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東西被要求付兩次錢

看板LAW作者 (ssiixx)時間13年前 (2010/10/26 23:18), 編輯推噓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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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向A公司買電視 A公司為某企業之經銷商 我付錢給了A公司並拿了收據 也收到了電視 為報稅A公司說可以直接開某企業的發票給我 某企業把發票和電視送到我家 並由我本人簽收了 本以為銀貨兩訖 殊不知某企業找不到A公司收帳 就轉而向我(簽收人)要求支付帳款 因為他說我是發票持有人並且有簽收單 但我之前已經付過錢給A公司 也拿到了A公司的收據(而且我從頭到尾沒有跟某企業交涉過) 他們之間的交易溝通出了問題竟然又叫我再買一次單 這樣合理嗎? 某企業找不到A公司 一直打電話來跟我討錢 還威脅我說他們公司有專業的法律團隊 而且我人在北部 某企業說如果他告我的話我就必須去南部出庭 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說 我該怎麼辦 又沒有這方面的知識 也沒有專業的法律團隊 希望板上的高手可以告訴我我應該怎麼跟他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好像表達的有點亂 希望大家看的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5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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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用跟他談,他現在就是在亂,除了你付錢這個選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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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想跟你談出其他任何結果。如果他真的有專業法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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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他直接提告他應該就會知難而退。如果他真的夠種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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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以你的描述看,他頂多也就是民事上請求,你出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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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陳述,然後出示發票,及你交易時足以讓你認知A公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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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代理的依據,比如店面、傳單等,你現在多留意一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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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這些東西將來出庭當證據用。另外你看你當時付款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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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甚麼,匯款或刷卡最好,會有對帳紀錄,也是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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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從他威脅你要到南部出庭就知道他在唬爛,依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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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原就被,他告你是他要到你所在地提告。唯二有可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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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下南部,一是法院弄錯了,這可以做為抗辯理由之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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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二是他去告你刑事警察局受理約談你,警局未移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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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比較混亂,但若真如你所言情況看,並沒有可以告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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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你可以反告他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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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謝謝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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