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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SXSP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57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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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目前覺得一個是特別照顧同志權益, 另一個是性別多元平等11/17 23:56
2F→: 不是要LGBT性別多元平等嗎, 怎麼又變只要同婚了@@11/17 11:54
9F→: 我只是以為現在要用多元平等來試著justify同婚, 看來好像又11/17 12:06
10F→: 不是.11/17 12:06
11F→: 已經有點不曉得在爭論什麼了, 主題不是同婚的多元平等性嗎11/17 12:08
12F→: ?11/17 12:08
13F→: 同婚的多元平等性=> 由LGBT闡明, 若要同婚以多元平等來論述11/17 12:35
14F→: , 那就是以性別多元平等LGBT來論. 我有理解錯嗎?11/17 12:35
15F→: 是說, 廁所數量跟LGBT多元平等for sure 有關, 這樣嗎?11/17 12:36
16F→: 我沒誤解吧, 支持方決大部分論述同婚上面是多元平等, 由性11/17 13:18
17F→: 別平等多元來證得同婚的正義性. 若是如此那自然往後就是性11/17 13:18
18F→: 別多元平等阿. 還是同婚利用完多元平等後, 會丟棄多元平等11/17 13:19
19F→: 性別, 不繼續支持性別多元平等?11/17 13:19
20F→: 如果同婚是權益問題, 我之前也提供過看法了. 現在不就是在11/17 13:23
21F→: 討論同婚背後偉大的「性別多元平等」? 還是你不支持這個「11/17 13:23
22F→: 多元平等」, 同婚有權益就好?11/17 13:23
23F→: 沒有要丟棄那就是繼續支持阿, 同婚通過的理由與形式若是性11/17 13:36
24F→: 別多元平等, 自然會繼續.11/17 13:36
25F→: 到性別的定義問題, 社會的影響與改變.11/17 13:38
27F→: 那所以到廁所問題等並不是滑坡囉? 然後廁所問題也不只是錢11/17 14:52
28F→: 和土地而已..11/17 14:52
4F→: 「教會」所要做的「一切」就是說明... 這是哪些經文支持的11/17 08:02
5F→: 呢? 「說明」的方法, 又是透過什麼呢? 口頭說明, 服務他人11/17 08:02
6F→: , 活出基督的生命, 都算「說明」吧? 有「說明方式」的範11/17 08:02
7F→: 圍限定嗎?11/17 08:02
26F→: 那羅1:28是否imply同性性行為是不合理的事?11/14 13:50
27F→: 這裡是異教/不認神的人, 神任憑他們做出「不好的事」, 而11/14 14:09
28F→: 不是「異教使用同性性行為來做異教崇拜」, 這樣吧?11/14 14:09
30F→: 什麼意思? 哪些字呢? 就算是廟妓, 還是可以看到保羅是在舉11/14 14:16
31F→: 他們所做出的不好的事吧?11/14 14:16
32F→: 就說是異教吧,「放縱可羞恥的情慾」指的是同性性行為吧?11/14 14:56
33F→: 不信神, 異教崇拜, 進而「放縱可羞恥的情慾」.11/14 14:57
34F→: 這裡難道可羞恥的情慾不定義成同性性慾望嗎?11/14 14:57
35F→: 林前6:9那個malakos怎麼翻譯比較好, 我看了文章說無男子氣11/14 15:05
36F→: 概, 那是說無男子氣概也是罪?11/14 15:05
42F→: 脈絡當然重要, 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真正的意思.11/14 15:18
43F→: 但也不會到xxx不適用現代這種事.11/14 15:25
44F→: 男妓感覺翻的算合理11/14 15:26
49F→: 就算不存在, 從「放縱可羞恥的情慾」推論可知對於同性性慾11/14 15:39
50F→: 保羅所持的觀點.11/14 15:40
53F→: 順性概念是什麼意思? 異性間當然也可以放縱11/14 15:51
54F→: 但這裡寫得可羞恥的情慾是指同性性慾吧11/14 15:52
106F→: 違反倫理跟罪差在哪? 怎麼定義倫理和罪的?11/15 08:20
107F→: 如果把倫理=objective morality=God, 那罪就是遠離倫理11/15 08:21
108F→: 所有人都有罪之外, 當然還有哪些事是罪11/15 08:23
111F→: 存有學層次是什麼? 那倫理和罪分別怎麼定義?11/15 08:44
117F→: 這我就不了解了, 倫理:=[我們應該如何活]?11/15 09:32
118F→: 然後我們不一定要["應該要"照著神的全善活]?11/15 09:33
143F→: 這裡描述的是對同性產生性慾望, 為了滿足這個慾望, 而有的11/15 11:40
144F→: 性行為, 這樣吧? 我不了解絕對道德為什麼不能有情境11/15 11:41
148F→: 綜合判斷後還是有一個絕對倫理吧, 那才是全部阿11/15 11:50
154F→: 都有可能是正解, 也都有可能不完美11/15 12:00
155F→: 情境本來就該考量吧, 絕對道德跟情境有關跟時間無關這樣11/15 12:02
156F→: time-homogenuous state-dependent objective morality11/15 12:03
157F→: 不過不管名詞, 這裡句子描述的情境雖然包含異教, 但也清楚11/15 12:05
158F→: 的描述了"可羞恥的情慾"的同性性慾情境11/15 12:06
170F→: ok. 不過以聖經為本的倫理跟法律脫節的已經不少了, 用這個11/15 12:17
172F→: 當做理由我覺得不太夠, 當然討論出聖經的倫理是另一回事.11/15 12:18
176F→: 哦 所以是被動等法律結果, 再根據法律修改倫理觀?11/15 12:27
182F→: 那就是根據法律修改後理論倫理觀的改變來評估是否修法?11/15 12:33
184F→: (以聖經為本的理論倫理觀)11/15 12:35
185F→: 但要說修法後倫理觀要改變, 這聽起來挺奇怪的.11/15 12:35
197F→: 還是很模糊, 基本上理解為「同婚立法通過是否會產生什麼樣11/15 15:22
198F→: 的倫理問題」. 但倫理學應理解為研究各情況下什麼是善惡.11/15 15:22
199F→: 查字典ethics基本也是moral principles. What is the best11/15 15:22
200F→: way to live. 基本上還是what.11/15 15:22
201F→: 還是不覺得有差XD 在我看來還是What, 換了一些情境後, What11/16 01:08
202F→: is the right behavior, what is not. 例如說, 耶穌明確11/16 01:08
203F→: 教導xxxxx, 但我不太能想像xxxxx的直接影響, 仔細評估後xxx11/16 01:08
204F→: xx在現代好像沒什麼影響, 那我們可以不理xxxxx嗎?11/16 01:08
221F→: 提前我不清楚是在說講道還是婚姻, 有比較切確的結論嗎?11/16 10:39
222F→: 登山寶訓沒有人能照字面守=\=不該照字面守11/16 10:40
223F→: 所以你覺得登山寶訓不應該照字面守嗎?11/16 10:41
224F→: 1 Timothy 2:11 Or wife; also in verse 1211/16 10:44
225F→: 1 Timothy 2:12 Or over her husband11/16 10:44
226F→: 1 Timothy 2:15 Greek she11/16 10:45
227F→: 提取原則歸提取原則, 字面說的清楚的, 情境也清楚的,11/16 10:51
229F→: 到底哪些會發生真的衝突呢?11/16 10:51
242F→: 那就簡單先看潘霍華的例子: 耶穌在哪裡教導"沉默幫凶"概念?11/16 11:02
243F→: 誰能說他的決定正確/錯誤: 當然是神11/16 11:03
249F→: 我不記得聖經有教導人有資格為了拯救人而殺人動機正確.11/16 11:12
250F→: 照保羅那句, 同性性慾望就是可羞恥的情慾吧?11/16 11:12
251F→: 當然跟登山寶訓一樣沒有人完全做得到, 但不代表不需去做11/16 11:13
255F→: 警察一般不能擊斃吧? 以試圖disable對方優先11/16 11:17
257F→: 聖經有說不可讓人受傷嗎?11/16 11:18
263F→: 受傷導致死亡跟一開始定義要殺了對方不太一樣吧.11/16 11:21
264F→: 定意11/16 11:22
267F→: 不知道, 但若沒有提及『不可傷人』, 那以動機來說可以做吧11/16 11:25
269F→: 聖經並沒有每件事都endorse, 但是清楚的就清楚11/16 11:26
273F→: 修辭是另外一回事, 「真正的意思」.11/16 11:30
274F→: 如果內心真的認為不清楚, 當然就如此,11/16 11:32
275F→: 但總認為有詮釋自由, 就會開始出現閃躲某些事的詮釋法11/16 11:34
278F→: 我是認為那是修辭阿, 直接讀起來像是強調罪的嚴重性11/16 11:36
281F→: 妻子若要口頭上去不斷的教導丈夫, 也許真的是逆性哦11/16 11:37
284F→: 你那推論哪來的11/16 11:39
286F→: 是. 並只有"妻子不斷口頭教導丈夫是逆性."11/16 11:45
287F→: 丈夫不斷教導妻子, 他沒說, 所以不知道11/16 11:46
290F→: 不加也可以阿, 就教導, to teach or to assume authority11/16 11:49
292F→: 是性別限定的原則11/16 11:50
293F→: 教導後丈夫很可能不爽這樣11/16 11:50
295F→: 跟講台有什麼關係?11/16 11:52
297F→: 如果這裡是在說婚姻內的夫妻相處原則.11/16 11:53
299F→: 為什麼到女牧師? 引導跟教導不同吧?11/16 11:53
303F→: 哪兩個翻譯? 女牧師和妻子? 女牧師若是用當時也有, 那就11/16 11:56
304F→: 保羅是在說講道的可能性很低阿11/16 11:56
306F→: 引導怎麼會是教導, assume authority就很清楚阿11/16 11:57
308F→: 教導是當小孩子在教, 引導是給一些hint11/16 11:57
309F→: 當然要回到原則阿, 但也不是字面當做時代或忽視11/16 11:58
310F→: 如果這裡的原則是夫妻合作, 那也是有一個特定的合作方式11/16 12:02
313F→: 但看得出來他再說相似的事, 引導沒有"權柄"的意味11/16 12:07
317F→: 那就是"因為都有疑義,決定忽視,只取更往前的原則"11/16 12:12
322F→: 哦, 要選一個還是都不選? 其實看疑義怎麼來的11/16 12:20
323F→: 以婚姻來說原則是妻子不要把丈夫當小孩子教, 一般教會11/16 12:21
324F→: 也有這樣認同的. 『接受』指的是什麼11/16 12:22
325F→: 接受丈夫與妻子在角色上平等而無次序這個概念?11/16 12:23
339F→: 我認為要了解保羅在說什麼阿, 假設他不會自我衝突的話11/16 13:03
340F→: 可能不包含教會吧11/16 13:04
341F→: 然後是他的"教導"跟權柄畢竟擺在一起了, 如果完全用"教導"11/16 13:06
342F→: 而不解釋成"權柄式的教導", 那就會產生顯然矛盾11/16 13:06
343F→: 但若解成"權柄式的教導"就沒有這個顯然矛盾11/16 13:07
345F→: "權柄式的教導"有沒有包含社會我就看不出來了11/16 13:09
346F→: 怎麼分, 分很遠嗎11/16 13:09
348F→: 用一個or連, 不會是講兩種不相干的概念吧11/16 13:11
350F→: 心態吧11/16 13:11
351F→: 妻子的心態和先生接受的感覺11/16 13:11
353F→: 權柄式不是指真/假11/16 13:12
358F→: 有可能是全社會, 我不知道有沒有顯然矛盾. 但亞當夏娃確實11/16 13:15
359F→: 是有這個婚姻關係11/16 13:15
360F→: 他若在這裡是想要談婚姻, 那舉亞當夏娃當然也是要談婚姻11/16 13:16
362F→: 是說丈夫和妻子, 女人和男人, 希臘文同一個字嗎11/16 13:17
365F→: 沒有顯然矛盾的詮釋我覺得都要好好認真對待11/16 13:19
366F→: 懷孕生子多少跟婚姻有關吧11/16 13:20
367F→: 詮釋若成鑽漏洞, 過分自由, 或忽視矛盾 那就失去意義了11/16 13:21
368F→: http://www.sbecc.org/WomanTeaching.pdf 解成婚姻的論述11/16 13:29
369F→: 當然是回到原則和心, 前面說的也是妻子的心態11/16 13:30
370F→: 但是總不能拋棄字面只回到較上層的"夫妻要有好關係"11/16 13:31
371F→: 或是"異教不信神不可"但同性性行為也許不違倫理11/16 13:33
378F→: 被誰容許?妻子, 丈夫, 神?11/16 13:49
379F→: 這句話是給妻子讓妻子知道怎麼樣對待丈夫才是有智慧的11/16 13:51
380F→: 丈夫自然沒有容不容許妻子這麼做的問題11/16 13:51
386F→: 她可以按聖靈與神交通, 知道這是對是錯11/16 13:54
388F→: 其他人本來就沒有立場論這妻子的是非11/16 13:55
389F→: 就說權柄式的教導跟分享知識不一樣了11/16 13:56
391F→: 看到丈夫錯誤, 明顯刻意"分享"知識, 這種"教導"11/16 13:57
394F→: 就是丈夫的感受阿, 丈夫若沒有"被assume authority"的感覺11/16 13:58
397F→: 看你要不要說這是鑽漏洞; 本來就要試著解讀.11/16 14:00
399F→: 丈夫感覺愉快若是愉快於"被assume authority" 那當然是逆性11/16 14:01
402F→: 丈夫不被妻子"掌控", 妻子也沒有要"掌控"丈夫,11/16 14:04
403F→: 如果你要把解釋當鑽漏洞當然也可以11/16 14:05
405F→: 神給我們的直覺, 和聖靈的啟示, 和討論, 本來就是要去正確11/16 14:06
406F→: 了解聖經表達的意思11/16 14:06
408F→: 沒有當一件事阿, 而是相關的事11/16 14:07
410F→: 或者你要用"慣常教導"也可以11/16 14:08
413F→: 你是考慮全面原則後{放棄}字面上可能的意思, 只取原則11/16 14:10
414F→: 不理字面11/16 14:10
425F→: 我不覺得兩者多大衝突. 原則, 價值觀, 字句.11/16 14:25
426F→: 更精確的了解真理不等於法利賽人, 不看原則與意義才是.11/16 14:26
434F→: 我是覺得用不論斷人就好? 自己對神負責這樣11/16 14:48
435F→: 還是你是說法律的制定?11/16 14:49
438F→: 法律大家都有影響, 就想參與的參與吧, 聖經好像比較沒有提11/16 15:22
439F→: 人的法律應該怎麼建立;11/16 15:22
440F→: 如果是要嘗試建立, 那些聖經原則應該要被制定到法律裡11/16 15:24
441F→: 我也不曉得準則在哪. 討論影響層面當然比較合理11/16 15:24
442F→: 不過聖經教導的事, 也很多影響不是可以短時間看出來的11/16 15:25
443F→: 再者現在狀況是講到聖經, 支持方就說是反智11/16 15:26
456F→: 對啊, 沒明講還是可以依循神啟示的智慧判斷. 此例我覺得想11/16 15:59
457F→: 參與的可以參與, 並仔細思考, 謙虛與神同行, 為真理而爭戰,11/16 15:59
458F→: 都ok. 只是戰到頭來得要看對社會倫理的衝擊評估. 理智說服11/16 15:59
459F→: 人可能最後還是敗給煽動社會情緒.11/16 15:59
463F→: 對了, 像「是否參與」這種無關道德, 聖經沒有明說的, 我覺11/16 16:40
464F→: 得比較符合你說的"how to live".11/16 16:40
12F→: 如果要在神和懷孕生子之間做一個選擇, 你會選擇神嗎? 如果11/14 10:57
13F→: 神的計畫並沒有要你生孩子, 你還願意跟隨祂嗎?11/14 10:57
32F→: 嗯 每個人的想法都會有些不同, 特別是聖經沒有明確教導的11/13 00:05
33F→: 事. 話說這一串討論我覺得, 看到不少「立場站錯邊, 我管你11/13 00:06
34F→: 論述說什麼」...11/13 00:06
35F→: 「做好事上天堂」的概念抵觸基督信仰核心.11/13 03:26
55F→: 人能回到神那裡的唯一原因是耶穌替了人的罪付了代價. 真心11/13 14:27
56F→: 了解到自己的不完美, 並認識承認到這一點的, 神就看他為義,11/13 14:27
57F→: 並在一生提供試鍊, 朔造他. 與「因爲做好事所以可以上天11/13 14:27
58F→: 堂」完全相反. 沒有一件人做的好事可以使自己上天堂. 而是11/13 14:28
59F→: 因爲神看人為義後, 聖靈在人身上動工, 「做好事」是結果.11/13 14:28
60F→: 希望有回答到問題, 否則可建立在以上再重新推論.11/13 14:28
1F→: 假設2:按神心意建立, 是神的救恩計畫之一. 那麼這些立法11/12 03:16
2F→: 問題, 對永生也會有影響.11/12 03:17
6F→: 隨意取個名字而已XD. conjecture11/13 06:52
1F推: 問題是「無爭議違反道德的底限」是什麼? 因為是民主所以用11/12 12:04
2F→: 世界潮流的道德觀為準嗎? 但總不會要多數決?11/12 12:04
7F→: 無爭議的先通過, 意思是有爭議的晚點再說還不要過? 還是11/12 12:14
8F→: 反過來:只要有人爭, 就不算道德底限不需維護? 不太懂.11/12 12:14
9F→: 但如果戀童癖的人越來越多, 世界潮流逐漸越來越多人認為摸11/12 12:23
10F→: 一下打個招呼, 小孩沒有實質損失, 小孩本人也沒說什麼. 假11/12 12:23
11F→: 設30年後如此, 要堅決反對世界潮流來打壓戀童嗎?11/12 12:23
21F→: 沒有要類比阿... @L 「普世價值」意思是不變的嗎? 但若未11/12 12:36
22F→: 來大部分人不這麼覺得, 依舊是「普世價值」嗎?11/12 12:36
25F推: 那我同樣好奇「普世價值」到底是怎麼定出來的?11/12 12:48
19F→: 同婚對同志而言有增加實際權益.「潮流的自由平等」與「按聖11/12 11:58
20F→: 經的自由平等」之爭兩者皆是為了自己所相信的價值觀.11/12 11:58
22F→: uka之前說的權力好處嗎?那些也算雙方的理念價值觀爭奪吧.11/12 12:17
24F→: 但以你提的「權力」, 撇除同志會得到的權益, 雙方是為了伸11/12 12:43
25F→: 張自己認定的義.11/12 12:43
26F推: 權力用以使自己得到實際好處的話算實質利益, 否則比較像伸11/12 12:46
27F→: 張理念價值觀的方式吧11/12 12:46
31F推: 誰要戰誰, 要護航誰? neo說的話他自己會負責阿, 你想戰可11/12 13:04
32F→: 以繼續去戰. 我討論我自己的部分.11/12 13:04
51F→: 查了一下, tangible benefits 應該比較像11/13 03:58
52F→: https://goo.gl/Vt1KaV11/13 03:58
1F→: 應該不太會有教會不開放自由進出吧! 門口一般會有人接待歡11/12 03:38
2F→: 迎就是了. 台北基督之家應該離你不遠, google網頁參考看看.11/12 03:38
3F→: 有國語堂也有中英文雙語堂.11/12 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