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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carmex 在 PTT [ PublicServa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0則
限定看板:PublicServan
看板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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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噓: 1樓差勁08/10 07:12
50F→: 若我想法有不對,歡迎大家指正,謝謝。08/16 22:07
68F→: 其實我發這篇文不是針對你(雖然原文我噓了你),我只是08/17 00:26
69F→: 針對那種沒有歸檔的情形在說,你的環境有特殊情形,也非08/17 00:26
70F→: 惡意刪除資料,一開始就講清楚也不會造成太大誤會。08/17 00:26
329F→: 覺得大家給的建議應該對現階段的原po 已無任何作用了吧08/14 07:59
330F→: ,所以上面的推文也沒說錯阿,1.考績仍然列甲等 2.救濟08/14 07:59
331F→: 時效已過,即時方法可行也無法更改 3.原po事實上無損失08/14 07:59
332F→: 當然權益08/14 07:59
333F→: 在這種情形下在糾結這件事,不見得是好事就是了(上面08/14 08:02
334F→: 的推文大概是這樣,原po顯然走心了08/14 08:02
351F→: 如果是行政程序法128條,是說有利於受處分者,可是原po08/14 12:28
352F→: 不管是87還是81,都是列甲等,等於他實際上沒有蒙受損08/14 12:28
353F→: 失吧?08/14 12:28
360F→: 主管打完考績,但也不是不可能再被改,為什麼一直強調08/14 13:34
361F→: 疑似被鍵錯?08/14 13:34
15F噓: 1樓差勁08/10 07:12
45F→: 超額在一定條件下不是可以解聘嗎07/30 12:40
17F推: 把電話轉到市民專線?06/14 07:03
31F→: 核章欄位都在第一頁05/31 07:15
32F→: 現在印單面不會被罵嗎XD05/31 07:16
34F→: 原文原po表達的重點在於不認為專員代理科長卻可以指揮下05/22 12:29
35F→: 屬辦事(可能也不覺得自己是下屬吧)05/22 12:29
36F→: 然後也有公部門服務的經驗了非初任05/22 12:32
37F→: 覺得其他人接受被改稿(擬辦)是很奴的表現05/22 12:33
38F→: 猜測應該是高學歷(相較於當事專員或特定長官)又自尊05/22 12:35
39F→: 心過剩吧05/22 12:35
7F→: 第一個小時開始請假的不能用彈性上班時間05/21 10:54
12F→: 看各機關的核心時間是幾點吧05/21 13:30
174F推: 專員代理科長不具有決行權?原po好像是瞧不起專員的學05/19 14:10
175F→: 歷吧!05/19 14:10
83F推: 原po只是沒搞清楚狀況加上反應過大,可以不需要如此落04/24 16:54
84F→: 井下石,覺得好奇的是怎麼身邊沒有人阻止04/24 16:54
96F→: 有人掉到井裡,不但沒有出手相救,還對他投擲石塊04/24 18:44
97F→: 不管原po是如何原因造成如今境地,那些對他嘲諷的言語04/24 18:46
98F→: 難道不是丟在他身上的石頭?04/24 18:46
111F→: 我也認同這就是他自己造成的落井,也沒說大家就有義務或04/24 19:27
112F→: 責任要幫他(即使幫的了),但那種嘲笑的言論,圍觀訕笑04/24 19:28
113F→: 與往他身上丟石頭不一樣?04/24 19:29
114F→: 如果這不是落井下石,那棒打落水狗呢,各位看戲仔04/24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