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心得談不上分享
就當作是閒聊吧
我看過很多板友以投資者的角度回文
讓很多帶著創意和理想的人澆了一頭冷水
最常聽見的說法是
虧損的話創意團隊根本無法負擔
創意團隊的風險責任完全不符合比例
進而提出像是由創意團隊支付一定比例的賠償
這種說法似乎非常得到大家的認同(?
我覺得這種說法是非常扼殺創意與其團隊的
很像是打壓創意價值的話術
應該由雙方協商
直接對創意價值做精算分配股份
像買斷創意與團隊一樣
只是買斷的的金額算進公司股份
投資人自己覺得價格合理產業有前景再去投資
或者再找其它人一起投資分散風險
而不是以話術轉嫁更多風險到創意團隊身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76.124
推
01/01 03:39, , 1F
01/01 03:39, 1F
推
01/01 12:42, , 2F
01/01 12:42, 2F
→
01/01 14:42, , 3F
01/01 14:42,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閒聊
4
16
閒聊
1
2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9 篇):
閒聊
2
3
閒聊
4
16
閒聊
0
6
閒聊
4
13
閒聊
1
4
閒聊
1
12
閒聊
1
2
閒聊
1
4
閒聊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