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解題] 小六資優數學 - 有關距離

看板tutor作者 (依莎緹絲)時間12年前 (2012/02/12 16: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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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ctortwo (肅殺的十月)》之銘言: : : 問題二: 為何第二次相遇不是這樣 : : 其實這是題目的暗示 它說「兩人繼續前進,到達對岸後再折返」然後才相遇 : : 所以題目的情境已經暗示了他要的情形就是相向相遇 : : 事實上你說的兩種狀況都是可能的 不過計算就不是小六的範圍了: : : 令兩岸長為 x 那麼 : : (1) 甲被乙從後面追上 : : 這時第二次相遇時 甲走了 x-700 公尺 乙走了 2x-700 公尺 : : 列式可解得 x = 100(17+√163) ≒ 2976.71 公尺 : : (2) 乙被甲從後面追上 : : 這時第二次相遇時 甲走了 x+700 公尺 乙走了 700 公尺 : : 列式可解得 x = 100(1+√127) ≒ 1226.94 公尺 : : 因此之所以這題是相向相遇的情形是題目文字上有暗示的關係 並不是其他兩種皆不可能 : 不好意思,我覺得這個答案好像有點問題 : 提出我的想法跟大家討論 : 題目應該還有一個條件,就是甲和乙從頭到尾都等速運動 : 既然甲乙第二次走的距離和=2*甲乙第一次走的距離和 : 也就是說, : 甲本身第二次走的距離,會是甲第一次的兩倍 : 乙本身第二次走的距離,也會是乙第一次的兩倍 : 這也就是題目解答所算的 3*900-700=2000 or 2*900-700+900=2000 : 拿題目的答案來驗算, : 乙第二次走的距離=900+(2000-700)=2200 : 乙第一次走的距離=2000-900=1100 : 也剛好是兩倍,而事後可以說明解答的答案才是唯一解 : 以本題條件來看,沒有其他解答,也沒有其他可能 : 但如果把全長 2976.71m和1226.94m用這種方法來驗算,就會是有點問題 : 等於是甲在第一次相遇前的速度≠第一次相遇後的速度 : 所以這樣說吧,這題應該只有兩種情況 : (1) V甲>V乙 : 2*900-700=1100=乙第一次走的距離>900=甲第一次走的距離(不合) : 故此情形不成立 : (2) V甲<V乙 : 2*900-700=1100=乙第一次走的距離>900=甲第一次走的距離(合) : 故此情形成立 : 因此全長為 1100+900=2000m : (總結的說,只要確定V甲>V乙,就一定是甲折返後回頭追乙 :  沒有那種還可能分甲回頭追乙,或者乙回頭追甲 :  因為甲的速度就比乙大了啊,不管折返幾次,從頭到尾就只有甲追乙) 我這兩種情形是這樣子的: (1) 追上: 第一次相遇 |------> <----------| 第二次相遇 /-------|-----> \-------------> 而答案 2976.71 公尺套上來即是說: 第一次相遇時 甲走 900 公尺 乙走 2076.71 公尺 第二次相遇時 甲走 1376.71 公尺 乙走 3176.71 公尺 (2976.71-900-700) (2976.71+900-700) 兩次的距離比是相同的 (2) 追上: 第一次相遇 |-----------> <------| 第二次相遇 <-----|-------\ <-------------/ 而答案 1226.94 公尺套上來即是說: 第一次相遇時 甲走 900 公尺 乙走 326.94 公尺 第二次相遇時 甲走 1026.94 公尺 乙走 373.06 公尺 (1226.94-900+700) (700-326.94) 兩次的距離比也是相同的 不過我的原文重點就在這裡 這兩種解釋法都和原文暗示的「兩人都折返後才相遇」不合 因此才不會去考慮這種情形 而若要符合這個「兩人都折返後才相遇」 則情形一定會變成 第一次相遇 |-------> <------------| 第二次相遇 /--------|-------------\ \--------------> <-----/ 這個樣子 嘛, 基本上和你的「可以解釋題目」的說法是一樣的啦 只有這種相遇法才能符合題目的條件 因此就不需要去考慮其他的情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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