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illy0406
作者 billy0406 在 PTT [ NBA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7則
限定看板:NBA
看板排序:
235F推: 溜馬對活塞,阿泰進入zone09/05 10:09
11F推: 真這麼好帶,04怎麼輸的...10/20 20:23
18F推: 可以順便問問各位大大有人PICK UP過嗎?會很麻煩嗎?10/11 00:48
57F推: 快艇板凳到底是不能用還是不會用咧,當年C的板凳可10/07 01:29
58F→: 是用的還不錯呀10/07 01:29
47F推: YI如果+3,34有現在的體能...10/05 21:18
43F推: 那只比Finals勒?09/11 16:29
9F推: 所以保險完善的話選手還能要出場費嗎08/08 00:55
221F推: 真性情,只是沒人懂他07/18 20:13
84F推: UCC也不是法典,應該用參考來看他。法律原則是口頭07/10 22:24
85F→: 承諾,問題是在私法自治下,約定以書面做成,這跟法07/10 22:24
86F→: 律體系有牴觸嗎?07/10 22:24
137F推: 是的沒錯,問題是現在系爭契約不是不動產契約呀。07/10 22:35
138F→: 還是你能從ucc或判例裡翻出一個promise合致需要書07/10 22:35
139F→: 面的呢?07/10 22:35
162F推: 所以不能將聯盟規章視為雙方事先的約定嗎?07/10 22:40
170F推: 還是civil code或ucc裡面有排除雙方約定為「書面要07/10 22:42
171F→: 式」的條文?07/10 22:42
176F推: 英美法只懂一點皮毛,所以才有這麼多疑問~抱歉喔,07/10 22:45
177F→: 不過認真求解07/10 22:45
226F推: D大我還是很好奇爲什麼聯盟規章不能做為事先要式性07/10 23:24
227F→: 的約定呢?07/10 23:24
238F推: 我懂你的意思,只是我不太能了解的是,在書面是比口07/10 23:32
239F→: 頭更嚴謹的前提下,若雙方約定定約方式為書面。而法07/10 23:32
240F→: 院仍以口頭做為該契約成立與否的審酌,這樣不是很奇07/10 23:32
241F→: 怪嗎?07/10 23:32
244F→: 抱歉我對英美法的原理原則了解沒有很多,都用大陸法07/10 23:33
245F→: 去想07/10 23:33
294F推: D大我其實不太懂你提出的層次耶,所以D大的意思是07/10 23:58
295F→: 契約經口頭就成立,只是在聯盟裡不被聯盟所承認嗎?07/10 23:58
23F噓: 你先跟我說說審查基準是什麼07/08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