關說03/05 18:41
54F→: 你可不可以針對「司法關說」這點來討論?03/05 18:41
56F→: 無罪,不表示沒司法關說啊,證據就是檢評會的報告03/05 18:41
59F→: 王金平關說的證據,就是檢評會的調查報告啊。03/05 18:42
62F→: 都有啊,你自己google好不好03/05 18:43
65F→: 法院又不是社會上唯一的權威,你也太護航了03/05 18:46
74F→: 柯建銘二審都無罪了,如何「明知為有罪」之人?03/05 18:56
75F→: 如果柯建銘真的「明知為有罪」,那判他無罪的法官要先關03/05 18:56
79F→: 看監聽譯文,就知道事實不是這樣嘛,何需如此護航03/05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