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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Y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1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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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可以全看看717號解釋 陳新民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可以知道11/05 21:20
4F→: 不真正溯及既往(不純粹溯及既往)的意思,大法官從來沒說可11/05 21:20
5F→: 以溯及既往。而降低軍公教退休所得上限這個規定,只涉及信11/05 21:20
6F→: 賴保護原則,「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因此717 根本沒11/05 21:20
7F→: 有贊同溯及既往剝奪退休金的意思。 林萬億真的沒讀書 只知11/05 21:20
8F→: 道一天到晚跟助理xx11/05 21:20
20F噓: 搞完退休搞現職,這邏輯不ey11/02 19:32
23F噓: 自己上街抗議吧、科科。國家不會保護權利睡著的人。11/02 20:02
33F噓: 覺得提案的人自身先行改革,才不會輪為嘴炮.. 。依樓上邏11/04 02:25
34F→: 輯,現職的搶勞工的錢,也要改不是?勞工只拿22k ,您快把11/04 02:25
35F→: 錢吐還人家11/04 02:25
20F推: 幫補血,不受教的人太多11/02 22:03
23F推: 誰都知道有指導跟交接的需要,但ㄧ進來就想騎人家的心態,沒11/04 02:31
24F→: 有指導的必要,將來還是死性不改,覺得指導是你欠他的。11/04 02:31
78F噓: BJ4 這種態度...11/02 02:30
79F噓: 到哪都跟人每哈,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改變自己11/02 02:34
130F噓: 據我的經驗,這種人挺耐電的,自我感覺良好11/02 22:08
134F→: 耐電的人趕不走,公務員的環境不少這種人11/04 02:28
195F推: 推心得10/31 15:48
76F噓: 版主不會被施壓了吧...10/29 09:55
52F推: 蠻扯的 無端護航的一推,風氣敗壞總要有人負責或檢討,支10/29 09:53
53F→: 持爆料一下10/29 09:53
11F推: 依任用法18條,降調低ㄧ職等不違法,你的俸級、專業加給依你10/19 01:39
12F→: 原本銓敘審定職等俸級計算(俸給法11條、加給給與辦法5條)10/19 01:39
13F→: 。會影響的只有你的「職務加給」,如主管、危險、繁重加給10/19 01:39
14F→: ,會以委三計算。 需注意的是俸級法第 23 條10/19 01:39
15F→: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等級,非依本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其他法10/19 01:39
16F→: 律之規定,不得降敘」不可能把你從委四本四降為委三本四10/19 01:39
2F推: 很好,新聞媒體應該多一點這種文章09/22 00:33
41F推: 樓上,把你姑丈的任職年資、職等相關資料拿出來討論,不要每09/20 20:53
42F→: 次都說我誰誰誰退休比在職多,已經聽到不厭其煩,想瞭解一下09/20 20:53
43F→: 到底你所說的是何種情況09/20 20:53
45F推: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20 20:58
46F→: 0707/902939/09/20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