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khenaton
作者 akhenaton 在 PTT [ PttLife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8則
限定看板: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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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一般會主動發,寫聲請狀=七天內要發08/20 00:34
2F推:要實際支出+有單據(老車還要折舊)08/05 20:15
5F→:刑事部分是這樣沒錯,但是民事的話,本來就要準備正本跟01/12 23:14
6F→:繕本給法院(除非自己寄給對造)所以要留存要另外準備01/12 23:15
9F→:自己寄的話,對造說沒收到還要提出回執更麻煩!01/12 23:48
10F→:不如給法院寄,不怕對造賴皮還省郵資XD01/12 23:48
2F→:真的,我沒有讓阿伯道歉的體魄XD10/31 10:19
15F→:那他騎車靠近我追著我罵,讓我心生恐懼,算恐嚇嗎?10/31 22:58
18F→:看來是我太膽小了囧,看來練好身體才是王道XD10/31 23:21
1F→:賭債非債10/25 08:58
4F→:那請問y大,對方要求五萬元合理嗎?09/28 15:53
6F→:那請問如果我賠完這筆錢,還要負擔強制險的醫藥費嗎?09/28 16:40
9F→:不是有一個什麼代位權嗎?所以強制險賠完不會再找我要?09/28 16:45
12F→:醫療部分對方都有提單據,含復健費用大概有5、6000元09/28 16:52
13F→:假設醫療費用由強制險賠,爬文好像說保險公司還是會找我09/28 16:53
30F→:感謝y大回答,我沒有強制險不理賠的原因,流程也瞭解了09/28 17:10
31F→:另回c大,目前是5、6千沒錯,但對方說要一直復健+慰撫金09/28 17:12
35F→:對方只說手會無力,診斷證明書上有沒有寫倒是沒有注意09/28 17:23
36F→:警察說我們這是小案子,私下和解比較好省得跑法院 = =09/28 17:24
40F→:我知道了,到時候開庭會注意,感謝回答!09/28 17:36
48F→:我的初判表是涉嫌變換行向為注意左後方來車;對方是涉嫌09/28 19:07
49F→:未保持安全距離,d大的意見我會參考的,謝謝!09/28 19:08
8F推:所以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後車的錯嗎?感覺好衰 = =05/25 14:15
12F推:上班時間要保持安全距離似乎不可能,有什麼自保方法嗎?05/25 14:42
14F推:如果後車責任較大,還是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嗎?(想知道)05/25 15:26
17F推:本件對方應該沒有到達無過失的狀態吧?所以可能成立囉?05/25 16:04
9F→:既然退單本來就不應該收雜費,而且「聽說」這位主購還有12/21 13:04
10F→:擅自更改合購條件的情形,事實並非如這麼單純科科12/21 13:06
14F→:不可以隨便公佈站內信件12/21 17:20
30F→:合購當然是自付運費,但合購文寫明最高就是收到70元12/23 17:56
31F→:主購拿不出5件為1單位的證據,還想沒收雜費,真是...12/23 17:57
33F推:[每雙30元,若您的運費大於70元,請改便利箱 70 元,謝謝]12/23 22:45
34F→:明明通告信裡面就是這樣寫還不承認,請趕快全額退款12/23 22:46
41F推:大家趕快退單吧!免得自身權益受損!務必要求退全額!12/24 08:39
2F推:法院會對帳好嗎...逾期未補繳要先查詢是否補費才能駁回10/23 20:10
3F→:但是第一個看見信件的人可以主張吧?08/06 19:21
7F→:關於健康權的部分,民事訴訟並不要求公然吧?08/06 20:49
11F→:已經自己查出加害者,近期應該會提起小額訴訟,謝謝。08/0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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