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hina5
作者 china5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3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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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先問出納03/14 19:13
1F推: 公所主任應該只有8吧?03/11 00:36
13F推: 連個施行細則都還沒有,天馬行空的啦03/10 23:44
5F推: 薦七主任請假,委一書記照樣代理,上吧03/10 17:48
8F推: 草案還須經過內部會議討論確認,才正式陳報院會討論通過03/05 16:58
9F→: 也許會有審查會,如果涉及行政院,司法院,還有會銜程序要走03/05 16:59
48F推: 臺中還有青年議會耶03/01 23:30
8F推: 這牽涉到一個問題,未經警大訓練的警特三等考試及格證書,究02/22 12:56
9F→: 竟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及格證書?因為未經警大受訓,訓練過程恐02/22 12:57
10F→: 未完成02/22 12:58
11F→: 如果不是基於考試錄取受訓人員身分,參加未完成的訓練,還真02/22 13:01
12F→: 不知要如何界定這種訓練的屬性02/22 13:02
19F推: 如果99年以前的三等考試訓練程序已經結束且有效,現在去警02/22 18:26
20F→: 大受訓的法源依據是?就是依據大法官解釋?02/22 18:26
21F→: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明定,警政署只是受保訓會委託執行警02/22 18:32
22F→: 特三(乙)等訓練,該訓練卻有未完備(應經警大訓練)之虞02/22 18:34
29F推: 考試錄取訓練的主管機關並不是警政署,該署如有變動警特訓02/22 22:33
30F→: 練內容,必須經過考試錄取訓練主管機關核定方為正辦,無奈現02/22 22:34
31F→: 在考試權不彰,也許就是由警政署直接便宜行事02/22 22:35
32F→: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第6條第3項,第9條前段,第10條參照02/22 22:38
33F推: 正辦應該是:99年以前警特三等錄取而沒去過警大受訓的人,依02/22 22:42
34F→: 據大法官解釋,向訓練主管機關申請前往警大受訓,完備當時02/22 22:43
35F→: 的考試訓練程序,主管訓練機關彙齊申請名冊,委託警政署(警02/22 22:48
36F→: 大)開訓(含核定訓練計畫及各項子法規)等,進行調訓02/22 22:49
44F推: 99以前的訓練計畫若無明定須經警大訓練,可能就有點問題了02/23 00:52
45F推: 也就是不平的的根源,亟待去除,且在憲政原則下去除為正道02/23 00:56
50F推: 如果在警大受訓沒有及格是廢止受訓資格?還是?02/23 23:22
52F推: 是考試錄取受訓資格沒有還是?02/25 22:46
58F推: 這樣警特內外軌三等的缺額以後還會有嗎?02/26 11:00
59F→: 警佐四類已經開始有了嗎?02/26 11:00
69F推: 所以以後非警大畢業生想考外軌二三等就更加困難了02/26 23:16
70F→: 原本警佐班一至三類的機會也變得更少了,這究竟幸還是不幸02/26 23:18
6F推: 遇到了,就有機會02/26 18:33
2F推: 沒錯,支持,而且也是現職人員上升的另一途徑02/25 22:51
9F推: 沒錯,具任用資格的內陞者,並沒有好到哪裡去,古怪的決策很02/26 11:35
10F→: 常見.其實政治和機要任命並沒有什麼大不了,反而機會更多02/26 11:36
15F推: 文官的陞遷,基本上掌握在特任官手中02/26 15:45
4F推: 即使是具任用資格的內陞,也不見得會讓認真辦實事的有機會02/2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