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2161
作者 a2161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50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看板排序:
53F→: 考初等不用補習,不停的刷題目比較有用05/28 11:09
54F→: 歷年考古題先刷個幾遍再說05/28 11:12
10F→: 只要甲瞭解乙有免除債務行為,二人的債務關係就消滅,就算甲05/19 09:42
11F→: 不接受也一樣,因為免除債務是單獨行為,不需要對方同意05/19 09:44
13F→: 如果乙表示將其對甲之債權贈與甲,甲也表示同意,債之關係因05/19 10:22
14F→: 混同而消滅05/19 10:22
15F→: 民法第344條: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但其05/19 10:25
16F→: 債權為他人權利之標的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05/19 10:25
1F→: 很簡單,第三審是法律審,只看法律適用有無不當,不認定事實03/13 17:37
1F→: 就選離家近的,二者都是五等考試,最高也只到委三,能有什麼發01/26 22:18
2F→: 展?薪水應該也一樣,戶政好像要接觸民眾,地檢聽說也不輕鬆.01/26 22:20
4F→: 地特三月放榜,大概五月報到,已經超過四個月實務訓練期間,應01/26 22:26
5F→: 該要辦離職吧,說錯請指教.01/26 22:26
13F→: 一樣是五等,為什麼戶政有加給三千?01/27 09:16
15F→: 委任多二千?是委一還是委三?委任書記官也有記錄費五千.01/27 09:50
13F→: 五等不難,法條是根本,法條讀到爛熟,再做考古題10/18 19:55
110F→: 難怪考出一堆恐龍法官10/12 17:18
51F→: 申論題又沒有標準答案,說初等一個月可以上的,你考給我看...09/19 08:19
18F→: 你不會寫作文嗎? 問什麼寫什麼,很難嗎?08/21 23:18
12F→: 書記官不難考,申論題就是作文比賽,找徵點、背法條而已08/12 15:05
3F→: 社會學科沒有標準答案,侵害幾個法益?你高興就好.....05/29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