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LLENSU66
作者 ALLENSU66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2則
限定看板: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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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你只寫內容決定又不是你,陷你入罪不容易,如果老闆能09/23 18:30
2F→: 證實他令你寫,更不相干。民事約6到8周一庭,加上一審09/23 18:30
3F→: 判後,上訴期間又有時間耽誤,一二審判決完近兩年,對09/23 18:30
4F→: 手可以浪費律師費是他的自由,應讓他發起訴訟,如果整09/23 18:30
5F→: 個狀況發展確實對你不利,調解最佳時間可在高院二審時09/23 18:30
6F→: ,而不是一開始就接受調解。09/23 18:30
1F噓: 證據看的出來,何必讓人偽證入罪09/21 17:29
5F→: 台北地院檢察官很會放水,偽證容易被檢察官不起訴。08/29 18:56
11F→: 強制執行要寫請清楚執行標的08/11 19:49
12F→: 強制執行狀可先不用管裁判費,後續執行處會另外寄給你08/11 19:50
13F→: 送件時,法院都有可供詢問的櫃檯,不懂可以問08/11 19:52
3F推: 判決書都這様,雙方觀點陳述後,再寫法官心證依據,十06/17 00:03
4F→: 幾頁很正常吧06/17 00:03
10F推: 名字,戶籍住址,電話在起訴書及歷次書狀必登03/11 07:41
9F→: 你被書記官玩弄了,打電話給書記官只要確認對方有沒有上03/07 00:44
10F→: 訴,確認對方沒上訴後根據民事訴訟法399條:判決確定證03/07 00:44
11F→: 明書,應於聲請後七日內付與之。03/07 00:44
12F→: 你沒寫書狀或去法院聲請,書記官擺爛你也沒辦法03/07 00:46
13F→: 如果你聲請了,書記官就不是這個態度了03/07 00:47
14F→: 你如果1月5日前收到判決書,起算20日左右就可以詢問書記03/07 00:52
15F→: 官對方有沒有上訴,從1月底到現在,你的時間都被該案書記03/07 00:52
16F→: 官玩弄了03/07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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