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通姦除罪化我的觀點
※ 引述《rabbitgrass (小兔子)》之銘言:
讓我表達更清楚一點 我想要嘛你就是誤解我的意思 要嘛就是故意曲解..
這跟主流文化 vs 次文化沒有關係
我不會因為主流文化而貶低次文化 但是"三人行符合人性"不是文化的一種
文化是一種共識...
先簡單定義一下三人行這件事情 這段關係裡有三個人
如果要把"一夫一妻"以及"多人行"延伸到文化的概念
這段關係裡面的人都快樂 都認同 才能成為一個共識
再來 把你對於非洲落後地區=禽獸動物這點我說明如下..
: 引用自隔壁
: 首先 原PO先批評一夫一妻不合理違反人性. 先說一下 "人性" 不是"獸性" 一夫一妻是符合人性的..但是不符合獸性..
: 就辯論的觀點
: 對方辯友並未提出一夫一妻制與通姦除罪化之直接相關
: 零分 ! XD
: ---------------------------------
: 野獸 動物 很多都沒有婚姻關係 人類有是因為我們有社會主流價值 我們有道 德約束 完整的一夫一妻是是現代文明的基礎
: 是無可否認婚姻關係是現代的主流價值
: 但你會因主流文化而貶低次文化嗎?
: 美國從原本的文化大熔爐改稱自己為水果拼盤
: 即是更改了其對文化及社會價值的認定
: 而這亦是當今全世界的趨勢
: 哦 除非你是反世界化反地球村的一員
: --------------------------------
: 不然我們與畜牲禽獸無異 不是嗎? 然後習俗->社會規範->演化成法律 十分合理
: 從這言論看來
: 非洲落後地區=畜牲禽獸
我說A=B, 你自己推論B=C, 然後就說我原本的意思可以延伸為A=C
不要曲解別人的意思
: 且對他們的文化非常不尊重且不了解
: 現在擁有一夫多妻制的社會
: 無可否認他是主流文化認定下的落後地區
: 由於落後 且男性有眾多因素易早逝
: (如戰亂 操勞過度等)
: 一夫多妻制源自於請親朋好友照顧妻小
: 試問由此觀點出發
我現在就可以很仔細的回答你
如果今天是古代 戰亂 落後 男性有很多因素早逝
那"當時的社會" 的確是可以接受一夫多妻的...
在當時的社會 一夫多妻沒有不可..多人行的關係裡面每個人也都接受
所以我的觀點從來就不是古代觀點
甚至舉另一個例子給你 宗教..
回教可以允許娶四個老婆 只要他們都是同樣的接受 法律並沒有不允許
因為宗教因素 (就好像古代落後因素) 所以我不會反駁那個情境的一夫多妻制
他們是自願的 開心得 欣然接受的
可惜偏偏我們不在回教國家 我們也不是古代人落後 醫療不足 死亡率高 男人打仗
我們是在一個一夫一妻規範的地方
所以 你又來了 因為我說A=B, 你自己推論B=C, 所以A一定等於C
我不會去舉古代 非洲 回教這種民情國情現實都不同的來做極端例子
我講的就是"現在的台灣"~~
: 除去三人中有任何一方不滿之假設
: 請對方辯友提出一夫多妻制有何不可 ?
如果你是抱持著要戰的角度 正方反方 那你應該去辯論版
因為真理 不是靠辯論而出來的..
: --------------------------------
: 再來 如果觀念是認同三人行 (多人行?)的人 我覺得第二點論述更是自相矛盾 支持三人行的法律 前提是"習俗或社會規範 認同三人行裡面的每個人都是接受的" 重點來了~ 是三個人 每個人都開心 欣然接受.. 這樣的法律才有意義.... 可是我們很明顯的知道 三人行 只有第二者欣 然接受三人狀態... 第一者(大老婆)是非常的痛苦而且不願意 第三者(小三) 是非常的不甘心 而且想爭取成 為唯一
: 所以只要三人中的全部都認同此關係
: 你的言論就完全站不住腳了是吧
: 汝非魚 焉知魚樂 ?
是的 這點我不否認
如果三人當中全部都認同此關係 那真的 大家開心就好
舉例 王永慶/回教國家/古代人
偏偏 你去first wife看..阿不.你打電話問問媽媽 阿姨 或是去菜市場問
看看有第三者的情況會讓原配多麼痛苦.....
再舉另外一個例子 其實是有很多沉默第三者的 甘心於三人行
例如 知名女主持人的媽媽 當年電視劇花旦
名言之一就是"萬般皆是命 半點不由人"
他做為一個沉默第三者 甘心於三人行 所以他第三者了30年(原配默認)
可是今天會有"一夫一妻制不合乎人性"得這個論點
其實是因為第三者也想要獨占劈腿的這個男性 爭取在一起的合理性
偏偏這個男的沒那麼愛你 所以無法為你下定決心離開原配
於是第三者試圖把"一夫多妻合理化" 或是趕走原配..
最後我只想說 其實說真的 如果這個男的真的有這麼愛你
你不需要合理化任何事情 他會為了光明正大的跟你在一起離開原配的
你也不會是現在的第三者了 問題不存在 不是嗎?
怪法律不通人情 怪社會不諒解 都不是真正的原因
最終 他就是沒有那麼愛你 沒有那麼愛第三者...
也許他愛你 但是比不上愛他的老婆 家庭 小孩 事業 前途
所以他終究不會只屬於你.....不是一夫一妻制限制了他
他 就 是 沒 有 你 以 為 的 那 麼 愛 你
: --------------------------------
: 從我還有些許法律知識
: 並非站在完全非專業的角度來說
: 通姦除罪化這是一個還有討論空間的議題
: 現今法律並無不對
: 但並不是完全沒有瑕疵
: 新聞中有提出 大法官提到
: 通姦罪為告訴乃論
: 即是承認在感情中的人有如人飲水的權力
: 大老婆有權利選擇不告
: 即是第三者也有權選擇離開
: 那第二者呢?
: 我只能說他是最坐享其成的人
: 由於現今法律通姦罪為告訴乃論
: 即告訴人可選擇不告第二者只告第三者
: 在我的觀點裡 這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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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58.25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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