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OPIPI
作者 DOPIPI 在 PTT [ PttLife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6則
限定看板:PttLifeLaw
看板排序:
16F推: 單論你跟機車,同車道的話你後車超車不慎;不同車道機車01/13 15:32
17F→: 任意變換車道(但你仍有三成應注意為注意)01/13 15:33
15F推: 借問…一直想給這種情況的車禍公平算法,有什麼管道可以11/17 17:50
16F→: 把算法提供給法官讓他們考慮採用嗎?11/17 17:51
20F→: 同一車道是指撞上前同一車道還是撞上後?08/16 14:54
6F推: 借問,因恐懼謠言對自己造成傷害算嗎?04/29 08:10
6F推: 這是竊盜吧?上次問警察說差別是失主知道被取走前的位置03/24 08:33
1F推: 交通事故報警+做筆錄,提供當時影片給警察03/09 11:46
2F→: 筆錄做完要記得拿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03/09 11:48
2F→: 同車道?12/10 08:12
35F→: 法律上可認同被告說謊卻要求被打的依序比例原則很怪…11/26 07:20
43F推: 我只是覺得,認同被告說謊是出於人性,怎不能用相同標準去11/26 09:28
44F→: 看被攻擊的人…11/26 09:28
45F→: 反而要求被攻擊的當下還要冷靜判斷分析情勢已滿防衛過當11/26 09:29
46F→: 我沒有反對防衛過當的意思…只是覺得要怎麼判斷有瑕疵的感11/26 09:31
54F推: 樓上說的我懂,只是快速戰鬥及逃跑也是人的本能之一,而法11/26 09:39
56F→: 律卻限制只能在冷靜判斷下還擊讓我覺得有點不妥11/26 09:39
59F→: 會覺得有點太過要求…不過本質上我認同防衛過當立法的用意11/26 09:41
65F推: a大,我們都不在現場,也都只能透過事後來分析情況得出「11/26 14:42
66F→: 打暈對方不是排出侵害為一方法的客觀結論...11/26 14:43
67F→: 問題是在事發當下有急迫性,人都是順從本能而行動...11/26 14:44
68F→: 同為保護自身安危的本能做用,卻要求有可能直接受到傷害11/26 14:47
69F→: 的情況下做出適當的排除手段是否太過嚴謹...11/26 14:47
71F→: 當然以上並不是說防衛過當不需要...我很清楚比例原則...11/26 14:49
74F→: K大,現實中人會因措手不及而失去理性..離題了11/26 15:38
3F→: 我用推文...怕不小心修到版友留言....07/14 09:25
4F→: 我是進去再出來就發現傘不見了07/14 09:25
6F→: 謝謝l大,補問一下,不確定嫌疑人,我應該回去要單子嗎?07/14 09:32
11F→: 謝謝d大,我只說我要提告,罪名是警察寫上,並主動跟我解07/14 09:59
14F→: 釋為何是侵佔而不是竊盜(雖然事後去查覺得侵佔也怪怪的)07/14 10:00
15F→: m大,我很無奈QQ...超商不肯給我看,還是請了警察來他們07/14 10:01
16F→: 才上報總公司取得許可,也只能讓警察去看...我不知道該如07/14 10:02
17F→: 如何合法的取得超商的私人影像...QQ07/14 10:02
20F→: 瞭解m大的提醒,聽說被抓到以後起手式不外乎「拿錯了」07/14 11:10
17F→: 看來f大還不知道自己不只錯在雙黃線迴轉...06/09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