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XperiaZ5
作者 XperiaZ5 在 PTT [ Soft_Job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6則
限定看板: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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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F推: 我有買,我同意普普通通偏貴,但我不同意你說的寫得不清06/11 09:54
46F→: 楚06/11 09:54
47F→: https://i.imgur.com/rcxgFTq.jpg06/11 09:55
48F→: 我是已經覺得很清楚了啦,買東西之前本來就該看一下,又06/11 09:56
49F→: 不是藏在什麼使用同意條款什麼的06/11 09:56
27F噓: 為什麼這個板一堆人沒做過律師就自行幻想律師的工作內容04/30 17:47
76F推: 都2023年了台灣卻仍有部分的人對非自己的專業領域有著不05/01 21:14
77F→: 知哪來的自我想像,然後喊著這些專業被取代的畫面。樓上05/01 21:14
78F→: 對於法律工作的理解從何而來?新聞報導還是律政劇呢?05/01 21:15
86F推: 我沒有說你沒資格談論,但從你的言談完全看得出就是個門05/01 21:38
87F→: 外漢在自我幻想05/01 21:38
88F推: 不了解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不了解還講得頭頭是道XD05/01 21:43
97F推: 我其實很樂見AI的導入可以讓法律工作更有效率,這對整個05/01 21:54
98F→: 產業都是好事。但你會讓我想到那種,在我以前執業過程中05/01 21:54
99F→: ,那種認為法律都中文很簡單,自己搞得一團亂後才來找律05/01 21:54
100F→: 師收拾善後的當事人。05/01 21:54
118F推: 沒錯,寫狀跟分析法律文獻只佔我們律師工作的一部分。一05/01 22:33
119F→: 樓那種言論雖然見怪不怪,但看到後面他越是為自己的主張05/01 22:33
120F→: 辯護,看了實在是越火。05/01 22:33
121F→: 講的東西有所依據就算了,但根本在胡扯05/01 22:34
128F推: 44% 的Legal jobs 被取代,不代表 44% 的律師工作會被取05/01 23:11
129F→: 代。在台灣的話,我想最危險的應該是法務。另外,我並沒05/01 23:11
130F→: 有感到工作被威脅,我早在 chatGPT 爆紅之前就離職了,05/01 23:11
131F→: 現在是個轉職仔。我的依據就是我的法律訓練及律師工作經05/01 23:11
132F→: 驗,我很清楚現階段來說就台灣而言 ,律師要被ai 取代很05/01 23:11
133F→: 難,因為我們工作很大一部分跟法律文件分析無關,而這就05/01 23:11
134F→: 從你的言論當中看得出來你並不清楚。05/01 23:11
138F推: 我的經驗沒什麼特別的,就像前面幾樓說的,律師油土伯那05/01 23:38
139F→: 麼多,他們也都很願意分享律師在做什麼。如果你的案件真05/01 23:38
140F→: 的單純到叫ai分析法律文獻,寫個訴狀就可以贏的話,這種05/01 23:38
141F→: 就算沒有ai ,也真的是沒有找律師的必要。找律師一直都05/01 23:38
142F→: 是在那種複雜或模糊不清的案件才真正能夠發揮律師的價值05/01 23:38
143F→: ,而這種複雜不見得是法律關係的複雜,是人的關係的複雜05/01 23:38
144F→: ,這根本不是ai 擅長的地方。律師另一個價值是精神層面05/01 23:38
145F→: ,尤其是在家事案件,在漫長的訴訟中律師是當事人很重要05/01 23:38
146F→: 的精神支柱,這種角色我不認為ai 可以取而代之。05/01 23:38
147F推: 我已經基於我的律師工作經驗,從幾個層面去主張我認為律05/01 23:43
148F→: 師的不可取代性,如果你認為這樣還不具有說服力,然後你05/01 23:43
149F→: 的依據是跟我說喔你看高盛報告說有百分之幾的法律專業工05/01 23:43
150F→: 作會被取代,那你就繼續這樣認為,然後去思考兩邊都委任05/01 23:43
151F→: ai ,那誰會贏的問題。05/01 23:43
158F推: 現在這個時代當YouTuber 是一種選擇,跟能力無關XD05/01 23:57
46F推: 買房要看買哪裡的房04/26 19:59
27F推: 快譯通,無敵,哈電族04/12 02:05
68F推: 是瞧不起文科而已吧04/08 17:37
69F→: 更正,是賺得比工程師少的文科04/08 17:37
248F推: 打那麼多推文不如回文還比較容易閱讀03/05 06:08
314F推: 新人的程度本來就有高有低,跟是不是本科或轉職一點關係03/05 15:09
315F→: 都沒有。對於公司來說,選擇要用什麼品質的新人是自己要03/05 15:09
316F→: 把關好的,至於明知新人品質不是自己滿意的,卻又要僱用03/05 15:09
317F→: ,愛用又愛嫌,那這樣的公司自然會被市場淘汰掉。舉例來03/05 15:09
318F→: 說,美國律師錄取率那麼高,台灣律師錄取率相對那麼低,03/05 15:09
319F→: 從錄取率來看,台灣產出的新人律師應該品質很好吧?那可03/05 15:09
320F→: 以就此說台灣法律產業比美國健全嗎?那倒未必。03/05 15:09
330F推: 這是一個行業的入門門檻降低的必然結果,就只是這樣而已03/05 15:14
331F→: ,講那麼多,就大概跟之前板上一些文章一樣,其實內心就03/05 15:14
332F→: 是放不下本科非本科,轉職非轉職,文組或理組這些有色眼03/05 15:14
333F→: 鏡而已03/05 15:14
347F推: 首先我認為修行在個人,能從事一份職業跟把一份職業做好03/05 15:25
348F→: 是兩件事,產業整體水準提升是理想的目標,但這不切實際03/05 15:25
349F→: ,因為有不同的市場需求。第二,這類培訓機構如果要加強03/05 15:25
350F→: 所謂的基本功,那時程、成本要拉長到多久?對於要轉職的03/05 15:25
351F→: 人而言,這符合實際需求嗎?03/05 15:25
352F→: 那法律學分班,上課時數要不要拉到跟大學部一樣?03/05 15:25
446F推: appworks 什麼時候有錢就可以了03/05 21:33
447F→: 什麼時候有錢就可以進去了?03/05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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