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變成第三者的呢?
※ 引述《lundic (我的天空依舊藍澄澄)》之銘言:
: ※ 引述《quindi (死不認錯的人真多~)》之銘言:
: : 你在說你自己是大盜歐~
: XDDD..多唸點書..
你還是多增加你的閱讀能力吧~
: : 在感情方面就是感情道德
: : 在職業方面就是職業道德
: : 這就是我所謂的不同的道德
: 所以..藝人的職業道德就是被窺探隱私時..不能抱怨?XD
藝人醜陋的事被揭發出來的話 別抱怨
誰叫你要做那些見不得人的事
: 怎我總覺得..應該是做好其演藝工作呢..呵呵
藝人是做好演藝工作 但私德也要注意 免得對粉絲有示範作用
: : 而你的『選擇性的正義與道德』才令人瞠目結舌勒
: 唉..所以我說你看不懂文章咩..
: 選擇性的正義與道德..是用來說明『用不道德的方式批判他人的人』..
: 我一直在講的都是..
: 『道德與正義是沒有選擇性與差異性』的..
: 道德與正義..不會只及於他人..不及於己身..
: 你要不要乾脆大方承認..你根本就看不懂文章..XD
: 原文都還在版上..不妨往前翻翻..
我已經講了 你的謬論我不想懂
我不想懂你的謬論
: : 每個職業都有好與壞
: : 藝人的工作本來就沒什麼人身自由
: : 再說媒體與藝人本來就是互相利用
: : 媒體的工作要藝人的新聞
: : 藝人需要媒體吵知名度
: : 當藝人就要報有利藝人的報導?
: : 藝人本身醜陋之事被媒體報導出來時 就要在那邊抱怨?
: : 再說藝人本身如果沒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又何必怕被報呢?
: : 而且藝人的職業很好賺
: : 一般上班族一個月的新水也只不過兩、三萬
: : (狗仔隊對他們沒興趣)
: : 但藝人這種工作本來就沒什麼隱私可言
: : 已經賺了比一般人還要多很多了 還要抱怨什麼?
: 那又如何?
: 你本身沒做啥見不得人的事..那我是不是可以公佈你所有私家資料?
可以阿~ 因為我沒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 藝人的職業很好賺?隔行如隔山..誰可窺見全貌?
: 還是..拿著自身的想像..當成事實就是如此來看待?
拍個廣告才兩、三天 進帳就6位數 有的7位數 甚至8位數
兩、三天的工作天很水深火熱嗎?要上刀山、下油鍋嗎?
這可不是自身的想像 這是事實
: 即便藝人真的很好賺好了..那關他人何事?
: 拿這個來說嘴..哇塞..匪夷所思啊..
: 難道..你是眼紅..見不得人家賺得多?
唉~你好像很喜歡扭曲別人的意思
我是指賺那麼多 還抱怨? 怎麼那麼不知足
社會上還有一大堆沒飯吃、生活過的艱辛的人
比起來已經好太多了
: 從來都不知道..人身自由會因為收入多寡而有所不同..
人身自由也是近代 "人"去定出來的
你活在古代哪有什麼人身自由
搞不好在未來你所謂的人身自由在法律上還會改變勒
: 一件事歸一件事..賺得多..政府可以多課稅..
: 國中公民學過吧..所得稅採累進稅率..
: 二代健保也會因收入高低而繳交不同的健保費..
: 但是..賺得多..可不代表就該被限制人身自由..
: 那郭董..王董..賺得不是更多..XD
賺得越多 繳的稅本來就要越多
難到不管賺的多寡都要課相等的稅嗎?
會不會被狗仔跟就要看你名氣高不高囉
: : 我可沒說窺探他人隱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 呵呵呵呵..^^
: : 沒錯 現在是如此
: 請閣下自行比較一下你這句跟你的上一句吧..
我可沒說窺探他人隱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但 沒錯 現在天賦人權會因為職業而有所差異
這兩句有什麼好比的?
再說天賦人權也是"人"去定出來的 你在古代有什麼人權可言?
: : 講過了 我可沒說窺探他人隱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 : 好可笑喔 第一次聽到喔?
: : 那八卦媒體可以存活的原因你不曉得嗎?
: : 那我可以告訴你
: : 就是因為觀眾愛看 所以八卦媒體才得以繼續八卦
: : 否則沒生意 人家會繼續做嗎?
: 這是市場機制使然..
: 你看八卦版嗎?我不知道..
: 但是..我不看八卦版..
: 每次買報紙..演藝版我也是隨意翻翻..看標題..
: 我最喜歡的是..生活副刊..很有營養的..:)
: 八卦可以存活..就等於八卦是正確的?
久了 八卦就會變的理所當然
也是許多人使然
: : 不 不是 不管第三者有意或無意介入
: : 第三者對第一者一樣有『感情責任』
: : 除非第三者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 給你感情上的許諾..是第三者?
: 第一者..可以在情感上蹭恨第一者..沒人可以說錯..
: 但是..有很多第一者是讓我由衷的感到佩服..
: 因為..他們可以做到..『我恨你..但我不扭曲你』..
: 很多第一者批判起第三者..擲地有聲..更能引起共鳴..
: 因為..他們痛陳第一者錯誤的地方..卻不把責任隨意推卸歸咎..
你的意思是說有些第一者認為第三者完全沒責任?
如果是這樣 那我不認同這種第一者也不認同你
: : 欺騙的除了是劈腿的之外
: : 第三者也在欺騙
: : 因為第三者幫劈腿的一起欺瞞第一者
: 第三者對你本身本就沒義務..沒責任..
謬論
: 他可以選擇不說..而不是只能選擇說..
他當然可以選擇不說 只不過他跟幫著第二者欺騙
: 很多第一者幫忙欺瞞第三者的..
: 那是不是也要把第一者抓出來鞭一鞭啊?
什麼?很多第一者幫忙欺瞞第三者?
: 我贊成不論哪一者..都該把事情說清楚..
: 讓第一者知道第三者的存在..
: 讓第三者知道第一者的存在..
: 但是..第一者的感情責任..是第二者的事..
: 第三者的感情責任..也是第二者的事..
而知情的第三者對第一者也有感情責任
: : 罪名?很明顯 就是欺騙
: 欺騙你的..是你的伴侶..
: 第三者..沒承諾過你什麼..甚至沒接觸過..
第三者是沒承諾第一者
但欺騙第一者的除了劈腿的外 還有那個知情的第三者
: : 我不認為這樣就是不道德
: : 畢竟就是有人做的到感情道德
: : 在感情中能夠堅持不劈腿、不當第三者的有限
: 我過往不是第三者..現在也不是第三者..
: 要講感情道德..請去跟劈腿的人說..
除了劈腿的人還有知情的第三者
: 還有..道德..沒有很多種..只有一種..
: 藝人盡力做好表演工作..跟上班族為自己的工作負責..
: 一樣都是道德..一樣都該受到尊重..
: 不劈腿..不當第三者..也不代表..就有權力污衊..扭曲他人..
: 用不道德的方式談論道德..豈不可笑..
我認為道德就是不同種 但也全是道德
而我也認為不劈腿、不當第三者是有資格批評感情不道德的人
如果這樣是不道德
那麼批評強姦犯、殺人犯的都不道德?
: : 我可不認為這是『大盜』與『昏昏』
: 拿著道德幹不道德的事..不是大盜?
我覺得這樣是不道德 更不覺得這樣是大盜
: 認同不道德的事..不是昏昏?
: 誇誇其談!
那我認為"你認為第三者完全沒有任何責任"是不道德的事
你豈不是昏昏?
你豈不是誇誇其談?
: 從小到大..父母師長教我的都是..『不要冤枉他人』..
: 『責任歸屬要小心謹慎的釐清..勿枉勿縱』..
: 在這時代..卻成了閣下眼中的謬論..
: 所以我說..第三者實在承受了太多無謂的罪與名..
『不要冤枉他人』、『責任歸屬要小心謹慎的釐清..勿枉勿縱』這兩句話沒錯
但你的所謂責任歸屬根本很荒謬
也不覺得第三者承受了很多無謂的罪與名
你對於第三者的看法可以po到B&G版
那邊應該會有更多人想跟你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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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以前有個男友
她那個男友很喜歡辯 很喜歡跟她爭論到贏
後來就被我的朋友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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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17
※ 編輯: quindi 來自: 59.117.1.17 (05/2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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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5:23, , 1F
05/24 15:2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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