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rrancarnNo4
作者 ArrancarnNo4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4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看板排序:
全部Boy-Girl1265marriage713WomenTalk562Gossiping521ArenaOfValor439RealmOfValor263MenTalk193Palmar_Drama187Examination114Lawyer102sex60marvel45PublicIssue35Salary31NTU23CATCH21KTV14joke7toberich6GetMarry4movie4SummerCourse3GEPT2money2Neihu2soho2AllTogether1C_Chat1CarShop1IELTS1japanavgirls1Marketing1Taoyuan1Teacher1Weyslii1<< 收起看板(35)
5F→:發現真實 人權保障(正當程序) 法和平性01/29 03:09
6F→:第一段前言寫太多了 考試沒那麼多時間01/29 03:10
1F→:三等英文投資報酬率太低了 順便準備還好 專門準備01/28 00:02
2F→:感覺挺浪費時間的 不如投資專業科目01/28 00:03
17F→:突然穿越馬路會製造讓駕駛閃避不及摔倒的危險吧?01/23 23:06
18F→:好可憐噢,但是他自己不搬要怪誰呢?01/18 02:23
1F→:怎樣都不會去選居安思危吧...語意不同01/14 00:38
13F→:是很難看出B沒錯,但A我覺得更看不出來啊01/14 09:52
14F→:看到滯留、創造的陷阱,只能含淚選B01/14 09:54
16F→:很多時候國文本來就憑一個語感啊,跟英文一樣01/14 10:14
17F→:我在補習班教文科(史地公,國文輔導)教好幾年了01/14 10:16
18F→:教學經驗上也是如此,語感好壞決定分數01/14 10:18
19F→:下面有一篇講得很清楚了,對這題我的思路跟他類似01/14 10:23
23F→:廉政 國98 公英90 法大94 公務員90 國文跟法大考差了01/14 00:31
24F→:這樣應該不會上吧,我考好玩的01/14 00:35
28F→:話不能這樣說,我家有3個國文老師 沒拿100就是差了01/14 01:56
29F→:身為準備司律的人,法大至少要98才行吧QQ01/14 01:56
30F→:是說就算上了我也不會去就是了01/14 01:57
31F→:我只是想把高普初都考一考而已 志在參加01/14 01:59
48F→:這三年率取分數都是92,我平均也才93 高在哪?01/14 09:58
49F→:萬一畫卡失誤超過兩題平均就低於92了耶01/14 10:01
50F→:國文我從小就有興趣 法律是我本科 我自己在補習班教01/14 10:03
51F→:高中史、地、公民教了幾年,這個分數...還好吧= =01/14 10:05
69F→:等高普考考完 如果一切順利再發心得囉01/14 16:49
70F→:我不是要證明自己強,我只是想把考試都考一考而已01/14 16:49
71F→:有朋友考一般行政 我陪考順便練國文跟法大(緒)而已01/14 16:51
72F→:如果我真的上了,也只影響到一個人吧 其他人就算我沒01/14 16:54
73F→:考,分數不到也還是一樣不會上啊 不知道在暴氣甚麼@@01/14 16:54
74F→:而且我沒有瞧不起誰的意思,不用妄自菲薄01/14 16:56
75F→:以我對自己的標準來說,我認為我應該要拿10001/14 16:57
76F→:但我不會認為其他人沒拿到9X就很弱呀01/14 16:58
77F→:像我英文就很弱所以我不會期待自己公英考10001/14 16:59
78F→:我今年是打算把所有能考的試都考一考一直維持考試的01/14 17:01
79F→:感覺直到年底地特01/14 17:02
80F→:而且...怕被佔名額的話,只要考得比我高就好啦...01/14 17:06
81F→:反正依照往年成績 我頂多剛好吊車尾而已01/14 17:07
82F→:分數不到92~93以上,就算沒有我,一樣不會上啊01/14 17:09
99F→:沒考上也沒差啊...有甚麼好哭哭,把機會讓給別人也OK01/14 23:02
100F→:我並沒有說我98考很爛喔,我只是覺得錯了不該錯的考01/14 23:04
101F→:差了而已,請勿腦補,謝謝01/14 23:04
102F→:說到底,你們都是考廉政的嗎?不然幹嘛這麼悲憤= =01/14 23:06
104F→:你都考上高考了還在這邊計較初考幹麻01/14 23:15
106F→:心胸寬大一點好嗎?小考試也要計較,真是...01/14 23:16
114F→:啊你就不是112的啊,認識的112真強者會有我多?01/14 23:35
115F→:雖然說低調強者很多,但比我還屁的也不在少數01/14 23:37
116F→:講得好像全112的真強者你都認識一樣,呵呵01/14 23:38
118F→:"差"、"很爛"對你來說意思一樣?原來如此....01/14 23:42
120F→:廢話,考試的是我,不給我說不然還給你說啊?01/14 23:43
122F→:也是,不然我就真的要開始擔心你的國文了,職業病01/14 23:44
124F→:沒話說就別說了好不好?看了很不忍,沒人會怪你01/14 23:47
1F→:注意義務那也是構成要件層次要處理的問題12/05 10:35
2F→:如果故意撞人都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過失撞到卻不行12/05 10:35
3F→:不覺得有點輕重失衡嗎!?12/05 10:36
5F→:這樣講好了,如果你的過失是來自於一個無效的行為12/05 10:37
6F→:那當然不可以主張緊急避難12/05 10:37
8F→:比如說,身上著火因疼痛而狂奔的時候撞傷他人12/05 10:39
9F→:因為撞傷他人這個過失行為並無法有效避免火燒的危難12/05 10:39
10F→:所以會限制他不能主張緊急避難12/05 10:39
11F→:但如果是有效的行為,只是過失傷害到無辜第三人12/05 10:40
12F→:比如說在火場為了避免落下的樑木往後跳過失撞傷他人12/05 10:40
13F→:那當然還是可以讓他主張緊急避難 再用衡平性來處理12/05 10:41
14F→:其實並不會產生漫無目的的情形12/05 10:43
29F→:可以討論緊急避難啦 為什麼不行?12/05 01:36
30F→:開槍是有效手段,就算打偏了仍然是緊急避難啊12/05 01:37
31F→:有效性是看行為 不是看結果12/05 01:42
32F→:瞄準黑熊開槍當然是有效行為 至於打錯人那是結果了12/05 01:43
33F→:怎麼會覺得對打中乙不是有效手段!?12/05 01:43
10F→:先習慣後法理吧@@12/02 18:41
25F→:業務正當行為這麼多,又不是每個都需要承諾11/22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