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rownxd
作者 brownxd 在 PTT [ Lawy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2則
限定看板: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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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執業2年這起薪算低10/15 20:13
4F推: 推薪資福利10/07 12:19
9F推: 推待遇07/14 20:02
29F推: 在楠梓租屋一個月應該樂勝台北吧02/08 20:40
5F推: 最高法院的法助經歷還不錯啊,老實說有的所新進律師年薪11/01 07:56
6F→: 還比法助低,去當法助應該是想再拼看看司法官吧11/01 07:56
12F推: 自由時報有 R.I.P12/09 08:36
73F推: D大拍拍,當小劇場看看就好,也希望敢接的勇者律師不會二11/25 17:08
74F→: 審打完變恐龍律師XD11/25 17:08
7F→: 徵人文一直有該版規,置底版規三也很清楚09/08 16:37
9F→: 所以po徵人文的一定知道板規啊!09/08 18:46
19F推: 推版主!08/28 10:01
24F推: 徵人文例稿本來就有的版規,何來溯及問題,未補正即應砍08/28 14:59
25F→: 文08/28 14:59
2F推: 推,借問有聽說剛執業前三個月試用期45k,之後50k,這是08/16 15:32
3F→: 正常行情嗎?08/16 15:32
12F推: 不知道以前是否所有律師剛執業都具備提供行情的能力08/16 15:44
13F推: 請問a大如果是新進律師可以接受多少的薪水呢08/16 15:51
25F推: 原來以前全部新進律師平均值都這麼接近,法律能力也都強08/16 16:03
26F→: 不用再測啊08/16 16:03
29F推: 去面試不就能驗證了08/16 16:06
32F→: 讓事務所有陳述意見的管道就好08/16 16:07
45F推: 說到底雇主還是因選擇變多所以壓低薪資吧,那又何必怕人08/16 16:14
46F→: 知道08/16 16:14
76F推: 支持原po,a大最後所言甚是,也希望雇主敢開低薪也不要08/16 16:50
77F→: 怕受公評08/16 16:50
84F推: 補充一下,學妹雖剛執業,但國立法律系畢也有法務書記官08/16 19:39
85F→: 法助等相關經驗兩年以上,試用期45k,之後50k真的不如去08/16 19:39
86F→: 當法助,該所在高雄,開這種條件難怪板上徵受雇徵不到人08/16 19:39
87F推: 如果這樣的薪資合理,雇主又何必擔心別人知道08/16 19:45
99F推: 支持公開最低待遇,本版版眾時間都寶貴,敢開就不要怕被08/16 23:17
100F→: 看不起事務所常徵不到人。話說要一人一信版主才會回應嗎08/16 23:17
101F→: ?08/16 23:17
110F推: 樓上,就是在板上po徵人文須寫清楚「起薪」,否則酌期水08/17 07:04
111F→: 桶。本板是免費資源,比照job板填寫起薪,不合者連投履08/17 07:04
112F→: 歷的時間都可省下,雇主也不用花時間看履歷,浪費時間面08/17 07:04
113F→: 試,對彼此時間精神勞費都有好處,這跟勞基法和本版是否08/17 07:04
114F→: 只占雇主比例一點點毫無關聯。08/17 07:04
115F推: 再說,徵人文占本板板面的比例可不是一點點08/17 07:11
118F推: s大,前面推文有提到該所在高雄,在本板po兩篇文徵受雇,08/17 09:33
119F→: 所長是檢察官轉任08/17 09:33
120F推: 現在訴求重點是希望能修改版規,要求徵人文薪資範圍至少08/17 09:46
121F→: 需寫明起薪,若無薪資或寫面議等酌期水桶。板主明明有上08/17 09:46
122F→: 線是否應回應一下呢?08/17 09:46
125F推: ok啊,我很樂意幫忙審核徵人文08/17 10:23
127F推: 我以為夠明顯了,現在只希望版主回應訴求!08/17 13:16
130F推: 看來版眾已有共識,版主何時可以比照job修改版規呢08/17 16:24
135F推: 版主,長期沒嚴格執行的結果就是幾乎每篇都面議,已失本08/17 18:44
136F→: 版把關的良善立意,是否可將例稿置底並公告限期未更改者08/17 18:44
137F→: ,砍文劣退或水桶?08/17 18:44
139F推: gami大,版主都說了,要不要先看一下徵人文薪資範圍的砍08/17 18:55
140F→: 文說明。08/17 18:55
143F推: 版主,其實前面推文有提到,現在要站內信還是開放大家在08/17 19:41
144F→: 推文公布所名呢?但這樣有正面影響嗎,既然本版徵人文有08/17 19:41
145F→: 薪資限制,需要的只是置底清楚公告並嚴格執行不是嗎?08/17 19:41
148F推: 已站內信08/17 21:41
154F推: 檢舉後該所徵人文已被砍,薪資不合者可以不用在人力銀行08/18 08:20
155F→: 投履歷浪費時間。希望面試過本版徵人文之版眾,可以踴躍08/18 08:20
156F→: 向版主檢舉,以免不良雇主食髓之味。08/18 08:20
157F推: 明明事務所徵很久徵不到人還誤會自己選擇很多還想試圖壓08/18 08:22
158F→: 低薪資08/18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