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sfskuld
作者 bsfskul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0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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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非自訴原告只能請求檢察官上訴,不能自己上訴;附民依法02/20 16:51
4F→:可以上訴,但附民相較於民事限制較大、範圍較小,律師通02/20 16:51
5F→:常不建議,也較少人去利用,可能要請問其他有實際經驗的02/20 16:52
1F→:有方法可解,但私以為內容跟你講了你應該也無法執行,建02/17 16:10
2F→:議你不如花個五萬塊請律師從頭辦到好一勞永逸02/17 16:11
9F→:偵查中是被告跟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有在場權,告訴人的律02/09 14:33
10F→:師可不在辯護人之列;另外偵查中辯護人沒有法源可以閱卷02/09 14:34
11F→:已經有學說在批了,不知道樓上說告訴人的律師反而可以偵02/09 14:34
12F→:查中閱卷的依據是?願聞其詳02/09 14:35
13F→:修正一下,不是樓上說的,是h大說的,還煩請釋疑02/09 14:36
17F→:258-1是再議受駁回後委任律師交付審判之前提成立,才得閱02/09 17:04
18F→:卷,直接跳躍說律師可以閱卷,恐怕會有誤導吧。像我就誤02/09 17:07
19F→:會你說的時點是偵查中了,我想原PO可能更不能分辨。02/09 17:08
25F→:H大麻煩你指教要怎麼閱,我跟職業的律師朋友談起他們直感02/09 17:28
26F→:範圍大到不可思議,如有甚麼方法不便說也請不吝私下寄信02/09 17:28
27F→:交授一二02/09 17:28
31F→:我不想挑H大你的語病,但你說「一定」有辦法閱才是令我吃02/09 17:52
32F→:驚的地方,顯然無視一些禁止的例外規定,不過從你後來意02/09 17:53
33F→:思看,我想是一時筆誤而以。沒事,誤會一場。02/09 17:53
31F推:done01/20 09:54
1F→:強制險賠不賠與判決結果如何,是由不同單位判別,彼此不11/21 03:11
2F→:相干涉,僅有拿來參考用的可能而。所以如果符合就去申請11/21 03:12
3F→:沒關係,不用等判決曠時費日、緩不濟急11/21 03:12
13F推:不是有罪無罪判決的問題...欠缺告訴連進入實體審判都不行11/21 01:00
14F→:,應依刑訴303條判決不受理,不過實務有時會偷懶現場詢問11/21 01:01
15F→:以便補正就是了11/21 01:01
20F→:不能下有罪判決的意思是:要下無罪判決?下免訴判決?下11/21 03:07
21F→:不受理判決?你那句話沒有錯,但也不能算對就是了,至少11/21 03:08
22F→:國考(不管是哪種考試)這樣寫應該拿不到分11/21 03:09
2F→:你說你發生性行為推算應該是20歲時,這跟問題有何關聯?11/01 16:15
5F→:我比較好奇的是價格落差這麼大,貨的來源安不安全?他如10/30 22:44
6F→:果從這點出發整你們那比較可怕...10/30 22:44
1F推:這個不用跟他談,他現在就是在亂,除了你付錢這個選項他10/27 15:32
2F→:不會想跟你談出其他任何結果。如果他真的有專業法律團隊10/27 15:33
3F→:你叫他直接提告他應該就會知難而退。如果他真的夠種提告10/27 15:33
4F→:的話,以你的描述看,他頂多也就是民事上請求,你出庭照10/27 15:34
5F→:實陳述,然後出示發票,及你交易時足以讓你認知A公司為10/27 15:35
6F→:經銷代理的依據,比如店面、傳單等,你現在多留意一下保10/27 15:36
7F→:留這些東西將來出庭當證據用。另外你看你當時付款方式是10/27 15:37
8F→:是甚麼,匯款或刷卡最好,會有對帳紀錄,也是有力證據。10/27 15:38
9F推:另外從他威脅你要到南部出庭就知道他在唬爛,依民事訴訟10/27 15:41
10F→:法以原就被,他告你是他要到你所在地提告。唯二有可能你10/27 15:43
11F→:要下南部,一是法院弄錯了,這可以做為抗辯理由之一管轄10/27 15:44
12F→:錯誤;二是他去告你刑事警察局受理約談你,警局未移送前10/27 15:45
13F→:管轄比較混亂,但若真如你所言情況看,並沒有可以告刑事10/27 15:45
14F→:的問題,你可以反告他誣告。10/27 15:45
5F→:科技的問題你要去問專家了,這裡僅能提供你法律資訊10/26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