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 簡單問題一問 (贈3000p幣)

看板tax作者 (小柔﹋)時間16年前 (2008/05/19 22:1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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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mpEgg (我也不想這樣)》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個基本的問題 : 我國稅法應該是採以年度課稅 : 也就是說 : : 如果某甲之父母 在2007年七月時 贈予其子某甲100萬元。 : 那麼 2008年 這個年度 可以再贈與某甲 100萬元了嗎 ? : 以爬文所知,我想應該是可以的對吧 !! : 還是說,要等到2008年七月之後,才得以再贈予100萬元呢 ? : 詳答者我贈3000元p幣(未稅) : 因為對我很重要 : 所以我想再確認一下 : 感恩   贈與金額目前根據物價調整指數做調整   2007、2008年父母贈與子女能夠有111萬的額度   (當然2009年若是物價指數調整贈與稅額也會隨之提高)   若是父親在 2007 年 七月 贈與111萬給兒子   其實在 2008 年 一月 時就又可以再度贈與給兒子了   是以”整個年度”來做計算   而不是2007年7月~2008年7月這樣計算!! -- 你可以殺了我  但不可以拔掉我的網路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78.195

05/19 22:29, , 1F
感謝 ,已匯3000P入您信箱。
05/19 22:29, 1F

05/19 23:33, , 2F
沒賺到 ^^" 以"年度"為準就對了..
05/19 23:33, 2F

10/10 16:17, , 3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6:17, 3F
文章代碼(AID): #18COidB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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