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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zioAuditore 在 PTT [ FinalFantas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9則
限定看板:FinalFant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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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FF7CC我才真的是打任務打到睡死...02/06 10:51
9F→:兩款都只跑主線的話不分軒輊,主線以外的東西,我覺得02/06 10:52
10F→:FF0>>>>>>>>>>>>>>>FF7CC02/06 10:52
2F→:買了FF13的U本後,真覺得FF13系列作品還是別買U本了12/20 18:38
3F→:這遊戲的企畫內容豐富度真的就只有那麼一丁點而已12/20 18:39
4F→:FF7以來的U本都有收,FF13真的是系列史上最虛,如此虛12/20 18:40
5F→:還出到兩本,騙頁數的內容多到可怕...12/20 18:40
69F→:講得好像日本遊戲在歐美多賣...12/07 13:24
71F→:好像薩爾達的評審就都全破的樣子哩12/07 13:27
4F→:Leviathan四代就有出現不是?11/21 20:54
31F推: 可惜頭太大11/12 13:26
17F→:零式...玩個兩輪補完一些資訊就可以收片了11/06 13:06
18F→:刷武器飾品的意義說實在不大11/06 13:06
5F→:所以才要出FF13-210/30 16:10
9F→:劇情的話,反正這個新˙水精神話本質上就是個中二名詞10/30 21:14
10F→:大集合的無敵說教本,不論是FF13或目前的0-type都是10/30 21:14
11F→:一樣的陳述方式,小說/前傳/OOXX什麼的其實也無所謂了10/30 21:15
2F→:半吊子法律常識就別出來班門弄斧10/14 23:33
4F→:po文跟"實況網址"就是犯罪證據...?10/14 23:34
5F→:lol...要當正義魔人是OK啦,不要半吊子出來被笑就好10/14 23:34
6F→:不過倒也是要跟實況主說一下...謎物就別那麼招搖了10/14 23:35
7F→:管你是有幾百片正版光碟,這些不構成你使用迷物的正當10/14 23:36
8F→:理由10/14 23:36
11F→:檢舉者又不是版權所有權人,當然不是原告,更稱不上10/14 23:39
12F→:證人,跑法院幹嘛 XD10/14 23:40
13F→:內政部那邊也只不過是個窗口,老實說這種個體戶案例10/14 23:41
14F→:根本沒人想去弄...10/14 23:42
15F→:這不是公訴罪啊,有人提告當然法院要受理,問題是有沒10/14 23:42
17F→:有著作權所有權人提告而已10/14 23:43
18F→:再說這種實況的東西,要構成犯罪確立條件至少就得10/14 23:44
19F→:(1)確認實況主的實況網頁帳號與其真實身分之間的關連10/14 23:44
20F→:(2)存有實況當下的播放內容10/14 23:44
21F→:(3)確認當時進行該實況內容傳送的是實況主本人10/14 23:46
22F→:還有其他種種...SE 99%懶得鳥你,光謎版PSP機子就搞不10/14 23:47
23F→:完...10/14 23:47
24F→:不過實況這種謎物還講話比人大聲這點就讓人對台灣版10/14 23:48
25F→:權意識的培養捏一把冷汗就是...^^"10/14 23:48
65F→:@algred:法令是死的,道理是活的,但在法理上不看道理10/15 10:38
66F→:基本上,你個人無法定義何謂有無損害所有權人之利益10/15 10:39
67F→:你覺得玩謎物的人能舉出來的"我沒侵害你利益"例證比10/15 10:39
68F→:較多還是著作權所有人?10/15 10:40
69F→:最後,針對恐龍法官,法官千百種,無法從一而論10/15 10:40
70F→:但必須校正台灣人的一個觀念就是:依循法條法理判例(10/15 10:40
71F→:這台灣比較不重視)來執行法律勤務,才是"好法官"10/15 10:41
72F→:每個人對於"常理""道理"的認定不同,怎能期待這種東西10/15 10:41
73F→:能夠成為法官進行法律勤務的判斷準據?10/15 10:42
74F→:但法條法理卻是擺在那的準則系統,你若要批評這系統不10/15 10:42
75F→:好,那也不是法官的責任,而是立院/司法院的責任10/15 10:43
76F→:"情理法"根本就是過時的概念10/15 10:43
77F→:回到玩謎物,玩得這麼大聲出來實況也真的是不妥10/15 10:44
78F→:"我有正版光碟""PS機不知如何實況""語言不通"10/15 10:45
79F→:這些理由都跟你的犯罪行為完全沒有直接關係10/15 10:45
80F→:針對emu老遊戲的既成事實,很多版權所有人也懶得管10/15 10:47
81F→:也不是沒有在抓,很多以前有名的rom站也都被ESA抄了10/15 10:47
82F→:但相較其他抓盜版行動而言,並不積極,但這並不代表使10/15 10:48
83F→:用謎物就可以很大聲...10/15 10:48
118F→:win1478版權概念有待加強.下載本身就構成違法,不用到10/17 14:52
119F→:傳散10/17 14:52
120F→:你如果實況的是日文原版內容,那就還算灰色地帶10/17 14:53
121F→:都實況100%非法構成的中文謎版,講話就小聲一點10/17 14:53
122F→:至於有沒有損失,不是你講了算,是版權所有權人的意見10/17 14:54
123F→:你自以為沒造成損失,但版權所有權人怎麼掰都可以掰出10/17 14:54
124F→:損失,因為在法理上他們早就比你站得住腳一萬倍'10/17 14:54
125F→:當然,如果你要凹"這中文版是我自己製作的",那也一樣10/17 14:55
126F→:違法,因為非法重製10/17 14:55
127F→:老話一句,玩謎物就小聲一點,跳出來大聲只讓人看笑話10/17 14:56
42F→:FF7比較多人期待嗎...?至少我完全不期待= ="09/29 12:11
50F→:越古早的越難重製,以前的水準只要文本加簡單演出即可09/30 10:40
51F→:要用今日同等水準來製作,不符成本,不如做個新的= ="09/3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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