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lamemyself
作者 blamemyself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9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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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F→:這個版對刑事被告好不友善喔01/05 18:00
86F→:說實話就是...看看自己,看看對方,誰比較可憐01/06 03:29
5F→:不可能是被告或被害人選擇,是國家法律選擇01/05 02:07
6F→:日本的死刑執行方式是絞刑01/05 02:08
4F推:代位繼承,和你跟母親間繼承關係無關01/05 18:14
11F→:不要太譴責非法律人了,我們應該很開心他們有權利意識01/04 17:00
12F→:只是搞錯了名詞罷了01/04 17:00
35F→:不是違憲,請走行政救濟程序。01/04 16:58
2F→:民事法律我不敢說有不能去解決的問題01/03 01:45
3F→:我是聯想到身分上之人格權侵害請求除去,不知得否適用01/03 01:50
4F→:針對A先生的不告知和不允許祭祀01/03 01:53
34F→:我傾向認同過度反應說。我們可以指責這個社會有異性戀01/02 20:12
35F→:霸權,但個人無霸凌意識的言行真的是在社會氛圍未轉變01/02 20:14
36F→:前的習慣而已。01/02 20:14
37F→:不然仔細審視,其實我們總是無意間一直在言行霸凌喔01/02 20:16
6F→:還是有盲點啦 eg離婚一定要法代同意01/01 13:50
7F→:可能真的遇到這種狀況...請兩人成年後再來離婚?01/01 13:51
4F→:條文規定要「致生危害於安全」,您認為光這句話有如此12/29 02:34
5F→:危險性嗎?12/29 02:34
6F→:當然也要看情狀啦,某種情狀下這句話或許就致生危害於12/29 02:35
7F→:安全了12/29 02:35
6F→:樓上說法不妥,刑事責任本來就要衡量諸種原因12/28 17:33
7F→:不對,8萬疑似是緩起訴的交換條件?12/28 17:35
30F→:我不太理解m大對肇逃的解讀,肇逃不需要對致死傷認識?12/29 01:47
31F→:我也不能理解為何沒有肇事還有義務救助?除非是指道德12/29 02:40
32F→:上義務。肇逃罪只規定肇事+逃逸要處罰,沒說不逃等於12/29 02:40
33F→:有義務救助12/29 02:41
34F→:但對於原po朋友為何被罰就不清楚了,畢竟無法得知所有12/29 02:43
35F→:資訊,或許檢察官有其他理由認定他有肇事逃逸12/29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