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一直有規劃創業的打算,
原本打算機會到了就離職開始籌劃公司,
但某日跟朋友商討後,朋友建議應該為
先留職停薪>成立公司>試營運半年>
If(公司GG還可以回去上班)
Else
{公司成功再辭職也不遲}
小弟的疑問來了,
在職成立一人公司有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呢?
既然是一人公司,我打算自己掛負責人
公司為軟體外包公司
再請有經驗的前輩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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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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