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人找過「一祥翻譯社」嗎?

看板translator作者 (不接受聊天水球)時間15年前 (2010/08/31 23:25),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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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跟大家更新一下目前的狀況。 (第一篇文章最後面我有新增一些內容) 我朋友(原事主)將文章鎖文後,我跟幾位朋友在自己的部落格用不同的 角度描述這件事情(例如:行銷、服務、專業度...等,我個人比較懶, 經原事主同意後,直接轉貼她的文章),該翻譯社的客服在網路上搜尋到 這些文章,於是在我們的文章底下留下這樣的留言: 對於邱先生言行說詞有些不恰當,深感抱歉,我在此代為道歉,本公司亦 嚴懲邱先生改進,請見諒 . .中間省略 . 希望請你們於7天內把它移除,本公司的作法是息事寧人,希望把此事簡單 化----期限內把它移除,否則本公司只好將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了。 既然對方已經提到「法律」這兩個字,我們也有去請教律師,然後對文章 做了一些處理後(關於著作權這一塊),並告知翻譯社希望這樣的處理他 們會滿意。 因為我們不將文章刪除或鎖文,所以該翻譯社真的去警局報案,案類為『 妨礙名譽(信用)』,並在我的文章下留言: 前面省略 沒想到各位竟依然我行我素不斷轉貼,已經造成本公司名譽更嚴重受損,情 勢所逼,本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已向警察局申請提告--原始者及轉貼者一併 提告了,也許還有求償的部分。盡速將主標題及內容一併移除者不予追究, 各位好自為之。 最後再提到去年『KIKI屋事件』的新聞讓我們參考。 我們秉持著「以和為貴」的態度,向翻譯社表明我們的善意,希望他們能 寫一封道歉信給我們。 在經歷一些「曲折離奇」的過程後,最終翻譯社也覺得他們有錯在先(對 於網路上負面評語,急著處理而留下不適當的留言),故發了一封道歉信 給原事主: . .前面省略 . 本社對於客戶接待上,未能注意客戶感受,有錯在先造成, 本社也已經向Y小姐本人表達歉意, 面對網路上的流傳,本社是基於心急,才出現不妥的處理態度, 在此對於本社在網友部落格留下一些情緒性與不適當的留言,對各位網友致歉, 往後本社在商業應對上,會更注意客戶感受這部份, 希望各位網友可以再給本社一次機會,再一次感謝各位網友的批評指教。 雖然,翻譯社已經致信道歉,不過原事主在8/24還是接到竹北派出所的電 話,需要到案說明。 筆錄做完後,原事主跟我們分享了她去竹北派出所的過程。她說幫她處理 案件的警察杯杯問話很有條理,打字也很快,跟我們一般人想像中的完全 不一樣,所以那天筆錄作的很快。 雖然此案件是在網路上發生,但因為不是「網路犯罪」,所以不會轉到偵 九隊。 當初翻譯社在報案時,有提供我們幾個部落客的文章給警方;而朋友去做 筆錄時,也有提供她與翻譯社的信件往來給警察。 警察知道該翻譯社已經道歉了,但還是有疑問:不是和解了嗎?不是還有 公開道歉信,為何要報案? 我個人也很好奇,為何翻譯社不撤銷告訴!? 我朋友說他們希望在Yahoo/Google打上關鍵字後,不要出現這些對他有負 面評價的文章。 不過我們既非Yahoo/Google的工程師,也不像中國有如此強大的影響力, 何德何能去請Yahoo/Google過濾這些文章!? 所以目前此案會交由偵查庭審查,會不會偵結作不起訴處理,還需要一段 時間才知道。 文章有點長,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31.71

08/31 23:31, , 1F
結果是要告什麼 名譽妨害嗎 可以反告誣告賺一筆嗎
08/31 23:31, 1F
就是「妨礙名譽」這一條。 警察有問我朋友要不要告他恐嚇,不過她決定保留提告的動作,視後續翻譯 社的態度而定。 ※ 編輯: bluezting 來自: 123.204.231.71 (08/31 23:38)

09/02 12:39, , 2F
道歉也道得太沒誠意了。自己不對名譽當然會受損,還要
09/02 12:39, 2F

09/02 12:39, , 3F
告別人什麼? 實在很好笑也 XD
09/02 12:39, 3F

09/02 12:40, , 4F
這算是威脅嗎? 格調有夠低的!
09/02 12:40, 4F

09/02 12:41, , 5F
真正有擔當的企業才不會像這種翻譯公司這樣蠻幹哩!
09/02 12:41, 5F

09/02 14:43, , 6F
告他恐嚇有點難成立吧~
09/02 14:43, 6F

03/29 16:00, , 7F
收到一祥翻譯社的經典回信+1,對此翻譯社的態度不敢恭維。
03/29 16:00, 7F

03/29 16:07, , 8F
過了五年,回信態度也沒改變。
03/29 16:07, 8F
文章代碼(AID): #1CVHxDp3 (transl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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