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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SXSP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57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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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良好的部分, 羅馬書裡強調的感覺是:不論依哪個時代的價值11/07 00:59
2F→: 觀, 用人自己各人不同的良心來定他自己的罪, 每個人都確實11/07 00:59
3F→: 因各種不同良心, 是罪人. 真理不隨時間改變, 但審判時會11/07 00:59
4F→: 用人的良心讓人無話可說.11/07 00:59
9F推: 保羅說的大概是這樣:良心審判的結果一定所有人都是罪人.11/07 09:58
10F→: 良心若不因「信錯神」來譴責人, 那人也許在這方面不會被審11/07 09:59
11F→: 判有罪. 然而他一定會有其他方面被良心譴責有罪. 所以保11/07 09:59
12F→: 羅在羅馬書裡寫「世人都犯了罪, 虧缺了神的榮耀」意思就是11/07 09:59
13F→: 如果只用良心, 律法, 審判是否有罪來決定, 世上無完人. 無11/07 09:59
14F→: 法與全善相容.11/07 09:59
19F推: 可能養育不出來吧, 依保羅說法這是intrinsic., 神刻在人心11/07 10:10
20F→: 上的. 腦部手術有沒有辦法改掉, 我也存疑. 另外制造沒良心11/07 10:10
21F→: 的人同樣也非神的計畫.11/07 10:10
27F→: 知道一部分,我們要做的部分: 展現基督的愛, 傳福音, 活出11/07 13:52
28F→: 基督的生命. 明顯違背聖經教導的事不做, 因為那並非神喜悅11/07 13:52
29F→: 的.11/07 13:53
12F→: 科學不能解釋的事還是有可能發生, 所以首先留個可能性11/06 12:51
13F→: 再來就是假設除了復活, 神蹟之外,11/06 12:52
14F→: 四福音書所述, 目前科學可以解釋的事情是真的11/06 12:53
15F→: 例如耶穌有被釘十字架, 門徒有宣稱看到耶穌復活後等等11/06 12:55
16F→: 以這樣來去推敲, 耶穌復活的證據是有的11/06 12:56
17F→: 詳細推論就把各種可能性列出, 如集體幻覺, 門徒說謊 等等11/06 12:56
18F→: 我曾聽過一個無神論人類學家醫生vs基督徒生物學家教授11/06 12:59
20F→: 題目是基督信仰與演化論. 其中醫生被問到:11/06 13:00
21F→: [你怎麼看耶穌復活這件事? 你相信嗎]11/06 13:01
22F→: 那位無神論醫生說:『我不確定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 但是所11/06 13:02
23F→: 有的證據都指向耶穌真的有復活』11/06 13:02
24F→: 所以就我了解, 證據不是沒有, 也不是很微弱11/06 13:03
26F→: 但當然無法直接證明, 因為確實其他可能性都有可能11/06 13:04
28F→: 其實就像你疑惑的:為什麼身邊這麼多知識分子相信11/06 13:05
29F→: 哦 [可有可無] 的話好像是另外的事, 我以為你是疑問為什麼11/06 13:06
30F→: 這麼『不可信』的事 高知識分子會相信11/06 13:07
33F→: 我主要是在回那個疑問. 大概這樣.11/06 13:09
37F→: 箴言是所羅門寫的, 所羅門曾向上帝求過智慧11/06 13:37
38F→: 並且以智慧聞名於世. 他寫箴言的目的寫在開頭11/06 13:44
39F→: https://goo.gl/HtRfNi 要使人曉得智慧和訓誨11/06 13:45
43F→: 有點不曉得l在說什麼. 哪句等同於只要相信感覺有分量的人?11/06 15:06
9F→: 推動的基督徒到底多不多? 我覺得應該很少. 鼓吹反對, 自己11/06 10:04
10F→: 反對, 不置可否, 自己同意, 我都還能裡解. 推動基督徒的我11/06 10:04
11F→: 就不知道怎麼理解了.11/06 10:04
19F→: 如果神學觀確定是把同性性性為也認定無罪那當然可能會去推11/06 10:13
22F→: 那篇不反對的理由蠻好, 但支持的理由挺草率: 「過同婚可能11/06 10:24
23F→: 減少同性性行為, 符合聖經」11/06 10:24
60F→: 其實, 看討論後有沒有吸收到一些基本名詞定義大概就知道這11/06 09:56
61F→: 個人是否真的想討論11/06 09:56
97F→: 結果到現在還是耶穌, 耶和華定義分不清楚, 真是把自己定位11/05 23:22
98F→: 成[管他定義是什麼, 我就是要來亂]11/05 23:22
1F→: 現在這版大多人同意同性性行為罪沒有特別嚴重輕微不是嗎?11/05 14:19
2F→: 你預言未來聖經解讀的轉彎是什麼?11/05 14:20
3F→: 還是你是說現在轉不了但以後可能轉的了?11/05 14:21
19F→: 根據前文討論, 過去支持反對黑白通婚的大都基督徒11/05 14:50
20F→: 現在支持反對同婚的, 支持方不曉得基督徒"多"嗎?11/05 14:51
21F→: 反對方是都有.11/05 14:51
25F→: 這兩個案例差別不小, 現在推翻過去部分, 似乎很難類比到11/05 14:53
26F→: 未來會推翻現在教會對聖經的解讀, 當然, 什麼都有可能發生.11/05 14:54
29F→: 哪裡推論出教會有人支持同志, 反同一筆勾銷? 我看不懂.11/05 14:55
37F→: 黑白種族我只看過MLK的演講,為主而活;有其他資料的話可提供11/05 14:58
42F→: 雙方都有基督徒, 前面不是說過了?11/05 15:00
46F→: 意思是反對方基督徒比例遠高於支持方嗎?11/05 15:03
53F→: 覺得我的立場不清楚? 我常常特別把立場特別說明.11/05 15:07
57F→: 嗯, 那結論還是同婚和黑人平權比較 基督徒的比例差距算大11/05 15:11
58F→: 其實基督信仰本來就是自己和神, 讀聖經, 與人交通11/05 15:12
61F→: 切割看你要怎麼定義, 不過唯一要跟隨的就是耶穌基督..11/05 15:13
41F→: 【撒下十二9】「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11/05 15:19
42F→: 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11/05 15:20
43F→: 。」11/05 15:20
47F→: 你只引這節阿11/05 15:31
48F→: 所以不是說整段貼出來討論比較好嗎..11/05 15:32
51F→: 這裡就看大衛怎麼反應的吧, 嬰兒被殺可進天國的來源之一11/05 15:38
53F→: 另一篇推文我也有說阿..11/05 15:54
54F→: 是說你是相信這故事是真實的, 那位嬰兒可能回到神那裏了11/05 15:56
55F→: 還是相信故事是編造的, 沒有大衛王?11/05 15:57
3F→: 既然你知道google都有資料, 要問問題為什麼不章節查一下@@11/05 10:46
4F→: 前後文貼出大家都可以看, 這樣方便討論阿..11/05 10:46
6F→: 這裡就是學術討論版, 聖經貼出來討論是我蠻喜歡的討論方式11/05 10:47
8F→: 我並沒有要戰或迴避. 外人都說有就有? 貼出來討論比較清楚11/05 10:50
11F→: 這不是有經節嗎, 就前後文貼出來大家討論, 很難?11/05 10:51
19F→: 殺長子之災嗎?11/05 10:55
20F→: 對阿大洪水算全滅, 不過固定一個討論吧.11/05 10:57
21F→: 我覺得大家一起討論細節很好啊. 我就算回答不出來11/05 10:58
22F→: 我也就再學到一個聖經裡我回答不出來的事11/05 10:58
26F→: 所以要討論哪個呢? 以殺長子之災和洪水, 當然答案是有11/05 11:03
28F→: 但是你的標題是耶穌有沒有殺嬰? 那請翻新約吧..11/05 11:05
31F→: 兩位真喜歡開嘲諷, 討論的有點覺得沒意思, 先去做事晚點來11/05 11:06
33F→: 舊約沒有耶穌這個人, 你要找當然找新約阿, 四福音書11/05 11:13
35F→: 當然差很多啊, 耶穌有人性和有限性, 是基督徒要跟隨的唯一11/05 11:16
36F→: 榜樣11/05 11:16
39F→: 跟討論耶和華父神有沒有殺嬰完全不同11/05 11:17
40F→: 三位一體; 然後差很多, 理由已說.11/05 11:18
41F→: 你不知道定義的重要嗎?11/05 11:20
42F→: 如果是問耶和華父神, 那前面也回答過了 有洪水和殺長子之災11/05 11:21
43F→: 想討論的人我假設是想了解; 如果你定位自己成想來亂的11/05 11:22
44F→: 管他定義是什麼, 那我也沒話說11/05 11:22
45F→: 我可沒有說[隨便殺人]..11/05 11:23
46F→: 只要有一個無辜義人, 神就不毀滅. 故事在所多瑪城那邊.11/05 11:26
48F→: 跟女兒亂倫是另一個問題; 要討論另外討論.11/05 11:30
57F→: 哦, 真的是十個, 感謝指正.11/05 11:34
59F→: 一篇一個主題這邏輯沒什麼不正確吧?11/05 11:37
60F→: 被吐槽無所謂阿..11/05 11:38
61F→: 以文意上來看亞伯拉罕不敢問下去了;11/05 11:41
63F→: 倒也很難推論是否有無辜義人死在所多瑪毀滅11/05 11:42
64F→: 我會腦補大概是因為亞伯拉罕的問法11/05 11:44
65F→: 黑白通婚不是大家都同意了嗎? 怎麼會篇篇沒人正面回應?11/05 11:45
66F→: 還是聽到你想聽的答案才算正面回應?11/05 11:46
67F→: 這篇你不同意就繼續討論, 神是否會殺無辜的人.11/05 11:49
68F→: 最簡單的回答就是神有無限性, 知道所有可能性, 橫跨所有時11/05 11:50
69F→: 間, 所以他殺的人他知道那些人未來如何11/05 11:53
70F→: 至於他到底有沒有殺無辜的人, 從亞伯拉罕和神的問答來看11/05 11:54
72F→: 神表明了他立場頃向. 殺人的其他觀點, 就看要怎麼討論.11/05 11:56
73F→: 是, 上帝常任憑人類自由遠離祂去行惡事11/05 11:58
76F→: 但萬事都在神的掌握中, 終將願意選擇善的人類帶回善11/05 12:00
78F→: 常任憑但好像也沒有都任憑, 被殺的嬰兒最終結局是如何也是11/05 12:01
79F→: 各種神學觀. 一般常見的是未發展良心道德的嬰兒小孩若死亡11/05 12:03
80F→: 因為沒有犯罪所以可以回到神那裏.11/05 12:04
82F→: 然後在進天國前還有描述一個爭議很多的千年國11/05 12:06
84F→: 標準是為了成就最後的全善11/05 12:07
86F→: 是沒錯, 如果不接受人是神造的 看起來就很不合理11/05 12:10
87F→: 之前我有推過: 神最希望的是人出於愛來選擇(神=善)11/05 12:11
88F→: 基本上有吧, 派了保羅11/05 12:12
91F→: 墮胎是人殺人, 完全不同吧@@11/05 12:17
92F→: 被殺的也許會回到神那裏, 但殺人的人就清楚的犯下了罪11/05 12:18
96F→: 因為生命是神造的, 人沒有權力奪去11/05 12:20
99F→: 然後被殺的嬰兒回到神那裏也只是可能的神學觀, 雖然我基本11/05 12:20
100F→: 支持11/05 12:21
106F→: 137:9 是寫作的人對敵人的詛咒. 倒也難推論神是否支持.11/05 12:24
107F→: 1雖然支持但沒100%確定 2就算確定,也不是這樣. 理由很簡單11/05 12:27
108F→: 跟前面說的一樣: 神最希望的是人因愛而選擇祂11/05 12:28
109F→: 並且, 神有祂的計畫. 他唯一命基督徒去maximize的 就是11/05 12:29
110F→: 透過傳福音.11/05 12:30
112F→: 支持墮胎就算我們可以確定嬰兒回到神那裏, 也不能得知會11/05 12:31
114F→: maximize回到神的靈魂數量.11/05 12:32
115F→: sorry, 換個詞 唯一=>直接.直接命令去做,使人靈魂得救的11/05 12:34
119F→: 那只有算到那些嬰兒, 沒有算到其他人啊11/05 12:37
126F→: 簡單來說, 用聖經教導不能做的事企圖增加靈魂得救11/05 12:42
127F→: 就像是不相信神的計畫, 認為我的計劃比較好, 這樣.11/05 12:42
130F→: 詩篇137作者不詳, 單獨一篇. 以整篇來看, 確實比較像詩人11/05 12:47
131F→: 的情緒. 137我找不到哪一句說是以耶和華的名.11/05 12:48
132F→: 整篇貼出會比較清楚的.11/05 12:48
133F→: 沒有直接教導不能同性結婚.11/05 12:49
134F→: 明確的就是同性性行為, 前面已經有討論.11/05 12:50
136F→: 殺嬰在版上以前的討論還真多11/05 12:55
137F→: 喔, no problem!11/05 12:56
1F→: 原來Jeby是認為聖經並沒有反對黑白通婚11/05 10:13
2F→: 像是所羅門娶異族大禍無法推論黑白通婚不可行11/05 10:15
3F→: 是在討論聖經[有無]反對黑白通婚, 不是嗎?11/05 10:16
4F→: 看來這點大家意見一樣: 聖經沒有反對黑白通婚11/05 10:17
5F→: 那年代顯然基督徒內也佔兩派11/05 10:19
6F→: 不過只要現在大家同意就好了11/05 10:19
7F→: [聖經沒有反對黑白通婚]11/05 10:19
12F→: 這年代基督徒也有分兩派沒錯阿, 不過看來不管是Jeby或現在11/05 10:23
13F→: 基督徒, 大家都同意[聖經沒有反對黑白通婚]11/05 10:23
21F→: 這邊討論的是聖經觀點.. 正在討論的人意見一致, 不是很好嗎11/05 10:25
29F→: 只有耶穌一個人說他是道路真理生命..11/05 10:27
40F→: 不要說看不懂, 我們意見一致, 再討論下一題11/05 10:30
43F→: 我支持你發一篇, 前後文貼一下, 大家可以討論.11/05 10:31
44F→: 正在討論的人意見一致, 在我看來是討論的很好進展.11/05 10:34
45F→: 前面說過支持反對黑白通婚的其實都是基督徒11/05 10:35
46F→: [支持]是在回w11/05 10:35
49F→: 基督徒, 就是跟隨耶穌基督, 這樣. 你要戰可以戰耶穌的言行11/05 10:38
50F→: w你要問的問題當然是你post阿11/05 10:38
52F→: 這邊焦點不是聖經解讀嗎?11/05 10:39
53F→: 那你想問你就post一篇囉. 另外那是耶和華.11/05 10:40
54F→: 成肉身讓我們直接當榜樣的是耶穌.11/05 10:41
9F→: 所以你同意[不會直接實質傷害別人的, 就都要賦予權力行使]11/05 00:37
10F→: 這樣嗎?11/05 00:39
11F→: 哦 不穿衣服上街目前法律也禁止, 你既以此為例那你立場清楚11/05 00:45
14F→: 話說如果改成輕微性騷擾,以[無損自由主義]來說,也會允許嗎?11/05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