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hina5
作者 china5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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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這牽涉到一個問題,未經警大訓練的警特三等考試及格證書,究02/22 12:56
9F→: 竟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及格證書?因為未經警大受訓,訓練過程恐02/22 12:57
10F→: 未完成02/22 12:58
11F→: 如果不是基於考試錄取受訓人員身分,參加未完成的訓練,還真02/22 13:01
12F→: 不知要如何界定這種訓練的屬性02/22 13:02
19F推: 如果99年以前的三等考試訓練程序已經結束且有效,現在去警02/22 18:26
20F→: 大受訓的法源依據是?就是依據大法官解釋?02/22 18:26
21F→: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明定,警政署只是受保訓會委託執行警02/22 18:32
22F→: 特三(乙)等訓練,該訓練卻有未完備(應經警大訓練)之虞02/22 18:34
29F推: 考試錄取訓練的主管機關並不是警政署,該署如有變動警特訓02/22 22:33
30F→: 練內容,必須經過考試錄取訓練主管機關核定方為正辦,無奈現02/22 22:34
31F→: 在考試權不彰,也許就是由警政署直接便宜行事02/22 22:35
32F→: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第6條第3項,第9條前段,第10條參照02/22 22:38
33F推: 正辦應該是:99年以前警特三等錄取而沒去過警大受訓的人,依02/22 22:42
34F→: 據大法官解釋,向訓練主管機關申請前往警大受訓,完備當時02/22 22:43
35F→: 的考試訓練程序,主管訓練機關彙齊申請名冊,委託警政署(警02/22 22:48
36F→: 大)開訓(含核定訓練計畫及各項子法規)等,進行調訓02/22 22:49
44F推: 99以前的訓練計畫若無明定須經警大訓練,可能就有點問題了02/23 00:52
45F推: 也就是不平的的根源,亟待去除,且在憲政原則下去除為正道02/23 00:56
50F推: 如果在警大受訓沒有及格是廢止受訓資格?還是?02/23 23:22
52F推: 是考試錄取受訓資格沒有還是?02/25 22:46
58F推: 這樣警特內外軌三等的缺額以後還會有嗎?02/26 11:00
59F→: 警佐四類已經開始有了嗎?02/26 11:00
69F推: 所以以後非警大畢業生想考外軌二三等就更加困難了02/26 23:16
70F→: 原本警佐班一至三類的機會也變得更少了,這究竟幸還是不幸02/26 23:18
18F推: 從科員就開始接大的專案,做專員的事01/08 11:28
19F推: 但不代表做專員的事做久了就可以升專員,這大家都知道01/08 11:39
39F推: 保訓會是考試錄取訓練主管機關(而且訓練採不占缺,尚未分10/08 23:25
40F→: 發).是否應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進行調查?10/08 23:26
42F推: 好比考試錄取受訓人員從公保改為一般保險,又從一般保險改07/31 00:33
43F→: 回公保,當初改的理由,也與後來改回的理由有所矛盾一樣道理07/31 00:34
44F→: 103-105沒保到公保的受訓人員,只能認了,還能怎樣?07/31 00:34
56F推: P8-P9相當中校,P10相當上校,薦升簡相當中校升上校還差不多06/26 01:09
57F推: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06/26 01:13
77F推: 軍人能升到上校已經算是了不起了06/26 23:06
3F推: 爭取103-105的受訓人員保險補救為公保06/06 22:43
5F推: 訓練期間只有一般保險和國民年金,有夠怪的了06/07 00:21
7F推: 保險權益真的很重要06/10 23:28
20F推: 司特應該都是1月報到,還在實務訓練期間?03/13 15:32
5F推: 寫信去保訓會問問03/09 00:51
22F推: 筆試錄取後不是都有訓練嗎?訓練通過才能及格哦02/15 17:30
1F→: 訓練津貼是保訓會主管,今年委託研究結果不知如何,可以詢問12/17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