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過戶問題急問

看板tax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8/07/26 00: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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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ersen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ome-sale 看板] : 作者: Andersen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看板: home-sale : 標題: [問題] 房屋過戶問題急問 : 時間: Fri Jul 25 14:28:51 2008 呃..好像版友都很忙,我來回答一下,詳細內容待版友補充 : 父親在八年前以祖父的名義於外縣市購買房屋, : 當時是向銀行以另一人連帶保證方式申請透支(貸款)400萬; : 目前尚欠銀行250餘萬。 : 但近年祖父身體狀況較差,且擔憂連帶保證人會被拖累。 : 故我們想要儘早將這債務處理掉, : 目前已籌出可還給銀行的錢,並打算以我內人的名義購買(過戶)此房子。 : 想請教各位大大的問題是: : 1.我們想將籌出的錢匯到內人帳戶,再由內人匯款到祖父的欠款帳戶。 : 這樣會有問題嗎? : 又要如何才算證明有金錢交易呢? 如果要由你太太取得房地所有權,可以透過買賣或贈與方式, 請先去當地稅捐單位申請「房屋評定現值證明」, 另外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土地謄本上會寫97年公告現值, 房屋評定現值 + 土地面積 x 97年公告現值= 公契價 公契價就是一般房屋移轉時向政府申報課稅用的價格,通常會低於市價, 若公契價低於(貸款額+111萬),則直接以「附負擔的贈與」移轉,贈與稅為0, 須證明你太太有能力償還貸款,負擔的稅費包括契稅、印花稅、增值稅、規費。 若公契價高於(貸款額+111萬),可考慮以買賣方式移轉,但二等親買賣視同贈與, 若欲免除贈與稅,須提資金移轉證明,且仍要申報贈與。 : 2.因為資金問題,我們打算自己處理所有過戶手續(含國稅局、地政事務所等) : 但因為目前房屋所有人(祖父)行動不便,有哪些手續是需要他親填委託書才行呢? : 會不會有哪項手續因為他無法親自辦理而吃閉門羹呢? 申請房屋評定現值證明需有本人委託書, 另外移轉時需有出售人/贈與人之印鑑證明,須本人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3.因為內人與我祖父是二等親,據悉會有"買賣"、"贈與"之間差異的問題, : 想請教我們用這樣的買賣方式,負擔的稅是否會較少呢? 前面已說明,若公契價扣掉貸款後低於111萬,贈與稅額即等於0, 故以贈與方式移轉最省錢省力。 若大於時,則可以買賣方式移轉節省贈與稅,但須提出有實際移轉資金的證明。 省錢不一定省力。 : 4.該房屋另有附車位(權狀有寫),請問辦理過戶(無論是贈與或買賣)時, : 有需要辦其他手續嗎? 權狀上有寫車位,判斷應屬於公設約定專用者,則移轉時與主建物併同移轉即可。 : 5.因房屋在外縣市,不知可否在自己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地政事務所辦手續呢? 申請房屋評定現值證明、申報契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 申請移轉均須於房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辦理,印鑑證明須於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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