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orianhong
作者 dorianhon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2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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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570F噓: 是不是在台男眼中女生婚後不願當傭人+代理孕母+保母+03/02 15:33
571F→: 陪睡+看護的話就是公主03/02 15:33
308F噓: 是不是在台男眼中女生婚後不願當傭人+代理孕母+保姆+03/02 15:37
309F→: 陪睡+看護的話就是公主03/02 15:37
336F噓: 搞得女生結婚像賣身似的,你買一個人來包辦傭人+代理03/02 15:52
337F→: 孕母+保姆+陪睡+孝道外包還真划算03/02 15:52
348F噓: 要雙薪家庭家用平分更好,小孩一個就從母姓,兩個就03/02 15:59
349F→: 一個從父姓一個從母姓03/02 15:59
350F→: 除夕也各自過或輪流過,自己父母自己顧03/02 16:00
351F→: 各種家事煮飯全部平分03/02 16:01
387F噓: 女生結婚若不幸遇到販賣人口的騙子就跟賣身沒兩樣,03/02 16:35
388F→: 婚前一定要睜大眼睛,也要加強自己經濟實力,千萬別03/02 16:35
389F→: 被說要養妳的男人給騙了03/02 16:35
398F噓: 你這麼瞧不起家庭主婦的產值,那你可以找個高薪收入03/02 16:48
399F→: 的人結婚,但記得別當自助餐,小孩也要從母姓阿,除03/02 16:48
400F→: 夕可各自回各家或輪流過,自己父母自己顧阿03/02 16:48
418F噓: 其實阿,像你這樣思維的台男滿多的,但非常會偽裝,03/02 17:09
419F→: 因為說出來沒人願意和他結婚,哪個女生願意結婚變賣03/02 17:09
420F→: 身阿03/02 17:09
628F噓: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你去找願意被你買下人生的人結婚03/02 22:06
629F→: 就可以了03/02 22:06
69F推: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告他妨害秘密罪03/01 15:11
75F→: 將他裝設的證據先搜證完整,萬一將來走上裁判離婚會03/01 15:13
76F→: 有用的03/01 15:13
82F→: 參考刑法315-1條,這樣是否該當"無故"03/01 15:15
95F推: 如果有人在我活動的區域裝監視器我會去告他03/01 15:17
103F→: 在臥室裝監視器這還不告嗎03/01 15:19
115F推: 在隱私區域全程錄影變楚門的世界,這已經病態扭曲了03/01 15:24
121F推: 如果下決心想離婚的話,現在就要開始積極蒐證了解法03/01 15:36
122F→: 律問題03/01 15:36
125F推: 如果不想離婚,有沒有別的房間可以分房睡,這樣至少03/01 15:48
126F→: 能保障自己隱私03/01 15:48
127F→: 記得將他"已經"裝設並已啟用竊錄的證據蒐集好,若他03/01 15:50
128F→: 堅持不撤掉或不讓妳分房睡,直接去警局告他妨害秘密03/01 15:50
140F推: 不論房子在誰名下,他都沒有權利監看錄下妳的"非公開03/01 16:06
141F→: 活動",否則就是觸法03/01 16:06
153F推: 原來不是臥房,是"他房間",少看一個"他"XD03/01 16:23
191F推: 台北哪有那麼難生活,可以找離市中心遠一點小坪數老03/01 11:12
192F→: 公寓,新北也是好選擇,新北這麼大選擇更多阿03/01 11:12
193F→: 因為交通相對發達選擇反而更多03/01 11:13
196F推: 我所知的新北新店老公寓十坪兩房月租八千,捷運就在03/01 11:15
197F→: 旁邊03/01 11:15
200F→: 那絕對比在妳婆家要四人擠四坪房間好得多03/01 11:18
201F→: 妳老公寧願你們四人擠四坪房間也不願離開媽媽03/01 11:19
208F推: 如果離職去苗栗租房或買房當然也行,現在問題是這老03/01 11:35
209F→: 公死活都要跟媽媽住,媽媽既不是生病也不是獨居,卻03/01 11:35
210F→: 要四口人擠四坪房,住附近也不願意03/01 11:35
217F推: 從文章感覺老公是在用拖延戰術等著妳妥協,妳去不去03/01 12:02
218F→: 苗栗對他好像沒差,但看不出來到底他願不願意在一定03/01 12:02
219F→: 條件下搬出去03/01 12:02
237F推: 這種很難分誰絕對對錯,任一個選擇都無法全拿,只能03/01 12:56
238F→: 說這是選擇分隔兩地的對象必定會面臨的,一步錯步步03/01 12:56
239F→: 錯,但若一開始他有給什麼承諾,或是用模擬兩可的回03/01 12:56
240F→: 答呼攏妳,讓妳誤以為可以兩全,那就是他太狡猾了03/01 12:56
248F推: 樓上,這樣的薪水很高了,我在台北所有親友(包括有小03/01 13:22
249F→: 孩兩三個的)沒人有這種薪水,還不是活得好好的03/01 13:22
250F→: 是樓樓上03/01 13:22
257F推: 夫妻兩年薪130萬已經算人生勝利組了吧03/01 13:39
259F推: 台北要看地區,有些地區或新北是可以活得至少小康03/01 13:59
47F推: 推,遇到知音了,我也是這麼想的,可是,我周遭不管03/01 00:14
48F→: 男的女的,都沒人跟我有同樣想法,好像我是分歧者似03/01 00:14
49F→: 的,很邊緣的感覺,感慨現在父權仍是主流,而且多數03/01 00:14
50F→: 女性仍認可父權03/01 00:14
51F→: 也不一定是認可,更多的是妥協吧03/01 00:32
95F推: 太過分了,快找律師,用法律保護自己和小孩,堅持住02/28 23:34
96F→: 阿02/28 23:34
295F推: 第一時間沒有下定決心離,現在就難了,然後妳還"承諾02/27 12:28
296F→: "他忘記過去,妳根本沒有忘記的義務,他不是嬰兒離開02/27 12:28
297F→: 他又不是拋棄他,更不需要妳來守護,因為他連自己都02/27 12:28
298F→: 守護不好了02/27 12:28
26F→: 我只能說要是我一定離婚,連自己的慾望都管不好的人02/27 10:01
27F→: 真的不值得冀望,更何況還是長期慣犯02/27 10:01
35F噓: 嫖妓就是外遇的一種,少來性與愛是分離那套說詞,那02/27 12:08
36F→: 是管不好自己慾望的逃避藉口02/27 12:08
162F推: 結婚也有可能老了變單身呀,總會有一方先走,小孩可02/26 17:37
163F→: 能成家或在外地工作,重點是不管有沒有結婚,都要為02/26 17:37
164F→: 自己的老年做好規劃02/26 17:37
9F→: 洗衣服又不是只有洗這個流程,從分類放進洗衣機,到02/23 13:01
10F→: 曬衣服折衣服,都還是需要人力阿,更何況有些衣服適02/23 13:01
11F→: 合手洗02/23 13:01
12F→: 有的沾到污漬還得另外處理02/23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