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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ryou 在 PTT [ NTUSA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8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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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學生會該走什麼路? (精華區內的老文章)
[ NTUSA ]19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dearyou - 發表於 2009/10/09 03:42(16年前)
2Fdearyou:嗯,喝飲料這方式應該算是對全校同學有益。10/09 04:27
3Fdearyou:而這次的學生自治誠信梭哈大考驗,對這校園也有益。10/09 04:27
7Fdearyou:六樓你說的沒錯。但又要在水源同IP,又宣稱自己是單10/09 11:35
8Fdearyou:純的理工生卻出現在新法圖,還要長年看政見看會長週10/09 11:35
9Fdearyou:記,文風、標點習慣更是完全相同,總體來說,不是他10/09 11:39
10Fdearyou:的或然率幾乎是零,當然要梭哈。何況,我知道更多。10/09 11:40
11Fdearyou:既然我提出方法,我當然算已經同意,只要他一句話。10/09 11:41
12Fdearyou:本來就有在查核、管理分身ID亂版的ptt法務部不會不受10/09 11:43
13Fdearyou:理。要真相大白真的太容易了,就等他一句話,最後補10/09 11:43
14Fdearyou:個科科。10/09 11:43
15Fdearyou:另,就算他不同意,只要當事人認為遭到分身ID亂板,10/09 11:49
16Fdearyou:一樣是可以處理的。自己用分身ID亂板搞事,我點了一10/09 11:51
17Fdearyou:下卻還要趁機用誇張的方式抹黑我,真的做的太盡了,10/09 11:52
18Fdearyou:這不僅關乎一個前議長的人格,更是台大學生自治的誠10/09 11:54
19Fdearyou:信大事。以上,先這樣吧。10/09 11:54
Re: [問題] 學生會該走什麼路? (精華區內的老文章)
[ NTUSA ]46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dearyou - 發表於 2009/10/08 09:39(16年前)
12Fdearyou:這關係到的是學生自治的誠信問題。10/09 03:44
13Fdearyou:除非各位認為,在這領域,誠信一點都不重要。10/09 03:45
15Fdearyou:「整個」這兩字,你哪看來的?10/10 00:52
18Fdearyou:我講的是yenjufire,他是整個半個還是幾分之幾個,你10/10 01:05
19Fdearyou:自己定義自己爽好了。如你這般語言理解能力,我沒辦10/10 01:06
20Fdearyou:法溝通。還有,如果你認為你自招的羞辱還不夠多,那10/10 01:07
21Fdearyou:請繼續。10/10 01:07
24Fdearyou:或者你只是要展現義氣不問是非,硬挺一個被現任學代10/10 01:10
25Fdearyou:定調為「自導自演自己再否認自己再跳針自己再反咬人10/10 01:10
26Fdearyou:一口自己最後不好意思還是承認」的人、事件,也請繼10/10 01:10
27Fdearyou:續。反正你向來不在乎是非對錯,或什麼精神與價值。10/10 01:12
28Fdearyou:你找到「整個」二字囉?10/10 01:14
29Fdearyou:找不到的,因為確實是沒有這樣的文意。10/10 01:17
33Fdearyou:你繼續引用原文啊。「台大學生自治的誠信大事」,大10/10 01:21
34Fdearyou:事是一件,還是你說的整個?10/10 01:21
40Fdearyou:辯下去對你沒好處,自己適可而止吧。我心平氣和跟你10/10 02:34
41Fdearyou:說,別老是看到我文章,就嘗試看看會不會讓我翻船。10/10 02:34
42Fdearyou:你以為我真的很愛噹你嗎?你不一而再再而三的主動跑10/10 02:36
43Fdearyou:出搦戰,我會主動找你論辯嗎?自己多想想吧。10/10 02:38
44Fdearyou:這次站在絕對上風而對你停止回應,這就是善意了。10/10 02:39
Re: 台大學生會 1106相關事件說明
[ NTUSA ]73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xxvi - 發表於 2008/12/02 03:55(17年前)
5Fdearyou:你引用的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中,所分別要12/02 06:10
6Fdearyou:求的十年、九年、十年、權威、聲譽卓著等要件,其實12/02 06:11
7Fdearyou:就是你為文所反對的「需要具備可以調解僵局、令人信12/02 06:11
8Fdearyou:服的資深與輩份」啊。12/02 06:12
9Fdearyou:更重要的,你的文章通篇犯上了邏輯問題,「論理精實12/02 06:13
10Fdearyou:」和豐富卓越的學生自治參與經驗根本不相違背,為何12/02 06:13
11Fdearyou:不能同時擁有?事實上,瞭解學生自治,尤其是台大的12/02 06:14
12Fdearyou:學生自治,通常都對相關政治學、行政法有一定程度的12/02 06:15
13Fdearyou:瞭解,學生自治的資深、卓越參與者,根本不會缺乏你12/02 06:15
14Fdearyou:認為的「清晰的論理能力」等學生法官要件。這就是你12/02 06:16
15Fdearyou:犯上的邏輯問題。至於其他更詳細的,我會專文來回。12/02 06:16
Re: [福利] 給舞蹈性社團與跳舞愛好者的一封信
[ NTUSA ]9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isaacc - 發表於 2008/11/18 05:43(17年前)
2Fdearyou: 推學長~11/18 14:52
Re: 台大學生會 1106相關事件說明
[ NTUSA ]22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emmaloa - 發表於 2008/11/18 03:22(17年前)
1Fdearyou:回應你的第一句話,有啊。請看ufotime的文章。11/18 03:49
Re: 台大學生會 1106相關事件說明
[ NTUSA ]33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dearyou - 發表於 2008/11/18 02:01(17年前)
13Fdearyou:回一樓學長,團結權是資產階級法秩序下的東西,簡單11/18 15:33
14Fdearyou:來說,團結權就是工人有組工會的權利,這和政治學理11/18 15:34
15Fdearyou: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毛所強調的民主集中制,沒有太11/18 15:34
16Fdearyou:大關係。不過學生自治中,總有學生政府和學生工會的11/18 15:37
17Fdearyou:論述爭辯,前幾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生,要爭取11/18 15:38
18Fdearyou:的就是組工會的權利。11/18 15:38
19Fdearyou:(另,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修改工會法後,團結權才11/18 16:00
20Fdearyou:逐漸成為討論的課題,但一般咸認1992年的工會法對其11/18 16:03
21Fdearyou:勞工團結權的保障,仍不夠完整。)11/18 16:04
31Fdearyou:ok11/19 02:30
Re: 連署學代針對學生會恣意對外發布聲明稿之譴責聲明
[ NTUSA ]54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dearyou - 發表於 2008/11/08 20:51(17年前)
3Fdearyou:噓文要表達什麼?「上面的名單也是經過溝通過的」11/08 18:55
6Fdearyou:要追認也得開類似談話會之類的會議啊,跟議長商討可以追認11/08 19:08
7Fdearyou:,你是學了哪國的會議規範?看了什麼學校的法規彙編?11/08 19:09
10Fdearyou:緊急命令是聲明嗎?緊急命令涉及行政權的擴張耶。11/08 19:09
11Fdearyou:再者,這篇文章並非討論學生會長有無權利以學生會長名義發11/08 19:11
12Fdearyou:佈聲明,你要討論可以另開一篇專文。退萬步言,你要用個人11/08 19:12
15Fdearyou:名義,是你個人經過考慮後的決定,學生會長如何,跟你的考11/08 19:13
17Fdearyou:慮何干?你想表達你比學生會長高明嗎?11/08 19:13
18Fdearyou:你的推文已經超過譴責文該部分詞彙所能做出的文義解釋了。11/08 19:14
20Fdearyou:跟議長商討什麼以後追認的程序?本文就說明了,不該也無法11/08 19:15
21Fdearyou:和議長「商討」啊。文章真的看不懂嗎?11/08 19:16
22Fdearyou:沒看懂嗎?要商討什麼?在議場內進行啊!有事就請開會說。11/08 19:17
23Fdearyou:能被「工院」、「電資」學代如此直率地表露對學代會無所知11/08 19:22
24Fdearyou:的噓文,也不枉了。請加點油吧,在噓文之外。11/08 19:22
28Fdearyou:同理,召委是什麼?在會議之外有功用嗎?程序委員會召委在11/08 19:42
30Fdearyou:程序委員會之外可以喬事情?這是學代你的肺腑之言?如果真11/08 19:42
31Fdearyou:那麼講究程序,應該是援引召開特別大會程序才是,科科。11/08 19:43
32Fdearyou:如果認知不對。恐怕是錯事做的並不算少,這邊不就一件?11/08 19:44
33Fdearyou:至於JUDE0530,你的推文都在討論脈絡之外了,建議先把文章11/08 19:45
35Fdearyou:看懂,回到脈絡以及邏輯之內。這是誠心的建議。11/08 19:45
36Fdearyou:我當然可以判斷,叫召委私下喬事情是錯啊。11/08 19:46
37Fdearyou:也因為我知道什麼是對錯,所以才會發文,說明這譴責文的謬11/08 19:47
38Fdearyou:誤之處,以及議長的權限問題。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到你的11/08 19:47
39Fdearyou:噓文,「工院」「學代」,科科。11/08 19:48
40Fdearyou:至於偉大那就扯遠了。但這邊看到了很多偉大的反面也就是了11/08 19:49
43Fdearyou:誰說現任議長發佈聲明了?文章看不懂,可以多看幾次。11/08 20:02
44Fdearyou:本處爭點是譴責文裡的「與學生代表大會議長商討,以便作11/08 20:03
45Fdearyou:事後的追認」。譴責文因為這句而把權力心態表露無遺了。11/08 20:04
46Fdearyou:要不要追加專文,來篇只許代議士放火,不許會長點燈?11/08 20:06
48Fdearyou:學代→代議士,會長→直選元首。當初學生會長普選,是在台11/08 20:09
49Fdearyou:灣第一次總統直選之前。台大學生自治想對這個國家的國民昭11/08 20:09
50Fdearyou:告,我們有權利自己決定政治團體的代表人(元首),知道會11/08 20:10
51Fdearyou:長普選對國家的意義了嗎?一開始,我們台大的學生會長,就11/08 20:10
52Fdearyou:設定在三權分立總統制的政治制度框架下。而閣下的職權,跟11/08 20:11
53Fdearyou:會長截然不同。不過我想我說多了,連本文都有理解障礙,況11/08 20:11
54Fdearyou:乎推文?還是老話一句,加油吧。11/08 20:12
57Fdearyou:你想我誤會了。但我想眾位學代對台大學生自治誤會了。11/08 20:20
59Fdearyou:我沒說過也不認為這是「權力制壓」耶,你怎麼一再曲解別人11/08 20:22
60Fdearyou:原意,或硬塞些別人沒說過的話到別人嘴裡呢?11/08 20:23
61Fdearyou:很抱歉,看來我得放棄跟JUDE0530你進行討論了。抱歉。11/08 20:24
66Fdearyou:召開特別大會是正確的作法啊,但學長啊,你久不在校11/08 20:57
67Fdearyou:園,已經不知道現在的樣子了。譴責文從來也沒「提早11/08 20:57
68Fdearyou:」出現過,要譴責,就該用學代會的決議文啊。他們跟11/08 20:57
69Fdearyou:本不知道權限所在,以及會議該如何運作。11/08 20:58
70Fdearyou:舉個例,這篇譴責要規避議會通過,最後又要求會長完11/08 21:01
71Fdearyou:整回應。是依據什麼授權,要求會長回應?請託案嗎?11/08 21:02
72Fdearyou:這篇文章怎麼看效力都是幾個學代在對會長進行要求回11/08 21:04
73Fdearyou:應的私下「請託」案,要附帶強制會長有所回應的譴責11/08 21:05
74Fdearyou:,是不能迴避以會議的形式,通過決議文才是。11/08 21:05
75Fdearyou:像allyours在#195IDPvd文章最後說的芝麻級的豆知識,11/08 21:09
76Fdearyou:而今議會又幾人知道?如果知道,怕就不會寫出這種內11/08 21:11
77Fdearyou:容、形式都錯誤的譴責文了。11/08 21:11
80Fdearyou:嗯嗯,我是指譴責文同樣的要求會長先和議長協商,11/08 21:15
81Fdearyou:事實上議長不能代表你。是這個意思。11/08 21:15
86Fdearyou:好吧,我知道跟誰重疊了,因為你那次......少了幾票11/08 21:34
87Fdearyou:另外你的豆知識雖然沒有要非議那篇聲名,但被我的講11/08 21:35
89Fdearyou:解順手抓來做為材料。同樣的,那篇聲明最後要求會長11/08 21:36
91Fdearyou:回應,就從奇怪的譴責變成了請託了。11/08 21:36
93Fdearyou:你是說......說好不提你躺著選然後...少幾票的故事嗎11/08 21:37
95Fdearyou:?如果你要譴責我......我願意道歉(流行)......11/08 21:38
96Fdearyou:共識:學代的譴責文內容有問題 另外......11/08 21:40
97Fdearyou:你怎麼還沒對我發出譴責?我準備好要道歉了......11/08 21:40
99Fdearyou:那我直接道歉好了...我是無心的,提到過去的傷心往事11/08 21:42
100Fdearyou:,在此乞求你的原諒。(消失)11/08 21:42
108Fdearyou:我發現我從我標誌成淺藍色的文字開始回文,有些人卻11/09 02:34
109Fdearyou:看不清楚,因此我在我文章第二行直接把我標誌的淺藍11/09 02:35
110Fdearyou:色文字,貼上一次。這段文字為「應事先將內容與學生11/09 02:35
111Fdearyou:代表大會議長商討,以便作事後的追認」。這就是有所11/09 02:36
112Fdearyou:改動的地方。僅僅為了說明清楚,多貼了,重複了,一11/09 02:36
113Fdearyou:行字。不知道這樣有無讓要求很高尚的分身ID dlihcxis11/09 02:38
114Fdearyou:滿意?11/09 02:38
115Fdearyou:回ftmd:馬永成是第一屆副會長。11/09 02:40
本人針對學代發布譴責聲明之譴責聲明
[ NTUSA ]40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ftmd - 發表於 2008/11/08 14:39(17年前)
25Fdearyou:原PO觀點正確,幫補血。11/08 20:44
會長週記 :) 08.10.21
[ NTUSA ]35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workinfloat - 發表於 2008/10/21 01:13(17年前)
9Fdearyou:阿 這個星期沒有擦地板了嗎?? XDD10/24 22:55
會長周記 :) 08.09.09
[ NTUSA ]17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workinfloat - 發表於 2008/09/09 00:40(17年前)
5Fdearyou:一樓的孩子,你知道你前幾篇談論的大學法關於學生自09/09 03:03
6Fdearyou:治的條文,是台大學生會多年來努力,著手設定並最終09/09 03:05
7Fdearyou:推動立院修法通過的嗎?09/09 03:06
8Fdearyou:看IP是117的。如果需要詳細說明,可以私底下傳站內信09/09 03:22
9Fdearyou:給歷任112為此努力過的成員。如果你想瞭解學生自治的09/09 03:23
10Fdearyou:原則、歷史和傳承,建議可以嘗試找112的范雲老師或是09/09 03:25
11Fdearyou:吳叡人老師。09/09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