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onyC
作者 TonyC 在 PTT [ Actuar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47則
限定看板:Actuary
看板排序:
全部Aquarius1138Actuary547Never-Land154cksh77th1847ComeHere34Zastrology27L_ShoppingMa21Navy18Gossiping15Bank_Service11Libra9PublicIssue6Sagittarius6medstudent4CareerPlan3EZsoft3Leo3Lifeismoney3MobileComm3NCCU_SEED3Scorpio3Therapist3Violation3BLEACH2Browsers2FITNESS2Movie-Score2Notebook2NSwitch2Stephen2AntiVirus1Capricornus1CATCH1Chan_Mou1Depstore1Disabled1FCU_EE97B1FJU-ACC90a1FJU-LAW20101Football1GreenParty1hikarugo1HRM1japanavgirls1Jolin1MCU-LAW1NCHU-AGR081NTUFS-981SSSH-16th-Fk1toberich1TY_Research1Virgo1<< 收起看板(52)
1F推: 請問板規四 "如不該當店家分享文之要件"是什麼意思?08/17 02:56
2F→: 請問板規六(二) "依前(一)(二)處理"是指依照什麼處理?08/17 02:57
3F→: 板規七 處分有所不服,請於二日內來信板主 這裡設定2日內08/17 02:58
4F→: 不合常理,你不能要求使用者必須在你判決2日內一定會上站08/17 02:59
5F→: 7/1發文 7/4被判決水桶一個月 下次7/11上站就來不及申訴了08/17 03:01
6F→: 情報文禁刪除推文的始末 #1Q7uXRPJ (Actuary)08/17 03:02
7F→: 你若要擴大到所有文章都適用 只是徒增自己的負荷08/17 03:04
8F→: 請問板規一(十一) 如何判定"以陷害他人之故意誣指"08/17 03:10
9F→: 如何判定"短期連續多次欠缺合理確信"?08/17 03:12
10F→: 憑感覺判定嗎?08/17 03:12
13F推: 我在就事論事樓上沒意見就閉嘴 只會酸言酸語你才在刷存在感08/19 19:02
14F→: 我還是認為不應該設定申訴期限 因為你不能限定人多久上站08/19 19:04
15F推: 大家可以限定版主在發文幾日內判決、逾期不可懲罰嗎?08/19 19:06
16F→: 組規規定版主請假不可超過連續30天 換言之連續30天不上站08/19 19:07
17F→: 是版主的合理上限 那你怎麼可以限制判決申訴為公告7日內?08/19 19:09
18F→: 判決對或錯是不因時間而改變的 你又怎可以限定永久水桶的08/19 19:11
19F→: 判決申訴期限為公告30日內? 真的不合理08/19 19:11
26F推: 再一問 板規三 心得文 意圖賺取網誌點閱率與人氣者水桶08/23 00:38
27F→: 但是 網誌網址 當然一定是意圖賺取網誌點閱率與人氣08/23 00:39
28F→: 難道還有其他可能? 你乾脆寫明禁止部落格網址就好08/23 00:42
14F噓: 板規4-1 5-2 不是要求板友須事先查證、有合理確信後才能附08/10 14:55
15F→: 理由事例指稱為廣告或業配。而是要附上指稱為廣告或業配的08/10 14:56
16F→: 原因、理由或證據任一說明即可。這不是要為難檢舉方08/10 14:57
17F→: 因為太多人無的放矢,毫無理由或是不合理的原因指控為廣告08/10 14:57
18F→: 為求檢舉的陳述完整,必須附上為什麼說是廣告或業配08/10 14:58
19F→: 如果是不合理的理由也不會懲處,只是要你說明為什麼是廣告08/10 14:58
20F→: 附上原因理由或例證其他人就能輕易判斷指控是否合理08/10 14:59
21F→: 每一篇情報文都可以指稱是廣告 這兩個版規只是要求陳述完整08/10 15:00
22F→: 因為那時有太多人 用不明原因 到處留推文是廣告 結果仔細08/10 15:01
23F→: 詢問為什麼是廣告 卻又講不出理由 而又指控版主不處理廣告08/10 15:01
24F→: 建議新版主保留原條款4-1 5-2 避免這種不必要的糾紛08/10 15:03
25F噓: 慘痛經驗可參考 #1N5cJzrh #1N3I1tqZ #1N6P4wHl 相關討論串08/10 15:08
30F推: 你誤解了 如果他推文是 葉佩雯啊 因為「啊有業味」08/11 02:21
31F→: 這樣是可以的 只要他註記理由 就可以了08/11 02:22
32F→: 荒唐的理由 大家就可以自己判斷他是無理取鬧08/11 02:23
33F→: 但是他故意只有推文 廣告文 版主不認為是廣告文也無從反駁08/11 02:24
34F→: "憑感覺" 那本看板每一篇都可以憑感覺說是廣告或業配08/11 02:26
35F→: "憑感覺" 是不能成為版規的明確的清楚紅線 大家感覺都不同08/11 02:27
36F→: 簡單說那次就是有很多人分別在不同文章留言是廣告是業配08/11 02:29
37F→: 但我認為不是 依照每個人不同標準 這個板上文章就要砍光光08/11 02:30
38F→: 而我要求說明 卻無人要說明 最後竟變成他們罷免版主的理由08/11 02:30
39F→: 因為很多文章底下有人說是廣告文 版主卻不處理08/11 02:31
40F→: 但他們連理由都不附 你要怎麼駁斥你認為不是廣告或業配?08/11 02:31
41F→: 然後他們也不接受 我認為不能算是廣告的理由08/11 02:34
42F→: 我只是要求他們把理由一起標註 結果就沒有人再隨便指控了08/11 02:36
43F→: 這真的很好笑 只因為要寫理由 正義魔人就不見了08/11 02:37
44F→: 有很多人是會來故意找麻煩的 反正我建議了 你隨意吧08/11 02:38
46F推: 依照反例文的定義 部落格網址使部落格點擊人氣提高 不論是08/11 20:11
47F→: 頁面點擊人氣 和網頁內嵌廣告 都會使發文者獲利 條文是否要08/11 20:13
48F→: 加上部落格網址除外的註解?08/11 20:13
49F推: 另外,我好奇新修訂之後的版規三全文會如何調整 有草案嗎?08/11 20:16
1F推: 板規三要求的情報文格式 對應欄位沒有資料時 是可以留白的08/11 20:04
2F→: 嚴格說來他不算違反版規三 規勸他把欄位內容補足即可08/11 20:06
3F→: 有管道可以直接向產地農民購買 是很特別的情報08/11 20:07
31F→: 要求揭露註明的意義就在於 板友可以自己決定不回饋04/17 14:25
32F→: 重點是這個看板優惠情報的交流 重點不是有沒有回饋04/17 14:26
33F→: 如果大家不喜歡 不要回饋給他就好了 這就是原本立意04/17 14:27
34F→: 我看不懂先搶先贏的意思 相同情報本來就不能重複分享04/17 14:28
35F→: 有人分享了 重複的文章自然就要刪文 和有無揭露利益無關04/17 14:28
36F→: 如果要用道德魔人的標準 店家和員工都不應該來分享優惠情報04/17 14:32
37F→: 因為只要有人消費就是對店家和員工會有回饋04/17 14:33
38F→: 可以接受店家來分享 卻不能接受有回饋的網址 是標準不一04/17 14:33
39F→: 投票紀錄 #1N74PoZz (Actuary)04/17 14:34
45F→: 分享卡號、免費髮模 都是對分享情報者有回饋 屬看板文化04/17 17:15
46F→: 這些其他看板都禁止的項目 本看板就是基於一致的精神才不禁04/17 17:17
47F→: 因為強制必須揭露 可以自由決定不回饋 維持在中性的立場04/17 17:20
3F→: 隨便自創分類 按理是要刪文的 這是守秩序? 什麼守序? 好笑03/31 04:53
4F→: 多久的舊文必須先刪除才能重發? 10天? 7天? 30天?03/31 04:54
5F→: HAPPY GO或 LINE點數 每天都有新情報 今天發明天不行發嗎?03/31 04:56
6F→: 今天要發 必須先把昨天的情報刪掉 今天才能再發?03/31 04:57
7F→: 請問如何分別業配跟情報或心得 標準為何?03/31 04:58
8F→: 不是說要修改板規嗎? 修改了怎麼規避? 還是不修改板規了?03/31 04:59
9F→: 私信檢舉 本來就沒有匿名不匿名的問題 違規就違規03/31 05:00
23F→: 我提的都是板規執行的問題 你們都要當作我崩潰 全都不回答03/31 11:44
24F→: 上一篇我還鼓勵他想選就去連署到上 這篇我推文提的都是實際03/31 11:45
25F→: 上會有的問題 是用這種打落水狗的態度面對 那就算了03/31 11:46
2F→: 省錢 不就是 情報 嗎 性質重複了03/28 01:37
3F→: 有心想當板主的話 再連署一次 連署到上 也沒關係吧03/28 01:38
4F→: 刪文重刊 本來就應該要計次 不用寫板規也應該要計次03/28 01:39
5F→: 系統垃圾桶 可以查得到 只是能不能及時發現的問題03/28 01:40
6F→: Travel板 跟 Actuary板 你用的政見都一模一樣, 怪怪的03/28 01:41
4F→: 我一年內都不能再任板主 樓上你不要再害我了03/10 16:59
12F→: 與其浪費時間攻擊我 不如趕快找人當板主吧02/12 10:22
19F→: 樓上意見最多 那麼愛崩潰 幹嘛不出來選版主? XD02/12 22:37
22F→: 該文章在 ID_Problem 原文標題就是公告 轉錄文章時標題不變02/12 22:44
24F→: bee5566被停權了 連推文回報也做不到 我只是回報進度而已02/12 23:25
29F→: 一年內都不能再任版主,是能眷戀什麼? 快找人當板主吧02/13 13:42
36F→: #1QVeaHRB (ID_Problem) [公告] bee5566 停權一年02/12 00:47
28F→: 別傻了 他們隨便亂推是廣告或是業配 再說你放任 就忙不完了01/23 15:27
29F→: 本來就可以推是廣告 也可以推事業配 附個理由就行了01/23 15:28
30F→: 連個理由都寫不出來 不知道的人只會說你放任不管01/23 15:29
31F→: 髮模.卡號.情報.部落格網址.店家發文 全都是圖利發文者01/23 15:31
32F→: 連bee自己都去報紙上面抄廣告當情報文了 大家都很清高啦01/23 15:55
37F→: 回樓上 #1ND_sBCP (Actuary)01/23 16:05
38F→: bee5566為了罷免我到處去找廣告貼情報文 怎樣才算廣告文?01/23 16:25
39F→: https://i.imgur.com/JGJXH5K.png01/23 16:26
43F→: XD 樓上也太崩潰了吧01/23 17:35
50F→: 是就是啊 你這個ID文章數不夠 從12/1每天貼文就為了罷免01/24 17:41
51F→: 資格必須要上站300次 發文200篇 你現在發文數就是219篇01/24 17:42
52F→: 你這些文章很多都是直接從報紙找的廣告拿來貼文01/24 17:43
53F→: 以前我就接受這拿來當情報文 但是一直有人說這是廣告01/24 17:47
56F→: 本看板不禁止廣告? 那你最好想辦法說服推文裡這些人01/24 17:49
60F→: #1ND_sBCP 這篇只是不禁止店家店員來發文 不是不禁止廣告01/24 18:08
61F→: 我現在讓你把板規 4.1 5.2 維持著 是為你好 不信就算了01/24 18:10
70F→: 我刪的那一篇一開始就知道不符程序了 內容也與事實不符01/25 18:45
71F→: 所以我還全文連同推文保留 只做澄清與回覆01/25 18:46
72F→: 後來符合程序的轉文我可沒有刪 不需要這樣抹黑造謠01/25 18:47
73F→: 站規規定每個人可以有 5個 ID 本來就有其權利應予尊重01/25 18:48
74F→: ggman2 dongyan mj2124 每個都有分享過返利文 不用裝清高01/25 18:49
75F→: 本來就不禁止涉及個人營利網址 這是板規多年來就與人不同01/25 18:57
76F→: 現在其他看板來的人多了 先入為主就認為本板板規是錯的01/25 18:58
77F→: 先入為主認為給予些許回饋的返利是無法接受 那也沒辦法了01/25 18:59
78F→: 我不是要護航少數人 他們違規我一樣有罰 我護航的是原有板01/25 21:13
79F→: 規 還有每個板友依照板規發文的權利和自由度 不領情就算了01/25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