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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ckkt 在 PTT [ PttLife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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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就刑事附帶民事呀 先把醫療支出算好及保留相關收據12/29 03:48
6F推: 妳是受僱於公司 當然適用勞基法12/29 03:58
4F→: 這種可能有違法吸金之嫌 建議要請律師06/15 13:15
11F推: 通常刑事先告 要和解到法院再和解 沒告刑事他不會理你01/27 18:07
12F→: 開庭的時候檢察官也會勸諭和解 是不是有財產不要聽他片面01/27 18:08
13F→: 之詞 到時候法庭和解完成後 到國稅局查他財產就知道了01/27 18:09
14F→: 有些人明明很有錢卻愛裝窮 總之刑事先進行吧 再附民01/27 18:10
4F推: 侵占01/31 22:58
3F→: 重點不是要讓他們被判罪吧 有些人沒收到傳票 就是不鳥你09/29 16:17
7F推:不要和解 讓他告 不可能賠太多04/23 21:55
10F→:你車也有損壞 也可以告他04/23 21:58
4F→:內容是事實的話 就不會有問題04/22 14:33
5F→:當初是健全的意思表示阿,是賣方自己開的價,並沒有人逼他12/17 11:26
6F→:第74條的重點是"依當時的情況",他朋友並無充裕時間可以考12/17 11:30
7F→:慮,所以我認為有爭執的空間.12/17 11:31
9F→:他朋友不但沒充裕時間,還誤認雙方法律關係(無經驗)12/17 12:29
3F→:沒有什麼好告的...對方想太多了12/1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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