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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ughtyArIAn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58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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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是阿,基礎,覺得現在考試偏向基本功.10/28 23:10
4F推: 看一下自己的筆記 時間太多就散散步吧 我弱者10/28 18:11
5F→: 那種時間不會想看妹子 考上了再慢慢看10/28 18:11
1F推: 我覺得要配合手邊資源耶,例如民訴身分法我覺得許政10/28 15:58
2F→: 大帶題目帶得滿全面的,我就不另外看解題書,反而只處10/28 15:58
3F→: 理考古題,而且我有翻過刑訴的解題書,也是針對補習班10/28 15:59
4F→: 老師比較少強調的細小概念的部分去挑選,再幾本解題10/28 16:00
5F→: 書之中確實有些差別.10/28 16:00
6F→: 如果補習班老師帶得很全部,我覺得考古題就夠了10/28 16:00
1F推: 改個性+做好事 雙管齊下 威力加倍10/28 16:02
21F推: 終於可以開始找工作了,我覺得再來可以先工作,考前幾10/28 20:08
22F→: 個月再開始衝刺 或著是救邊做邊考了10/28 20:09
8F推: 這樣"他部免訴或不受理"的部分判決確定後才可以重新10/27 07:25
9F→: 起訴.10/27 07:26
10F→: 如果一起寫在主文的話,這種程序事項的欠缺就不能在10/27 07:27
11F→: 重新起訴了,但人家本來可能只欠告訴之類的阿,所以實10/27 07:27
12F→: 務就用這個方式讓他可以再重新起訴.10/27 07:27
13F→: 照理說這是不符合規矩的就是了.10/27 07:28
14F→: 我的看法啦10/27 07:28
15F→: 我應該算是滿完整的說出金台大的想法,我自己覺得啦.10/27 07:28
16F推: 更正"一起寫在主文"應該是把他"寫在裡由"才對.10/27 12:17
17F→: 如果把他寫在理由 這種程序事項的欠缺就不能在重新10/27 12:17
18F→: 起訴了.10/27 12:17
26F推: 一部無罪 一部免訴不受理 此時沒有出現過有罪判決10/27 14:13
27F→: 所以皆沒有成立刑罰權 沒有雙重評價雙重處罰的問題10/27 14:13
28F→: 一部有罪 一部免訴不受理 有罪一定要寫在主文 無罪10/27 14:14
29F→: 寫在理由才不會出線雙重評價處罰的可能性10/27 14:14
30F→: 不過其實兩者應該用同樣的方法處理 就是免訴不受理10/27 14:17
31F→: 的部分要寫在理由,只是實務有他的考量,所以再一部無10/27 14:17
32F→: 罪的時候,寫成兩個主文.10/27 14:18
33F→: 因為寫在主文中,不受理判決確定後,將來補行告訴仍可10/27 14:18
34F→: 再起訴,因為沒有既判力.10/27 14:18
35F→: 大概只能回答到這樣了,在鑽下去我估我也答不出來了10/27 14:19
36F→: 呵呵10/27 14:19
1F推: 真的還假的...我寫的那篇融合佛教 基督教 還有道教10/25 21:22
2F→: 這樣會拿幾分XDDDD10/25 21:22
4F→: 不是我要融合,你知道...有時候就是剛剛好.10/25 21:23
6F→: 其實為什麼會融合道教,因為看大家一直寫,振筆及書於10/25 21:24
7F→: 是乎我就又多補了一段道教XDDDDD10/25 21:24
8F→: 算了,反正這種東西很主觀,我拿一成分也不會哭哭10/25 21:25
11F推: 兄弟象是哪來的XDDDDD10/25 21:27
19F推: 其實我覺得這篇作文題目滿合理的,現在確實很多"鄉民10/25 21:47
20F→: 的正義"阿.10/25 21:47
23F推: ㄜ?我沒看出有扯到政府的立場,我把主事者當成自己10/25 21:50
24F→: 就是自己會碰到哪些事情,完全沒扯到政治10/25 21:50
29F→: ㄟ樓上...你這樣講不對吧,你怎麼不講是心境的問題.10/25 22:14
30F→: 我就完全沒再想政治的,全都單純是言論過於自由這點10/25 22:14
31F→: 再討論,哪來689.2? 難不成在國考版也要戰政治?10/25 22:14
34F推: 我是在幫那些覺得沒差但是被說成689.2的人發言10/25 22:24
40F推: 對阿,說啥就直接點,硬要凹蠻難看的.10/25 22:42
43F推: 對啊,反正都是小屁孩在亂.10/25 22:46
44F→: 我怎麼覺得樓上的論點我都好認同喔XDDDDD10/25 22:46
59F推: 這我就不知了,因為有時候要判斷誰是廢物還真不容易.10/25 22:54
62F→: 喔抱歉,我是在跟blackwoods對話XDDD10/25 22:55
94F推: 聽完樓上的言論,我難過.10/26 00:28
95F→: 我大概要很低分了.10/26 00:28
96F→: 寫得太有深度教授看不懂,也是我的痛.10/26 00:28
99F→: 那寫到教授到看不懂,有幾分?10/26 00:31
100F→: 好,我再說廢話,不用理我.10/26 00:31
19F推: 意外發現,考場便當,不錯吃.10/25 22:12
20F→: 之前都自己帶麵包XD,現在才知道不要這樣虐待自己10/25 22:12
1F→: 我相信,知道這個案例的人,寫出來的分數,不見得比沒10/18 23:29
2F→: 看過這個案例,但法裡概念清晰的人還高分.10/18 23:29
3F→: 結論:基本概念的理解,還有條文熟悉度才是王道.10/18 23:30
9F→: @@.10/18 23:35
27F推: XDDDDDDDDDDDDDDDDDDDDDD10/18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